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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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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騙你。」她又舔了一口霜淇淋。 「可是在那一星期後,他最後放棄離去時的身影,看得叫人好生同情,我都快被他感動了。他好像有很多事要跟你說,卻不得其門而入。」她講得十分認真。 「他惟一想問我的,是我為什麼不告而別。」 她可不以為還有其他層面的涵義,有時候期望太大,失望會更大。 「難道他就不能突然發現自己是愛你的嗎?」 「不要再說了,現在這樣就是最好的結局。」她急忙把沒吃完的霜淇淋塞進秀姿的手中,不顧眾人的眼光從看臺上站起來,對著場內即將開跑的小朋友大叫—— 「米米加油!媽咪在這裡陪你,不要緊張!」 「可是我出賣你了耶!」秀姿扁平唇線,苦惱地皺起眉頭。 「你剛剛說什麼,我沒聽清楚……米米加油,不要害怕,記得往前跑就是了!」她吼得驚天動地。 「我說我出賣你了,因為我真的很同情張榮華……」唉! 「加油!加油!什麼?你再說一遍!」 秀姿一聽,冷調地轉了一圈白眼,揮手說:「算了,當我什麼都沒說過,你自己看著辦吧,我走了!」 動場上變得好安靜,小朋友各就各位,目不轉睛地瞪著前方。 氣氛肅穆起來,甚至可以感覺得到彼此間怦怦怦的心跳聲。 老師走近起跑線,舉起手中的玩具槍,決定性的一刻,扳機扣下,「砰」的一聲,正式開跑—— 六名穿得五顏六色的小小運動員,同時埋頭猛往前沖。 「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 「再快一點,加油,米米,這次你是第一名!」周子琳將雙手圈在嘴邊,幾乎用盡了吃奶的力氣極盡所能地狂吼。「再幾十公尺就到了,加油!」 說時遲那時快,她的話都還在舌尖打轉,米米一陣踩空,突然間整個人往前撲去。嘴一抿,圓滾滾的淚滴在眼眶裡打轉,哇的一聲出口,瞬間嚎啕大哭起來。 「哎呀……」她頭大地呻吟。 「哇——嗚呼——哇——」 「米米,不哭,你是男子漢,快站起來!」 「哇——媽咪……媽咪……」 這一聲直喊進周子琳的心坎裡,她只考慮了一秒,下一個反應就是沖下看臺,一路跑向自己的兒子,但同時也忙著脫掉腳上的高跟鞋,這讓她的動作變得特別笨拙而粗魯,但她豁出去了。 她要去營救自己的寶貝!像……像張榮華做的那樣…… 「寶貝,媽咪來救你了,我——」 「我愛你!請你嫁給我!」 天外飛來一聲雄厚吼叫,轟得她反應不及猝然往前跌趴在地,兩隻鞋登時飛得老遠。 她目露凶光,紅著臉,赫然轉身看向後方,才想揪出到底是誰陷害她,卻猛地撞進那張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臉孔。 「張榮華?!」尖銳的抽息聲沖出喉嚨,她站起就要落跑。 「不准動!」距離她六、七尺遠的張榮華吼住她。「至少在聽完我的話之前不准你走。」 「我……」她背對他的肩膀忽然放鬆了下來,乖乖站著聽他說話,眼眸始終盯著前方的地面。 幾隻螞蟻就在那裡爬著…… 全場觀眾都寂靜下來。 「你不應該說走就走,你讓我好擔心。」他神情平和。「沒錯,我的確如你所說,摸不清楚對你真正的感覺,但我以為在那之後,我們可以好好溝通,而不是一轉眼就突然失去了你的蹤影。」 「你來臺灣是為了帶我去見你爸一面,既然已圓滿達成,我們自然沒有再見面的必要。」她垂著頭,怎麼也不肯抬頭。 她不知道自己該以什麼心情面對他,尷尬、靦腆、失望、傷心、退卻、無力感,似乎每一樣都不對勁,她根本沒心理準備,思緒也紊亂。 「有必要。」他繃著臉駁回,臉上的線條嚴謹而不苟。「因為我愛你,你讓我學會了想念,學會了體諒,學會了煎熬,也學會了空虛……我想見你,想和你在一起。終究,你已經進駐在我的心裡,想要忘記你太難了,我辦不到。」他微笑了起來,很淡很淡的,聲音低柔而清晰。「子琳,我摸清了對你的感覺,不論天晴或下雨,你都駐紮在我的心上。」 她一動也不動。 「我們很成功地把愛寫在彼此的心上,所以哪怕我們各自遠在地球的另一邊,依然無時無刻不想起對方。我想你……子琳,我想吻你、想抱你、想愛你,想緊緊把你擁在身邊,用所有的愛愛你,讓愛一天多過一天,愛到明天、愛到後天,愛到忘了時間,」他堆滿了笑,將手插在口袋,爾雅不失沉穩地聳肩道:「對我而言,看著它無限期的滋長,那將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米米呢?」她低低的詢問聲傳來。 「肯定愛他一輩子!」 她靜默了良久,好一晌才穩穩吸足一口氣,問:「你剛剛要我嫁給你,是說真的嗎?」 「你願意嗎?」 周子琳釋懷笑了,她忽然反向跑向他,在眾人驚呼之際,整個人驀地騰空一蹬,猛地跳上去圈抱住他上半身,大叫:「我願意!耶——」 運動會場中,掌聲頓時轟天四起,震耳欲聾。 藍天旖旎如畫,白雲豐軟如絲,人也打得熾熱……呃,至少他們的吻看起來挺熱的,屬於他們的愛才正開始,願他們愛到長長久久,兩顆心永不分離,王子與公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哇哇……媽咪……」 「嗚嗚……」 太陽好大,陽光底下的米米還繼續趴在地上哭得兩眼淚汪汪。 抱歉,愛情太偉大,一不小心就把他給遺忘了! §後記 好了,好了,來說說最近讓覺得很好玩的事,那就是上星期六,我和幾位出版社的朋友去喝下午茶時,由於我是屬於那種不太坐得住的人,大家吃吃喝喝兩、三個鐘頭後,我就開始想起來走動走動,於是拉著作者A跟我到其他樓層逛逛,我們逛著逛著,就逛到一處服裝專櫃,兩人在那裡各自挑了喜歡的衣服,試穿之後也決定買下來,店員看了之後,當然很高興囉,也就竭誠歡迎的替我們服務,希望我們再多買一點,可是事實上在我們各自挑中喜歡的衣服後,接下來所換的衣服根本就是換好玩的,因為那些是那種出席正式晚宴穿的禮服(比如:金馬獎之類),我們絕對「無膽」穿出去,太正式、太華麗,穿出去可能會嚇死路人! 而好玩歸好玩,可惜我的肩膀不夠挺,其中兩件蘋果綠的小禮服一穿出,內衣的肩帶就露出來了,怎麼調整它就是在外頭,此時只印證了弟弟的一句話,你的身材太差了。唉。比起我來,作者A就不同凡響了,醉紅色的長禮服一穿出來,活脫脫就是一位大美女站在那裡,好看得不得了,讓人羡慕極了!此時只印證了我常說的一句話:「平平都是人,為什麼差那麼多?!」 祝: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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