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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徵婚啟事

  徵求25~35歲的未婚女性(再婚者亦可)

  條件:

  1.能夠配合早上八點及下午六點接送工作

  2.不排斥與幼兒園孩童相處

  3.沒有家累,無特殊病史

  4.須定居臺北

  徵婚者:

  1.30歲,無負債

  2.每月支付三十萬元金額家用

  3.育有一名五歲兒子

  意者請電洽:09xx-xxxxxx黃律師

  戴著粗框眼鏡的女子推了推眼鏡,桌面上放著五份知名報紙,她咽了咽口水,微揚的眉完全沒有任何修飾的化妝品顏色,乾澀的嘴唇一啟一闔,卻未發出半點聲音。

  整間辦公室裡只有她還坐在位置上,其它的人全跑出去用餐,而她如同往常坐在椅子上看著早上買的報紙。

  桌上的不銹鋼便當盒裡還有一半的色拉沒吃完,被緊握著的叉子隨著手的主人顫抖而微微晃動。她把眼鏡從臉上取下,揉揉雙眼,把充斥著難聞油墨味的報紙往臉上貼近──果然沒看錯!

  她看了五份報紙,每一份報紙的頭版廣告區都有相同的「徵婚啟事」。

  再把五張首版仔細比對上面的條件、電話、聯絡人,她更能確信這是相同一個人刊登的。

  哇!這人還真不是普通有錢,而且還很隨便!

  要在頭版登廣告,費用一定不便宜,而且還在五大報上刊登如巴掌大的版面,那肯定又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她低頭往聯絡人的方向一看,嘖,是律師呢!

  只是對方開出的條件非常優秀,且先不論長相,也不要討論他的家世背景,更別理有公婆還是小孩,裡面有個條件正好符合她的狀況!

  至於對方長得是圓、是扁……那都不重要。

  不過這麼優的條件,應該會有很多人搶著報名吧?她知道現在很多女性都是拜金主義,記得先前電視也有播過,上海富豪徵婚,上門應徵的各個都是漂亮的博士生,而且身材姣好,皮膚白皙清透,都是非常上等的貨色。

  至於這則廣告的真假成分,她倒是沒多想──那人能花錢刊登廣告一定不簡單,就算是騙局也沒關係,大不了摸摸鼻子當作付學費囉!

  連猶豫都沒有,她環視周圍,確定辦公室真的只有她一人後,摸出抽屜裡的手機,顫抖的撥下報紙上的聯絡電話……

  「您好,我看到報紙上的徵婚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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