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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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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叫我平平。”她頭也不回地招來計程車,“今天的事再次向你道歉,並希望你能儘快忘記,謝謝、再見。” “喂……”洛凡措手不及地被推到車上,等他反應過來時,只來得及看到她跳上另一輛計程車急馳而去。 噢,天!她一向對追求者的反應都是這麼激烈嗎?難怪……難怪依她家人的熱情,她竟然還有本事獨身到現在。“司機,跟上前面那輛車。”他說。嗟,三流的臺詞。 怎麼會這樣?她本以為他“無害”,所以才想到要請他幫忙,結果怎想到最大的“害”竟然是他。 他……他怎麼會想到要追她做女朋友呀?她並不記得這幾次的相遇,自己做過什麼足以讓他喜歡上的事啊。他怎麼可以莫名其妙地就說要她做他的女朋友呢。怎麼可以! 一路沖回自已的窩,甘平進門首先灌了一大口水壓驚。 老天!那個姓洛的,眼睛被老鼠屎糊住了嗎,竟然想要追她……不不不,她絕不是說自己不夠好,事實上她自我感覺非常好。不,也不對,她在胡想些什麼? 應該說這世間的女人多得是,他去招惹誰不好,幹嗎偏偏要招惹她啊。嗚,真讓人受不了,誰能告訴她,她到底做錯了什麼事,竟平白要受到這種待遇。 她自認從小到大,一直都是好乖的。她向來不與人爭強好勝,也從不與人逞兇鬥狠。 就連進入寫作這一行後,她也一直是個很乖的作者,乖乖地秉承著中庸之道,從不拖稿但也從不提前交稿,也就是每次都一定捱到最後一天的截稿期限才準時完成任務……呃,那不是重點啦。 重點是他憑什麼自以為是地說要追她?憑什麼來擾亂她的生活?他憑什麼?! 最可氣的是,她這個蠢蛋,居然還請他冒充自己的男朋友……她這不是自找死路嗎? 而且她還白癡地帶他和她的家人碰面……想想看,他認識了她的家人哎。萬一……萬一他要是跑到她家裡人跟前花言巧語一番,別人不說,單她老媽就絕對會毫不猶豫地把她賣了。 啊,天啊,她幾乎可預見自己的人生將因為他而變得一片灰暗。 都是他啦…… 苦惱地將自己關在房中數日,甘平決定不能再繼續浪費時光了,她應該回復正常的生活——畢竟她的稿子還在等她去完成呢。 可是,等回到電腦桌前,她卻發覺了一件恐怖的事情——她什麼都寫不出來了。僵對著電腦屏幕一整天,她竟然連一個字也沒有打出來。 這……這怎麼可能?自從她出道至今,她還從來沒遇到這種情況。 她只記得每每一開稿,自己的腦中便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它,除非交稿了,否則稿子便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即使有時她會文思凝竭,或沒有心情寫稿,她也總會想到辦法來解決。可是,今天……她所有的辦法都用盡了,也沒能使自己恢復常態。 更可怕的是,她的腦中連稿子的內容都想不起來,只是亂哄哄地想著他——那個叫洛凡的傢伙。 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她的記憶體將細胞自動格式化,將原本用來記文字的記憶力分給了記人的部分? 可是她並沒有記住他長什麼樣,就算再次見到他也未必能認得出來啊。 那是……經由姓洛的“因”,引出她的記憶力全面衰退的“果”?而她完了,江郎才盡了,不得不飲恨離開小說的圈子另謀出路? 不!她不要。她是很愛很愛她的工作的,甚至為了工作,她忍下了那麼多的壓力,才能堅持這麼久,她怎麼可以放棄呢? 嗚……她不要。 獨自傷心難過了好久,也無法止住自己的胡思亂想,甘平受不了地離開房間,她必須要出門透透氣,順便看看有沒有可能找到一點可遇不可求的靈感來救命。 見鬼的,她一個專職的作者,居然在趕稿趕到一半之時需要出去找那撈什子虛無縹緲的東西來讓自己繼續寫下去,看來她就是不完,也離完不遠了。 唉,真是可悲。 第四章 她過的是隱居的生活嗎? 在目標樓下守了數日,也未能瞄到想見人的芳蹤,洛凡不得不產生此種懷疑。 起先他還以為她是出了什麼事了,險些衝動地沖上樓去,幸好後來理智及時出頭,讓他想到先向左鄰右舍打聽,結果這才知道人家甘大小姐十天半月不出家門一步根本就是小Case。 至此他也終於瞭解到自已這些日子以來的守株待兔有多麼的笨。 但無妨,“勇於認錯,及時改正”一直是他最大的優點,正好他今天出來晃的時間也已經有點久了,要是他再混下去回去後難免會被老編修理。權衡一下利弊,洛凡決定今天還是打道回報社另謀良策比較好。 然而,沒有想到他等待了數日的人兒竟在此時突然出現了。 她終於改變主意了嗎?看著她筆直地向自己走來,洛凡高興非常地迎了上去,沖她展露媲美百瓦燈泡的粲笑。 噢,他這是否也算是守得雲開見月明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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