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伍薇 > 偏要娶你行不行 | 上頁 下頁 |
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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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仲紹大笑!心情真的很好。 「我可以天天送你上下班,你也不用這麼辛苦,提早一個小時出門。」 哇咧,被調侃了。 她該反擊,但她的心怦怦跳個什麼勁啊? 況且男人的甜言蜜語如果能信,豬都能在天上飛了——不,拿男人的甜言蜜語和豬相比,是侮辱了可愛的豬。 唉,煩,不想和他抬杠。 梅仲紹對於她沒有反擊感到新奇。 「今天怎麼這麼安靜?」 「有嗎?」 能不看他就不要看,能不說話就不要說,她不想看到他的眼,不想看到他的唇,不想看到他任何一點,那會讓她想到那個吻,他是怎麼吻她的,她又是怎麼回應和感受的……但她又不能不理他,否則也不用在停車場等他,她還有重要的任務要完成…… 「你心情不好?」 「怎麼說?」 「你在咬牙切齒。」 范薑紅聳肩。 「是心情不好沒錯。」 「說來讓學長幫你分憂解勞。」 這句話逼得她不得不抬頭。 她心情不好的罪魁禍首就是他,他要怎麼分憂解勞?以為女孩子天天都會隨便跟男人接吻的嗎?梅木頭啊梅木頭,真是個木頭! 算了,乾脆掀開底牌好了。 「學長,我問你,崇拜是不是等於欣賞?」 「是。」 「那欣賞是不是喜歡?」 「是。」 她崇拜他,她欣賞他,說不定還真的有點喜歡他,想當年,他的球技確實讓她崇拜得不得了。范薑紅點點頭,沒錯,欣賞當然是喜歡,沒啥了不起,她也喜歡傑拉德,巴特勒不是嗎?斯巴達! 所以她要借機告訴他,也要同自己表明,她的確崇拜他、欣賞他、喜歡他,但只是這樣,所以那個擦槍走火也只是這樣,不能也不會有再多無法預料的發展。 范薑紅眯起眼,「那喜歡是不是愛情?」 「是構成愛情的因素之一」 好,就這樣了,她對學長的感覺,嚴格來說不是愛,她跟學長之間的曖昧快悶死她了,但有句說得好,「昨天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被吻又如何?回吻又如何?反正這個男人已經被訂下來了,她現在要做的就是把他們送作堆,欣賞、崇拜、喜歡他,那又如何?這些也不是愛…… 「不,喜歡當然不等於愛。崇拜只是崇拜,欣賞也只是欣賞,這些都不是愛情。學長是律師,法律諮詢聽你的,但我天天撮合愛情,在這方面是專家,所以學長要聽我的,我可以為你帶來最棒的愛情!」最後一句,范薑紅神聖地吼了出來。 梅仲紹在小區大門前停車,他的手隨意搭在方向盤上,目光落在前方。 他神色平靜,沒有喜悅,就算她看似虔誠地說了句像誓言的話,但他知道,她的想法絕非這麼簡單。 他是這段愛情裡的男主角,但她不認為自己是女主角。 「所以呢?」 好一個高調的開場——范薑紅驕傲了三秒,但神聖地吼完後,她就氣虛了,委靡得像泄了氣的球。 「就這樣啊……」 他冷哼。 「說,你想表達什麼?」 學長好冷,這語氣……嗚……她好怕…… 「學長……」 梅仲紹盯著她,那是一個警告她最好想清楚的犀利眼神。 這麼多年來,她和他鬥嘴抬杠耍嘴皮同時也耍任性,而且還任性得很徹底,因為他總是溫溫柔柔地對她笑,她沒見過他粗言冷語。 嗚,原來木頭也是有火氣的! 「學長是人中之龍……」餡媚有效嗎? 「需要的另一半也必定是人中之鳳……」哇,學長變臉色了! 「小紅——」他警告。 范薑紅以一種捨生取義的態度,一鼓作氣地說出來—— 「學長,你願不願意給「期待幸福」一個機會,讓我們幫你尋找今生的好姻緣,幸福美滿一輩子?現在就有一個機會,周香香你還記得吧?她還是和過去一樣喜歡你、欣賞你,如果你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就讓我為你們搭起幸福的橋樑吧!」 整個世界寂靜了。 梅仲紹的臉色已經無法用「難看」來形容了,他硬生生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宇,仿佛是用盡他這一生的修養和冷靜。 「小紅。」 梅木頭的頭頂仿佛燃起熊熊火焰。 范薑紅閉上眼,沒用地縮成一團。 「是。」 「我們接吻過了。」他清楚聲明。 「那是酒後亂性。」 「你認為我是酒後亂性?!」 「學長喝醉了啊……」 梅仲紹揉揉快爆筋的太陽穴。 「好,如果我跟你說那不是酒後亂性,你覺得那是什麼?」 基於耍嘴皮子的本能和恐懼激起的反抗,她脫口而出。 「就只是個吻,沒有意義,情人之間接吻才有意義,對吧?」 「你說我的吻對你來說沒意義?!」 木頭爆發了。 「……」 這下好了,她再也不敢耍嘴皮子了,因為學長…… 嗚,她從沒見過他這樣發火,他的表情好危險、好恐飾啊! 幾年前的某一天,老媽說隔壁棟的空屋讓人捷足先登買走了——大阿姨和老媽姊妹情深,那間房子一登出「出售」的廣告,就很心動,只是因為價格太高,就算房貸的成數很高,大阿姨也遲遲不敢下手。 新房在經歷一個月吵死人的整修裝潢後,新屋主入厝當天,居然還客氣地帶了禮物登門拜訪,是說隔壁棟耶,有必這要這麼厚禮數嗎? 直到她看到門口的人很眼熟,惡夢裡常常見到他,讓她逐漸憶起這個笑容,這雙溫暖但堅定的黑眸,於是過往和現在的模樣相連,她驚聲尖叫。 「梅、仲紹?!」 誰會想到她和梅仲紹居然以這種方式重逢? 當年那些冷言冷語並未隨著梅仲紹畢業和周香香出國念書而結束,在學校的歷史裡,似乎已經記下她這厲害的狐狸精,流傳她搶走別人男朋友的事蹟,至於她在籃球場上的半功偉業,她相信沒人記得。 那時,惡名隨著她直升高中攀至最高點,好幾個經由聯招入學的男同學對她驚為天人,居然沒良心又不長眼地拋棄自己的女朋友,並且熱情地追求她。 只是有些追求者顯然只是想表現,就算她否認又澄清,只要那些不甘受掛的失敗者隨便一句:「我嘗過她了,我們發生過關係。」不會有人相信她的無辜。 就算她聲名狼藉,仍舊打不退那些前仆後繼的追求者,或許他們都認為她應該和傳言一樣那麼「好把」,是男孩心裡的頂級美味,於是,她不打籃球了,像得了自閉症般悶著頭度過高中三年,深交的女同學也沒半個。既然情況這麼惡劣,為什麼不轉學?別鬧了,她的骨氣才不允許自己這麼沒用。 所以她討厭眼前的他,他是她痛苦學生生活的始作俑者! 「媽,關門放狗!」 現在她大學畢業出社會了,有了事業,也在事業中找到成就感,無須對她討厭的人客氣。 「女兒,這位先生好眼熟啊?」 「何止熟?他就是梅仲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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