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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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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霧彌漫的街道上,冬天蕭倏地降臨。不管再怎樣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遙遠。 我總期盼著盡頭的那一端有著黃昏彩霞般絢爛的顏色,但圍繞在身邊的霧,似乎沒有散去的意圖。 深夜裡,只聽得見腳下的鞋踩著紅磚步道的聲音,連腳步聲都彷佛不屬於自己。 抬起頭時,偶然可以捕捉到隱藏在冷霧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曖昧不明,無法要求它傾聽願望,或賜與一道光。 如果這個時候下起雨來,我也不會感到意外。 而理所當然,我沒有傘。 濕的感覺從腳底一路蔓延到鼻樑上,水珠從發梢滴下,如同晨間凝結在葉脈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淚,因為我夠堅強。 可如果這是眼淚,也只有霸王的別姬才可能看見。 但她事實上是看不見的,因為別姬…… 我的「別姬」,是一個網路聊天室的ID。 第二章 「霸王」——是我縱橫在網路裡的昵稱。 當初栽進網路這個虛擬世界時,這個名稱很自然地就從腦袋裡浮現出來。原因無它,只因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個楚歌。 當我使用霸王這個代號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在網路的另一端遇上一個別姬。 我們的相遇,要從三年前說起……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歲,剛從大學畢業,主修電腦資訊。 有很多同學在畢業前半年就陸續寄出求職信,唯獨我,在畢業的時候,還沒有打算立刻進入職場。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學四年的一切花費全賺自這裡。畢業後,我仍留在這家速食店裡賺取時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經想過要把它當成正職,倒不是因為喜歡,只是覺得速食店的工作較單純,所以沒有很想離開的欲望。 反正同樣是賺取生活所需,當店員跟當工程師對我來說並沒有很大的差別。當初我之所以選擇念資訊,主要是覺得面對沒有生命的電腦,比面對複雜的人腦來得簡單,並非對玩電腦特別有興趣。 有一天,幾名意料之外的客人來到速食店。 他們是我大學時的學長,長我一屆。 這幾個學長畢業後便自組科技網路公司,平常我跟他們只是點頭之交,談不上認識。 我很訝異他們會認得出我,並喊出我的名字。 看見我,他們拉著我聊天,意外地熱情;後來連續幾天,他們都到速食店來吃午餐,我免不了必須跟他們寒暄幾句。 就這樣,我被拉進了他們自組的網路公司,共同參與電腦軟體的設計。 如此一來,我的生活又與網路脫離不了關連了。 在公司裡工作了半年多,無論是工作或生活,都漸漸上了軌道。 我跟幾名寫程式的工程師經常窩在一間小小的設計室裡,有時為了趕件,三餐都是拿泡面來充數。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原來已悄悄脫離群體生活的我,因長時間工作上的相處,我跟其中一名工程師漸漸有了些聯繫。 他叫做劉翰青,是學長網羅來的電腦好手。 跟他熟稔,是因為有一回我跟他剛好負責同一個線上交易公司的防火牆Case,在檢查程式時,我們發現原來的程式裡有幾個不容易被找到的小bug,為了找出這幾條小蟲,我跟他沒日沒夜地閉關在設計室裡趕工。一天二十四個小時,扣除解決生理需要的時間,我們幾乎朝夕相處在一起,這種情況持續了將近一個星期。 當工作完成的時候,我們兩個雙雙倒臥在辦公室裡,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醒過來的時候,很多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公司裡開始傳出我跟劉翰青是情侶的謠言。 本來我不是很在意,反正這不是真的;但劉翰青似乎對這件事認真了起來,他開始追求我——而總共也不過約我吃了兩頓飯。我基於禮貌,沒有回絕,他便真的把我當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原來想糾正他,但一次、兩次,他都沒聽進去。而所有人也都認定我跟他已經在一起,再三辯駁總是沒有人相信。 好奇怪是不是? 以前當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以為我不能懂大人的想法是因為我還小,可我現在已經成年了啊,為什麼我還是不懂他們究竟在想些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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