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衛小遊 > !愛情≠結婚? > |
| 二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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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趁著她去拿鞋,眼光流連著店裡其它的貨色。 就這麼巧,我又看中了一雙高跟鞋,遠遠看著,愈看愈中意,我沒有想我要在什麼場合穿它,但也許它就是一雙合腳的鞋;正想將它拿下看個仔細,孰料憑空竄出一隻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轉過身去。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將我要的那雙鞋遞給她服務的顧客俊男美女,天生絕配。 「這是零碼鞋,只剩一雙了。」我聽見那店小姐說。 女顧客——因我不相識,我們姑且如此稱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腳,長裙下正穿著一雙白色高跟涼鞋,露出的腳趾甲修剪得光滑潔淨,塗紅色蔻丹,腳背白皙潤澤,是一雙養尊處優的腳,小。 我目視比對鞋與她的腳,尺寸恐怕不合。 這鞋是零碼,我想我有機會得到它,但她不給我機會,她連試穿都不。 「喜歡嗎?」她的男伴問。 「還可以。」 男人隨即吩咐,付款帶走了鞋。 像是帶走我一直在追尋,卻又遍尋不著的東西,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誰知我光是瞪這幾眼,竟然就這樣記住了。 不合腳還要與我搶?有錢了不起嗎?錢,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從庫存提來了我的六十八號休閒鞋。 我沒有試穿,我買了它,但我悵然若失。 從來都沒有人教我,一個高薪女性該如何過生活。 在我成為一個高薪上班族時,我也沒有意料到我會在今天領有高薪。 我有個人的辦公室,一個秘書,我在公司裡不是一個小螺絲釘,老闆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幾年前隻身進入職場。老母親在兩年前過世,她是我唯一親人,住在鄉下,不肯隨我上城,鄰居通知我時,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裡陪她走完最後一天。料理完一切後事,回到公司繼續工作,老闆發了撫恤金,同事要我節哀,客戶請我保重,朋友還要帶我走出陰霾……我可能有點冷血,不然為何我從送終迄今,沒有很傷心過。 此後雖獨身一人,但並不很孤獨。我總覺得我是個很會享受生命的人,我懂得及時行樂。 沒有人教我怎麼過生活,但我的生活,還頗愜意。 今天上班,穿三宅一生米白套裝,搭配同色粗跟方頭鞋,曉君一早來見了我,說我懂得打扮,朝氣十足。 當然,因為我還年輕,有活著的感覺。我笑。 內線電話接來,是曉君。 「楊小姐,楊志馬經理與你約時間,週三中午可有空?」 「為何事約我?」我以為我們合約之事已談妥。 約都簽定,直到下一次簽約期間,可以不相往來矣。 「合約需再商談。」 怪了,一切無誤,還有何事好談? 「就約週三中午。」我說。 「好的。」 曉君向來是個值得信任的好助手,不枉我慧眼識人,當初將她調到我身邊。 一通外線電話。 我想曉君已幫我過濾過電話,我接起。 「雙喜,週三下午可有空,請你吃飯。」這聲音,是A君。 「已有約,下回請早。」中午已有約,下午再有約,太累了。我珍惜自己。 「週四呢?」 「約了牙醫。」我照顧我的牙齒同我照顧我的心臟一樣努力。怪的是,我並不奢活百歲。 「週五?」 「有何事必要見面不可?」我問。 「終身大事。」 我戲說:「祝好運。」 「雙喜,週五可願賞光?拜託。」 不再與他捉迷藏,我曰:「可。」 一句話能讓一個人開心,何樂不為? 聽見他籲了口氣,又急道:「六點我去接你。」怕我反悔似的。 「七點,我得回家換衣服,我不介意你六點來,但恐怕我一身狼狽就只適合去吃面攤。」一天工作下來,我再怎麼朝氣十足也會被吸血吸到兩眼無神。 「我七點準時到。」 「承蒙招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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