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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Dave,音樂界的名製作人,喝著酒吧老闆請他的啤酒,很滿意他今晚沒有白來。

  他找到了他要的黑羊。

  幾次安可曲滿足了樂迷,主場表演結束後,「戰慄飛行」的四個大男孩如往常般待樂迷散盡後,留在舞臺上收拾自己的心愛器材。

  然後他們會待在酒吧裡喝上一杯才離開。

  「吉米,」酒吧老闆走到舞臺前喚道。「樂器收好後,一起過來一下。」

  將電吉他裝進箱裡,吉米抬起頭道:「什麼事?老張。今天是月結的日子嗎?」他們雖然不是職業團,但是豐厚的紅利可以讓他們添購新的樂器。

  「不,比結紅利更好的事。」老張笑道:「來,來嘛,介紹個人給你們認識。」

  傑傑拆下一隻鼓,納悶地看著老張。「什麼人啊?」

  被介紹的那個人已經主動來到了舞臺前。他跳上舞臺,對著四個大男孩露出詭異的笑容。

  喬已經收好他的keyboard,站在阿力旁邊。阿力戳戳吉米的手臂,低聲道:「喂,他笑得好詭異。」

  吉米則張大眼睛戒備地盯著這個穿黑衣的陌生面孔。「找我們,有事?」

  聽到「有事」兩字,四個大男孩立刻站在同一陣線,同仇敵愾準備應敵。

  老張笑著要打圍場。

  但Dave已經遞出他的名片。「想不想摘星星?我可以把你們捧上天。」聽起來像是:想不想吃糖?想吃就跟叔叔走的綁架伎倆。

  男孩們捏著那張燙金的名片瞪大著眼。「你是那個……」

  Dave微笑。「可以把你們捧上天,讓你們摘下星星的人。」

  吉米看了老張一眼。老張點著頭。

  面面相覷半晌後,四個人閃到角落去商量。

  「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阿力興奮到必須壓低聲量。

  傑傑附議道:「如果他真的是那個人的話,我同意。」

  比較冷靜的喬說:「我不想摘星星。」但是他剛退伍,工作還沒著落。「我想賺很多錢。」

  阿力說:「我們都當過兵了,傑傑也還要兩年才會入伍。我那個工作有跟沒有一樣,要問我的話,我投同意票。」

  傑傑道:「我家裡人同意,我就同意,不過我想不用再麻煩問他們。」

  「我同意。」這是喬。「老張都點頭了,不會有錯。」

  三人都行使同意權了。三雙眼睛一致看向未表態的吉米。他是Band吉他手兼主唱,創作力強,又是靈魂人物,他們不能沒有他。

  「你現在那個工作會扼殺你的音樂細胞。」傑傑說。

  吉米在網絡公司當工程師。是他們四個人當中最有「錢途」的一個,(在故事發生的那個年份,網絡才剛剛發達,懂程序語言的工程師更是奇貨可居。)

  阿力的現職是汽車業務員。「我一直夢想著要當明星。」

  喬:「出唱片可以賺很多錢。」

  「更何況,」三人連成一氣。「我們都愛搖滾樂。」瞪著他。「吉米?」

  吉米不說話,並不表示他沒有興趣。就像阿力說的,機會千載難逢。每個玩音樂的人都知道,Dave從來不浪費時間在不會紅的個人或團體。會被他看上,表示他們有一定的實力。而有實力的人是不必擔心會失敗的。

  「好吧,就讓我看看我們可以紅到什麼樣的程度。」

  「YA!」四個人八隻手緊握在一起。

  也許是因為由Dave擔綱製作的唱片沒有一張不賣座的。

  也許是因為「戰慄飛行」四個大男孩天生具有群眾魅力。

  新片上市短短三個月內,他們成為家喻戶曉的搖滾團體。

  半年內他們發了兩張唱片,辦了一場南北大型演唱會,門票在短時間內便銷售一空,每個樂迷口中唱的全是「戰慄飛行」的主打歌,少年少女的房間則掛滿四個大男孩的大型海報。

  金錢、權力以及迅速竄紅讓他們初嘗變成另一種人的滋味。

  傑傑,是個蹺家少年,對學校和家庭的事完全沒興趣,只喜歡打鼓。

  阿力,升學窄門下的犧牲品。服完兵役後為了生存只好投入汽車銷售業,而初初入行的他自然賣不出幾部車,紅利加底薪根本喂不飽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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