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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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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最近這幾年的事,又珊的前夫在他們離婚十多年後居然來找又珊,希望能重新再一起。 「嗯,是呀,但複合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了。我們當初會離婚是因為彼此的個性、思想差距太大,而且無法互相包容,離婚後我只覺得松了口氣,我怎麼可能再往從前跌倒的地方走?」 「但是你們有一個共同的兒子。」 又珊聞言,詫異地看著我。 「你希望我跟他在一起?」 「不。」我想都不想便搖頭。與又珊在一起不是一年、兩年的事了,我早已習慣身邊有她的陪伴。我愛她愛的多,還是愛意儂愛的多,早就連我自己都分不清楚了。 只是,我雖然不希望改變現在的狀況,但我心底總是認為一個完整的家比無名無分的感情勝過許多。 又珊有季桓,便不會再感到寂寞。 又珊歎了口氣,眼光調往車窗外。 「我們這十幾年能夠這樣在一起,我已經很滿足了。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以後,我才明白,婚姻並不是一個女人的一切,對我來說,你的愛才是我最在乎的。」 我握住又珊的手。「別這樣說,我會覺得太沉重。」 又珊又笑了笑。「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世上哪有這樣便宜的事?」 我尚未會意過來又珊的話,又珊突然指著路旁一座小公園道:「停車,在前面那裡停車一下。」 「有什麼事?」我邊把車往路邊靠去邊問。 待我停好車,又珊笑道:「這公園也有一條很漂亮的小步道,我們一起去散步好嗎?」 我先是呆楞了半晌,才不確定地問:「散步?」 在這中午時刻放著午飯不吃、冷氣不吹,要散步? 「你病了?」我伸手複上她的額探溫。 她打開車門,溜下車。 「誰病了,你來不來?」 我搖頭,數了口氣,叫道:「來,怎麼不。」 跳下車,鎖上車門,我們像孩子一樣的手挽著手,往綠茵深處走去。 夏天,中午的公園人不多,只有稀稀少少的幾個老人和幾隻流浪狗在樹蔭下乘涼。 公園裡有一條小步道,兩旁植樹,扶疏的枝葉恰巧遮蓋了炎熱的陽光,兩邊樹旁植了一排矮茉莉,空氣中流動著似有若無的芳香。 這的確是一個適合散步的好地方。 又珊任我挽著,笑說:「我以前就好想跟我愛的人這樣手牽著手一起散步。」 我笑她說:「就這樣,只是散步?」 「對呀,就只是散步,而且希望這條路永遠不到盡頭,可以長長久久的一起走著永遠也走不完的路,這不是很幸福的事嗎,難道你都不會想過?」 我楞了下,對上又珊的眼。 我怎會不會想過,但與我牽手的是意儂,不是又珊。 我搖頭,說:「不會。」不會想過要和又珊一起長長久久,只陶醉在暫時的溫存。這事實對又珊會不會太殘酷? 又珊沒有任何不悅,因她誤解了我的意思,她說:「我想也是,男人的細胞天生就少了點浪漫的基因,不會作夢,也不願意作夢,說作夢只是浪費生命。」 「怎麼突然談起浪漫來了?我記得你務實的程度可不輸男人。」 又珊揚眉道:「當身邊的人太不解風情,難道女人不該稍微抱怨?」 「我對你真那麼不解風情嗎?」第一回聽見「不解風情」四字用在我身上,倒是挺新鮮的。 又珊用力的點頭。「是的,相當的不解風情。」 我有點不甘,反問又珊:「不解風情的男人會在中午陪你到公園散步?」 又珊笑著搖頭。「如果你解風情,就不會是你陪我,而是我陪你散步。你知道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嗎?差別在發自內心的願意。其正想散步的只有我,而你,剛剛也說了,你只是來作陪的。」 我啞口無言以對。 「好好好,你有理。」 口頭上贏了我,又珊倒不顯得意,她勾住我的手臂,補償性的說:「我也不貪求太多,你願意這樣陪著我,我就已經很高興了。」 「唔,你還真看得開。」我半開玩笑的。 「不看得開,哪裡有本事只牽你的一隻手呢。」又珊淡淡地道。 只牽一隻手?有人散步是牽兩隻手的嗎? 下意識的,我偷偷瞄了眼賦閑的左手,指上一隻閃亮的金戒讓我的心陡地跳了一下。 一隻手……是啊,就只能是一隻手。 左手是意儂的,右手是又珊的,這樣可以算是公平嗎? 心分成一半、愛分成一半、時間分成一半,連身體也必須分成一半,我的完整在我同時愛上兩個女人之時便已不復存在。 秋櫻的情書事件已過了好些時候,陸續見到男孩寫給秋櫻的情書,卻從不見秋櫻跟哪個男孩約會過。 女兒有主張得很,見多不怪,我與意儂已習慣了女兒受歡迎的事實,也相信秋櫻會有自己的選擇,為人父母者,只有等著時間之神把女兒的真命天子送到家中來讓我們嚴加拷問一番。 等著等著,卻像石沉大海一般,沒了消息。 事情也漸漸因被淡忘而沉寂。 原以為事情大概就這麼著了,誰知這天我回家來,卻見一名少年站在我家大門外。 我先是困惑,走近一看,那少年發現我,轉過身來,正好讓我瞧清了他的模樣。 那是張想當漂亮的臉孔。 少年有一雙不馴的眼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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