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衛小遊 > !愛情≠結婚? >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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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詠賢:伊是一根大木頭,我好怨! 我常常抱怨他不懂女人的心情、不懂得體貼、不懂我…… 我抱怨他不懂女人心——當然不是要他去懂別的女人,而是要他偶爾也多替我想想。 我們在一起這麼多年了,五根手指頭都不夠數呢! 整整七年,我跟他在一起整整七年了。 七年或許不算什麼?只不過是把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都賠在裡頭而已! 忘了當初怎麼會跟他在一起的,他這麼的無禮、自私、健忘……甚至連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忘了!這算什麼? 這也不算什麼。反正我又不是他老婆,只不過是一個可以高興時就摟摟抱抱,不高興時就踢到一邊去的「女朋友」而已! 女朋友算什麼東西? 我媽常問我,什麼時候要結婚? 我不敢跟她說阿母,你問錯人了,又不是我不結婚,不結婚的人是伊—— 我不敢說,怕一說,媽一生氣,她會說我「跟不對人」,不許我們再來往,然後要我回家相親。 我大多時候是很孝順的,尤其爸死的早,媽辛苦維持一個家庭的生計,對一個讀書不多的農婦來說,她跟國父一樣偉大。 這一輩子,我最愛、最感激的人,是我媽。 最愛、最疼的人,是大弟。 最愛、最讓我痛的人,則是他。 老媽與大弟住在一塊,最近老跟我抱怨她近幾年身體狀況大不如前,恐怕就要追隨老爸離去,就這樣走,她不甘心,她還沒抱到孫子呢! 大弟年紀還輕,剛退伍,沒有固定的女友,幾個有來往的年輕女孩都不入她老人家挑剔的眼。一時間,媽的兒孫夢還打不到他身上,矛頭就指向我。她說抱抱外孫過過癮,也強過兩手空空,只能看別人當奶奶。 有時我被她催得煩了,會回她幾句,比如「什麼叫「外孫」,「外」就是見外,見外就是別人的。就算我生了小孩,小孩還不是跟別人的姓?你抱別人的小孩過什麼癮?」要讓孩子跟母姓,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 我們總是這樣國台語交雜使用,當然我講國語講得順,而她盡說台語,也照聽我的國語。 我的伊就不行了,台語他只會聽不會講——最多講個幾句「呷飽未?」、「困飽未?」應對進退尚可,深奧的台語就不成,發音還不標準,像摸四圈缺人,臨時被捉來插花的。 他們溝通的媒介是我,我很可憐。 我一頂嘴,媽就板起臉孔了。「啥米時代了?啥人規定囝囡只能跟老爸姓,老母的姓就不是姓?」 她什麼時候去參加女權運動?都沒跟我講。 我又頂嘴:「就算孩子跟我的姓,我的姓還不是爸爸的姓,啥米時陣才輪到咱查某人出頭天?」 她不耐煩的舉起她那雙因勞動而滿是粗繭的手臂,揮呀揮的。「啊,恁講黑我攏聽無啦,我只問恁加伊啥米時陣要結婚,趕緊生一兩個孫來讓我抱。恁咁知我再等無通多久啊,我最近常常夢見恁阿爸,伊要來帶我轉去啊,怨咐知……」 「阿母,麥擱講啊。」我沒有辦法聽她說下去。 爸的死對媽打擊很大,那一兩年,她瘦了很多,如今再怎麼調養,都調不回她往昔的健壯。 我要她別再說了,她也就沒再說了,一個人靜靜地,抿著嘴委屈她了,我媽是個靜不下來的女人,鄉下婦女,都有一副大嗓門。 她看來很落寞,每每,只消她轉過身,用她寂寥的背影面對我,我就覺得不結婚是天大地大的罪。不孝莫過於此。 我跟他,在一起七年,頭幾年我想我們還年輕,還想享受幾年單身自由的生活,不結婚,是共識。但,是誰說過:女人的青春就像一隻不回頭的鳥,一飛就飛得老遠,打死都不再回?! 我的青春就是那只鳥,不但飛了,還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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