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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十天。

  她知道自己在想什麼,這個十天,不是指十天前謝維書的背叛。

  而是她有十天沒見到那個人了。

  好奇怪,是因為發生親密關係的原因嗎?她不是糾結前男友的劈腿背叛,也漸漸能夠釋懷謝維書所做的一切,但她卻發現她忘不了那個人。

  她忘不掉那天早上,他在床上握著她的手,對她輕輕說話。

  她忘不了他輕輕的吻,宛若羽毛一般,卻深深烙印在她的心裡。

  她更忘不掉在最後分開時,他眼中決絕般的傷痛。

  誰會預料到,那人脾氣不好,嘴巴又壞,她卻在每天的相處下漸漸習慣他的樣子,也習慣他的陪伴。

  他不是多話的人,但在他身邊,她不會覺得無聊或冷場,哪怕她只是閉著眼曬太陽,哪怕他只是看著書不理她,她卻知道自己是被陪伴著的……

  只是那樣的人,哪是她能多想的?所以她不後悔。

  宋安怡歎了口氣,手肘支著桌面,雙手覆臉,疲累的歎息由緊繃的唇瓣緩緩逸出——

  老闆娘再度出現。「小姐,這豬肝湯細粉要趁熱吃,涼掉不好吃喔。」

  宋安怡放下手,見到老闆娘曖昧地笑著,提醒完後便離開了。

  總是有人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她打出娘胎後,從沒見過這麼熱情、這麼關心客人的店家,這回總算見識到了。

  既然老闆娘都好心提醒了,她將筆記本收回手提包裡,拿起筷子和湯匙認真進食。

  怕被老闆娘再度關心,她逼自己吃完所有的食物。她最近太忙,食量不大,這一面兩菜可能是她最近吃最多的一餐了,但湯頭的確很夠味。

  付賬時,老闆娘用一種關懷的眼光看著她。「冷戰事小,自己的身體也要照顧,你不心疼,可有人會心疼呢。」

  啊?宋安怡一怔,笑得很尷尬,老闆娘認錯人了嗎?

  「老闆娘,我——」

  「沒事沒事,當老闆娘愛說話。我們家的豬肝湯細粉好吃嗎?手工泡菜也很好吃哦,是我親手做的,你要不要買一罐回家試試看?」

  「好啊,謝謝老闆娘……」

  宋安怡沒繼續澄清,就算是被誤認的關懷,在這一刻竟也覺得格外心暖。

  離開面店,手裡拎著老闆娘推薦的手工泡菜,她往捷運站的方向前進,眼角突然閃過一道熟悉的車影,她回頭,只見車水馬龍間,那道黑色閃電消失在車流之中……

  周陌跟著她走進家常麵館。

  像是已經烙印在大腦裡,哪怕人潮再多、街道再熱鬧,哪怕他在車子裡頭,他都能在第一時間捕捉到她的身影,然後毫不遲疑立刻停車,小心翼翼跟著她的腳步,選擇她視線死角的位子坐下,只為了多看她一眼。

  十天。

  安怡離開他的生活已經十天了。

  他看到她先點了餐,接著老闆娘來到他桌旁熱情招呼。「先生今天要吃點什麼呢?是第一次來吧?我們的豬肝湯和酢醬乾麵是招牌哦!」

  哇,百年難得一見的大帥哥,老闆娘心花朵朵開,兩隻眼睛全黏在帥哥身上,呼呼,真帥真帥。

  周陌抬手指了安怡的方向。「她吃什麼,我都跟她一樣。」

  老闆娘寫單的手停住,雙眼一亮,看看眼前的帥哥,那帥氣的臉上似乎帶著憔悴的孤獨?再轉頭看後面的美人,那漂亮的小臉蛋上彷佛帶著讓人揪心的憂愁?

  老闆娘的八卦魂全活了起來,要知道在包水餃、包餛飩還是準備其它開店食材時,都是韓劇和三立、民視八點檔輪流陪著她的呢!

  這郎才女貌的兩人,一看就是一對,她絕對不會看錯!看他們都這麼難過,她的心也跟著揪了起來。「先生和太太吵架啦?」

  周陌一怔,沒預料到老闆娘的誤解和主動攀談。

  「她不是你太太?」

  這十天來,他的心跳第一次因為這個誤會而有了情緒上的起伏——

  「她是。」周陌沒否認。如果睡在一起不是夫妻還會是什麼?

  老闆娘很得意,就說他們一定是夫妻咩!「哎唷,沒關係的啦,床頭吵床尾合,我和我家那口子還不是由年輕吵到老,沒事沒事。先生只點了一碗豬肝湯細粉還有小份的綜合小菜,這樣會不會吃不飽?要不要再來份燙青菜?」老闆娘勸合之外還不忘勸加單。

  周陌望著宋安怡清瘦的身影,視線不曾轉移。「也請幫……我老婆加一份,不過不要讓她知道。」

  老闆娘好激動,真是彆扭又含蓄的大帥哥,太可愛了,好帥好帥,比電影明星還要帥呢!

  「當然沒問題,先生太含蓄嘍,連叫聲『老婆』都那麼不好意思……老婆是自己的,你別不好意思啦!還有啊,別嫌老闆娘囉嗦,聽說明後天今年最強的寒流就要報到了,女人都愛漂亮,不愛穿厚重的衣服,我看你太太身上那件薄風衣實在不行,你明天得勸勸她加件衣服再出門。你們應該還沒有小孩吧?女人在計劃懷孕前都要好好調養身體,傷風受寒都不好。」

  平時最冷漠、最不愛聊天、最討厭吵雜、最封閉的周陌,不但沒有對老闆娘一連串的叨念感到不耐煩,反而還溫順地聽得津津有味。

  他很清楚只要有關她的事,他都想知道。

  她點的餐點送上桌了,他看著她的身影進食,喉中的梗塞也隨著每一次的吞咽吞進肚子裡,雖然不舒服,卻不再梗著。

  只見她先喝了口湯,隨即便放下湯匙,像是想到什麼,捂著臉,萬分沮喪。

  他猜測是工作上的事,她一直是這樣,工作時藍牙不離身,現在連吃個飯,眼睛也盯著筆記本不放。

  雖然無奈,卻也明白,或許就是這份認真的堅持深深吸引著他,看著她舞動熱情的生命力,他如寒冷孤寂的人,禁不住親近的渴望。

  他平常接觸的事物,沒生命的比有生命的多,直到這些年到藝術大學教課,他走進人群裡,受到學生的擁戴,卻還是不太習慣人多的擁擠和吵雜,寧願在他的一方天地裡,看看書、喝喝茶,沉澱自我。

  後來她走進他的小天地,和他分享一切,為他的世界帶來溫暖,所以他開始瞭解現在流行什麼,而她不時會推薦幾部好看的電影,他會選擇一個安靜的晚上獨自前往觀賞,然後再不動聲色和她討論,她總會掛著笑,一臉驚訝地說:「你去看了哦?!」

  他彆扭地不會承認,她也不會在乎他為何不承認,只捧著熱呼呼的茶杯,在他的小天地裡陪他一起曬太陽,輕快地說著她想說的話和她想分享的事,當然也會抱怨太師椅讓她坐得屁股酸痛。

  人生走到三十五歲,他聽聞過愛情的奇妙,卻從沒想過自己有幸能夠遇到。

  他討厭吵雜,她卻很歡騰,比任何學生、任何人都還一頭熱,可他不僅不覺得她吵,還希望她繼續大笑,繼續用興奮發亮的眼睛看著他,繼續生動地和他說話——繼續在他身旁,不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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