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娃娃 > 愛情三十六計 >


  兩人初遇時的海揚,只是某間經紀公司的菜鳥新兵,而她,則是一個坐在速食店裡和同學邊吃霜淇淋、邊給過往路人打分數的國小六年級小女生——

  「瞧!那個腳上蹬著厚底靴的女生穿得雖像100辣妹,但那一臉妝超惡爛的!和放在殯儀館裡冰櫃中的『東西』根本沒兩樣。」

  「至於那位蓄著長髮、留著亂須、戴著墨鏡一心想要擺酷的醜男,和夜裡睡在菜市場棧板上,靠吃剩飯過日子的流浪漢,活像兄弟一樣。」

  她的話或許挺毒的,但至少她自認絕無加油添醋,不過是實話實說罷了。

  而在那時,她並不知道正在為人打分數的她,其實也正在被人打分數。

  她是直至那人影移到了眼前時,才發現有人靠近過來。

  頭一個反應,她抬高因為視線被擋住而不開心的大眼瞪向來人,卻在下一瞬間,仿佛墜入了一片汪洋裡。

  他的眼睛,像海,像她極愛泅泳于內的大海。

  然後他對她斯文的微笑,並且自我介紹。

  他說他叫做「海洋」,希望有個機會能認識她。

  當時的她雖然年僅十二,但因家境優渥,無論是在穿著打扮或是氣質自信上,都早已凌越了同年紀的小女孩,是以對於這樣的搭訕並不感覺到陌生,也不會覺得害臊,只是覺得,哼!詭異非常。

  因為眼前明顯是個大了她許多,長得又很不賴的年輕男人,不論再如何的「饑渴」,都不太像是那種會在速食店裡靠過來,想認識小女孩的怪叔叔級人物。

  可是,明明不該他卻做了,所以當時她對他的第一個印象叫做——老牛吃嫩草!

  不只如此,她還在心底暗暗追加——戀童癖的怪胎!

  既然心裡是這麼想著的,她自然就不會給他好臉色看了,無視于他友善的微笑,她僅僅回以能凍死人的冷芒,站起來拉起同學就走。

  但他卻不肯死心,鍥而不捨地追著不放,懇請她務必給他一個進一步介紹自己的機會,然後她才知道了他看上她的原因,只是想找她去拍廣告。

  那是一宗有關於夏季冰品的廣告,需要一個半大不小且最好是新面孔的少女,恰恰好正是她這樣的年紀。

  此外,廣告代言人也不需要特別的漂亮,卻是一定要有股古靈精怪的神韻,率真自然,特立獨行,嗆辣叛逆,因為非要這樣才能將以「搞怪」著稱的冰品特色,給詮釋得恰如其分。

  她原先對他的提議毫不動心,卻讓他後頭的性格描述給勾起了小小的興趣。

  「你覺得……我適合這個角色?」她偏首送去好奇。

  他用力點頭,目光灼燙,是那種因為熱愛工作而散發出的高溫。

  「我覺得這個角色,根本是為你量身打造的。」他剛剛在她身後觀察了很久,將她的靈敏反應甚至是毒舌批評全都看在眼裡,因此更加肯定了她一定能夠成為他夢想中的明日之星!

  就是他的這句話打動了她的。

  但她點了頭可不代表他已成功,她還沒成年,決定權不在自己手上,而那在她身後的層層關卡,呵,可絕不好過。

  身為駱氏財團第三代,身為臺灣金融界龍頭響叮噹人物駱岢頤的孫女兒,她的未來,可不是她隨便點個頭就能算了的。

  這其實也是她一開始就打的鬼主意,想讓眼前這斯文到有點「蠢」的怪胎男去吃吃爺爺和老爸的派頭及嚴拒,看他出糗。

  但結局卻出人意料,不單是老爸那一關,竟然就連爺爺也點了頭,雖然直至今日駱采憂還是不懂海揚究竟是怎麼辦到的,但他當真說服了爺爺及爸爸,讓她以「打零工」的方式,走入了他的世界。

  就這樣海揚和駱家簽下了長約,成為駱采憂的經紀人。

  海揚也沒有讓信任他的駱家長輩們失望。

  他竭盡全力保護著駱采憂,讓她雖身處於一個瑰麗絢爛卻容易迷失的環境裡,依舊保有著她最初的純真自然。

  在第一支冰品廣告成功後,海揚又陸續為她接了幾支廣告。

  但不論他如何接洽,都會以配合她的生活作息為第一優先,拍廣告的時間多半安排在她下課後或是放寒暑假時的空檔,並由他親自接送出外景、上影棚,接送她上下學,接送她去參加同校遠足或聚餐,甚至是在那一年的冬天,他載她出席爺爺的喪禮。

  在多年的來往頻繁下,駱家與海家成了世交,雙方的父母也都成了朋友。

  在那幾年裡,他不但是她的經紀人兼保母、兼司機、兼保鏢,兼功課有問題時的家教,更幾乎成了她的心理諮商師。

  她雖然有兩個大了她五歲及七歲的哥哥,卻在有煩心事時,只會想找海揚訴訴苦,或是藉著找他麻煩來發洩心頭煩悶。

  而海揚,雖然有個小了他七歲的妹妹海藍,卻在分給妹妹的時間上遠不及她,不過那也是因為海藍個性較獨立,不像駱采憂,仿佛一少了人看著便要出事。

  在駱采憂十八歲時,駱家大家長,她的爺爺駱岢頤因心臟病辭世。

  那一年正值東南亞經濟危機,駱家在印尼、菲律賓等地的投資血本無歸,僅僅半年時光,駱采憂由一個千金大小姐變成了家有負債的貧戶少女,即便外人對待她的態度起了轉變,不再跟前跟後、鞠躬哈腰,但她其實並不是很在乎。

  沒錢就少花、少用些名牌,少和那些仗著家裡有錢,花錢如流水的敗家女接近就是了。

  她才十八歲,若真想重拾幼年時的風光,往後機會多得是。

  那一年海揚二十八,也正好是他人生中的一個重要關口。

  他用累積了幾年的經驗及資金開了間「星燦國際演藝模特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簡稱為「STAR-X」的經紀公司,自己當上老闆,而當時被他由舊公司挖走的人,只有她。

  那一年駱家在臺灣的事業完蛋,駱采憂的父母決定舉家移民舊金山投靠妻舅,伺機東山再起。

  駱采憂本來也該跟著過去的,卻讓海揚費盡唇舌說服她父母,同意讓他暫代監護人職責看著女兒,好讓她在臺灣繼續她的學業及事業。

  至於駱采憂自己,她並沒有經過太多的考慮就選擇了海揚,是因為懶吧,她當時是這麼想的,與其去適應一個新環境,還不如留在老地方。

  於是當爸媽及哥哥們都離開臺灣後,于公於私,她都只能依靠著他了。

  他是「STAR-X」的老闆,她是公司的開國老臣,而這,正是他們目前的關係。

  那時候海揚將她連同合約一起帶走,找來幾位歌唱界的老將當老師,教會她正確的丹田發聲技巧,再找了個舞蹈老師專門教她跳舞,最後才告訴她,說在繼廣告模特兒之後,他的下一步,是想要將她捧紅成為一個偶像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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