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衛小遊 > !愛情≠結婚? > |
| 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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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麼回事?」 「我們感情沒變,長期以來,已習慣對方的存在,就像一對正常的夫妻……」 這回,我識相的不打斷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他耙耙頭。「詠賢想結婚,為這段感情下注腳,但我不願,我們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傷害她,只得閉嘴不說話,等她息怒……」他愈說頭愈低,臉埋進他手裡,聲音愈來愈細。 「小美、小美……」我輕喚他。「你為何不願?」 他抬起頭,苦笑道:「我想我是不願意改變。」 「改變什麼?」 「不願意改變目前的狀況,因為結婚,往往是愛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愛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夠瞭解這位同學的心情。 你愛一個人,希望對方快樂,偏偏對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願付諸實現的東西,而你又不是不愛她…… 愛情乃成人間煉獄一場。 我拍拍他頹喪的肩,他勉強振作起來。 「再一杯威士忌?」我問。 「酒鬼。」雖如此說,他也沒拒絕。 何必太嚴肅?喝點酒解解悶也好。我招來酒保。 喝酒時,他問:「雙喜臨門,你還記得陸承信嗎?」 「陸承信?他是誰?我該記得他嗎?」我笑問。一連三個問號在腦中盤旋,就是想不起一個對應的臉孔。 「你不記得了?」小戈一臉詫異。 「誰?」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別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駡他一頓,誰知他竟然說:「這個人,你忘了就不必再問,反正我就算告訴了你,你恐怕也記不起來。」 結果,他還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沒說錯,沒過幾天,我是又把他說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腦子裡記了太多東西,一個不特別重要的人名,要我記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實在不能夠怪我。 若果為這種事怪我,那我這輩子欠的債,真真三生三世也還不清。 我不記得小美提到的那個人。 但我想我永遠不會將眼前這男人忘記。 小美家中有人等門,先離開了,我多賴了一會兒,離開酒吧時,天色已晚,也沒再塞車。 我望著酒吧招牌「下班塞車時」,不禁會心一笑。 誰願意當一尾下班的魚,被困在車水馬龍的死潭水中發臭發悶?想必這老闆亦是性情中人。 與其困坐車陣中,不如下車到酒吧裡點一杯酒。 正當舉頭望招牌的同時,一個極性感的聲音出現在耳後。 「沒想到你會來這裡?」 我全身寒毛似貓兒般豎起。這聲音、這說話的調調,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認識。 我不願轉過頭,但要花上好大的勁才能克制自己回頭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後嘲諷:「怕我醜,破壞幻想?」 我囁嚅道:「白居易?」 像說行話一樣,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識。」 我驚喜萬分我原不知道我會這樣歡欣見到他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了! 我回過頭,對上那張過分狂野的俊臉。 他有一雙像是隨時隨地都要調侃人的壞眼睛,迷死人。 「我說過我們會再見面。」 我從他眼中讀出:「但沒料到會是此時此地吧?」 他笑彎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沒那麼好騙。「我不知道你,你是誰?你是什麼人?」 他開口答我:「康洋,愛你、與你愛的男人。」 愛情是天生註定好的。什麼人會對什麼人動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約會一百次也還是要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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