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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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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啊!」老陳於是眯起眼睛,仔細一看,卻狠狠地被嚇了一大跳,眼前居然有個疑似被人遺棄在郊區的小女孩! 「把她抱上車,我要帶她回家擦藥。」他指揮著老陣,隨即搶過雨傘。 「可是……」老陣遲疑地回頭,看了看車上的老闆夫婦,不敢自作主張。 「你不肯幫忙也沒關係,我自己來。」他隨手丟開雨傘,卷起衣袖,就要伸手抱起小女孩。 「少爺,別這樣,我立刻抱她上車就是了。」拗不過小主人,老陳只好親自動手,抱起地上那可憐兮兮的小女孩。 果然,一回到車上,馬上引來老闆夫婦的責難,幸好玄知燁及時承攬下來,否則他冷被罵到臭頭不可。 回到家裡,玄知燁還堅持要親自替小女孩消毒、擦藥,完全不假他人之手。 「嗚……痛痛。」小女孩哭哭啼啼地揉著雙眼。 「乖乖,不哭喔!等一下就不痛了。」他難得發揮耐心地哄道,動作更加小心翼翼。 一旁圍觀的大人們,莫不張大眼睛和嘴巴,呆呆瞪著眼前這一幕,真令人難以置信——平日總是冷漠不理旁人的玄知燁,竟對一個被人丟棄在路邊的小女孩那麼溫柔。 擦完藥後,小女孩伸出白嫩的小手,怯憐憐地拉了玄知燁的衣袖,向他點頭答謝。「謝謝『格格』。」 「不是『格格』啦,是哥哥。」他含笑糾正。「來,再跟我說一遍——哥哥。」 「格、格。」她眨了眨一雙圓滾滾的眼睛,發音不准地學著他說話,模樣甚是可愛。 「哥哥。」玄知燁目光柔和地笑互睇著她,而心地重複了一遍。 「格、格。」她依舊改不過來,嘟起小小的嘴,噙淚的雙眼滿是迷惘。 「算了!算了!」他像宣告投降似地朝她揮揮手,望著好可憐兮兮的樣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個念頭。「以後有時間再教你吧!」 聞言,玄氏夫婦不約而同地面面相覷。 不待父母反對,玄知燁立刻轉身對他們說:「爸、媽,我決定要把她留下來。」 他指著身旁笑得可愛的小女孩,而且,所使用的是肯定句,而非問句。 「知燁,別鬧了!她可是個活生生的小孩,不是一件玩具。」玄母第一個提出反對。 「是啊!況且,像這種來路不明的小孩,怎麼可以隨便留在我們家裡?待會兒,還是叫老陳把她送去警局吧!」玄父同樣不贊成。 「我不管,我就是要她留下來,當我的妹妹……」 那年,他才十歲,卻非常堅決地要求父母,務必收養被人狠心遺棄的她,唯一的理由,竟是因為希望有個能供他排遣無聊跟寂寞的「寵物」。 這麼多年過去了,事實也證明玄若霏的確是他專屬的寵物—— 「寵」愛至極的寶「物」。 他不僅盡心盡力地照顧她、呵護她,還縱容她在他心中的分量日漸壯大,甚至,凌駕於小提琴之上,成為他在維也納深造時,最重要的精神支柱。 八年的朝夕相處,再加上八年的深刻思念,總共十六年來的漫長歲月累積,讓他更加確定,自己的生命裡已經缺少不了玄若霏。 表面上,她看似十分依賴他這個哥哥;但實際上,他也上癮地享受著妹妹的全心依賴。 當所有人為他那精湛的琴藝喝彩時,只有終日聽她,能夠體會他捨棄玩樂、勤練小提琴的辛苦與枯燥。 或許,他真有音樂方面的天分,可是,如果沒有她一路的鼓舞,他極有可能會在任性中荒廢或放棄。所以,如今他所獲得的任何榮耀,一半以上應該歸功於她。 無奈,隨著年紀增長,他厭倦了「哥哥」這個身份,渴望突破兩人之間的關係,卻又氣餒地發現時機尚未成熟。 畢竟,他們之間整整相差八歲,對於愛情鬧革命懵懵懂僅的玄若霏,怎麼承受他那壓抑在心底已久的澎湃熱情? 在她長大之前,他只好選擇繼續在維也納多待兩年,希望借此轉移注意力,以免克制不住自己的情感;甚至,衝動地做出任何可能會傷害到她的事情。 後來,他因為空虛而學著遊戲人間,也曾嘗試交往過幾位女友,但每段戀情總是維持不久。 只因為他的腦海早已被玄若霏佔據,再也無法對任何女人輕易動心。 學期末的最後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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