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宛琬 > 只愛陌生人 >


  她就是沒有辦法忍受他孤單的背影。

  「易家文,你給我站住。」她把雙手攏成喇叭形狀,朝著他放聲大叫。

  易家文停住了腳步,沒有回頭。

  「是人就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你買了那麼多海鮮,至少要把它們吃完吧!」她盯著他的背影,很快地穿回了她的紅上衣,恢復了戰鬥力。

  他慢慢地轉過了身,隔著一段距離,她的表情他或者看不真切,但她的心意,他卻百分百地感受到了。

  「那些蝦兵蟹將犧牲了它們寶貴的生命,你應該要心懷感激,並且有禮貌地把它們吃進肚子裡,這樣它們才能趕快投胎……」李琳的話梗在喉嚨裡,開始有點掰不下去了。

  「你不怕我嗎?」易家文問。

  「怕什麼怕!飯店有規定房客吃海鮮時,不能開著門的嗎?」她雙手擦腰地瞪著他。

  他動了下嘴角,笑了……

  1025號房,在清晨兩點半,由一雙塗著粉紅指甲油的纖指關上了門。

  那晚,他喝完了冰箱裡的半打啤酒,迷蒙著那雙狹長的眼眸,說完了他的童年往事,還不及多談他的婚姻,他就已經在她的沙發上睡得像個小孩。

  而她凝視著他的臉龐,卻是難以人眠。

  聽完易家文的故事,她才知道——原來太相愛的父母,也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至少,當易家文提到他的父母視他為家中另一個「成員」,而不是他們的「孩子」時,他眼裡欲哭無淚的悲傷,讓她難受地為他掉下了眼淚。他說奶奶很愛他,很疼他,可是他不知道他的聲音聽起來有多孤單。

  沒有孩子喜歡被父母忽略、也沒有人喜歡被伴侶背叛,而他卻接連受到了這樣的待遇。

  這讓她……不由自主的覺得心疼。

  第三章

  那一夜,對易家文和李琳而言,是個開始——

  也是個結束。

  他們在墾丁待了一個禮拜,在她的飯店房間裡談心、擁吻並自然而然地發生了更進一步的親密關係。

  他不處理公事的時候,就陪著她一塊到鵝鑾鼻的海濱棧道上散步、陪著她去看佳樂水那些被海水侵蝕成千奇百怪的石頭。

  她不賴床的時候,就陪著他吃飯店的早餐吃上一、兩個鐘頭。他老是不許她早餐配咖啡,總是會強迫她灌上一杯果汁。

  接到父親要她回去相親的電話,她對電話大吼著自己對慈眉善目的好男人不感興趣,然後一回頭就告訴他她喜歡他斯文的模樣,要他不許改變。

  他們喜歡談話——談興趣、談嗜好,卻不多談彼此的身家背景。

  李琳知道他不想有太深的牽扯,所以最多就是警告他,如果再讓她遇見他的話,她一定會倒追他,追到讓他無力反擊、追到他棄械投降。

  易家文則是一直不明白,自己怎麼能夠和一個他甚至稱不上熟悉的女子,如此親密相偎而毫無芥蒂呢?

  然而,他們之間卻是愈來愈像一對情侶了。

  到了第七天,當他們實在是不能再稱之為陌生人,而他也無法以公事為由繼續留在屏東時,他掙扎了許久,最後還是毅然決定離開。

  他不想因為自己對感情的卻步,而傷害了她。

  雖然,連他自己都覺得「因為我喜歡你,所以要離開你」的這種理由,蹙腳得可以。

  他離開的前一晚,房間裡有著香檳、臘燭和她最愛的海鮮美食,一切美麗如夢。

  聰明如她,美目裡即使閃過淚光,卻沒有多說什麼。她只是在纏綿之後,偎著他說話。

  然後,她一整夜都枕在他的肩臂上,怎麼也不放手。

  只不過,她終究還是睡著了。

  他只留下了一張紙條咖啡少喝點、多愛自己一點。

  這樣的決定,該是最好的結局吧?

  易家文走過一問LV專賣店,腳步卻停駐在櫥窗前那一款彩繪著亮光粉紅、陽光橘、葡萄紫等各色LV LOGO的繽紛花彩提袋前。

  李琳應該會喜歡這個皮包吧?!她不喜歡灰暗的色系,尤其偏愛色彩斑爛的服飾與配件。她曾經說過最適合她的衣服是夏威夷的草裙舞女郎裝。

  易家文的唇角揚起了笑容,卻在路人奇怪的目光中,驀地發覺了自己的失常。

  很快地斂去不合宜的笑意,恢復了平日儒雅的神態。他目不斜視地走過那座櫥窗、快速地經過店門口,而後走過轉角,推門進入一家咖啡店,打算替自己點一杯其實不那麼常喝的咖啡。

  此時,一名擁有柔褐長髮的女子正從LV店內拎了個大紙袋狂奔而出,她左右張望著,甚至踩著細跟涼鞋狂奔至左右兩側的街角尋找著,卻還是失望地垂下了肩。

  於是,她失魂落魄地伸手招來一部計程車,孤單地坐上了車,揚長而去。

  而轉角的咖啡店裡鈴鈴鈴易家文接起電話,拿著咖啡走出了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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