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溫妮 > 狂鷹獵愛 | 上頁 下頁
三十九


  當初一〇一接受電視臺採訪時,不是特別說,這次的煙火秀有一種盤旋氏煙火嗎?

  說到盤旋……那不是應該繞著大樓本體一路轉上去的嗎?但妮子根本沒看到這種煙火啊!我要抗議!

  好不容易看完了煙火,朋友居然說要趕兩點前最後一班火車回家。

  聽到時妮子差點要昏倒,看看四周的人群,肯定會塞爆捷運站,所以妮子決定不搭捷運,直接用「走的」走回臺北車站。

  不要懷疑!妮子真的是走回家的。

  就這樣,我們走了一個半小時才走到臺北車站,送朋友上車後,妮子又花了近半個小時步行回家。

  當下妮子的感覺是,把兩個月臥病在床的不足運動量,——口氣給補回來了。(那也不用一次補齊吧?!)

  最可怕的——點是,朋友是以急行軍的速度前進!

  當時妮子已經不知該說什麼才好了,明明我們三人腳上穿的都不是運動鞋,為什麼得做這麼吃力的事呢?事後妮子腳上果然磨出水泡,然後就在床上足足躺了兩天才終於能夠下床。

  事後,ABC之家友人在聽說這件事之後,她們完全愣住了,似乎把妮子當成瘋子看待,她們一直問妮子:「為什麼不走到松山火車站?從市政府到松山火車站近多了啊!」

  嗯……關於這——點,妮子有兩個理由。第一是,妮子當時只想到臺北車站;第二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妮子根本不知道松山火車站怎麼走。

  所以就算當時想到松山火車站比較近,妮子也不可能去的,因為真要這麼做的話,妮子跟朋友一定會在臺北市繞路繞到天亮。XD

  我相信這個難得的經驗說明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最好不要相信妮子的帶路功力喔!

  我是妮子,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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