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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才不可能是我的男朋友呢!」李嘉兒一面用手擦嘴,一面啐道。「誰有那種男朋友,都要覺得『汗顏』。」快快拿鹽巴來驅邪……

  「為什麼?」導演不懂。依他看來,韓炎的條件很好啊,俊美到令人嫉妒。

  「因為他很爛。」人不能只看外表,內在更重要。「他從小就是個風流鬼,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到處騙吃騙喝。從幼稚園開始就狂交女朋友,連老師也被他迷得團團轉。上了小學以後更不得了,平均一個學期要換三個女朋友,一路換到國中、高中、大學。然後我們前後左右鄰居家,凡是家裡面只要性別屬母的動物都要藏起來,不然一定被他拐走。上次就有個阿姨走失了一條母狗,找了半天在他家發現,它正賴在韓炎的腳底下,嗅他的臭腳丫。本來那個阿姨想告他誘拐的,誰知道到最後那個阿姨也被拐去他家煮圓仔湯,就因為那天剛好是冬至,他父母剛好都出國不在家,她就自願當起保母來。」

  「後來呢?」這個故事有趣,導演越聽越起勁。

  「後來我媽也端著圓仔湯去找他,才發現方圓十裡內的阿姨們全到他家報到去了,簡直像在開同樂會。」

  想到就令人憤憤不平。

  「呃,李小姐……」

  「接著我就去他家踢館,因為我媽把我的份也一起端去了,我不甘心,就當著所有左鄰右舍的面大鬧特鬧,叫他把我的圓仔湯還來——你幹嘛笑成這個樣子?」她可是在訴說她的傷心往事耶,結果他卻笑彎腰。

  「對不起。」導演笑到飄淚。「我只是覺得你們的感情真好,好令人羡慕。」

  「這有什麼好羡慕的?」韓炎那個爛人,想到就氣。「我們只是因為父母熟,又住在隔壁,不得已才交往的。」可不是出於自願。

  「話雖如此,那也要有相當的緣分才行啊!」否則茫茫人海,擦身而過的人比比皆是,又豈會住在隔壁,並且一住就是二十幾年呢!

  導演提醒李嘉兒,李嘉兒也不否認,他們確實很有緣。

  如果不是有緣,他們不會住在同一個社區,三棟別墅連在一起(韓炎、Peter和她家)。

  如果不是有緣,她不會打從幼稚園開始,就跟他讀同一所學校(她中班,他小班,沒事還得照顧他)。

  如果不是有緣,她不會遠在小學的時候,就成為全校女生的頭號敵人(或許還包括所有女老師,她們明顯偏袒他)。

  如果不是有緣,她不會在國、高中時期成為同學們的笑柄(因為他立志要娶她,被譏為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氣人的是他是那朵鮮花,她卻是那團牛糞!)。

  OK,這些都還可以忍受,她最不能忍受的是,每當有男生追求她,他就想盡辦法搞破壞,活脫就是長不大的男孩!

  他們真的很有緣,而且是孽緣。他害她度過了悲慘的青春期,現在又一天到晚纏著她,顯然連她的青年期都不打算放過。再多混幾年,她就可以直接跳到中年,接著連三跳,一直跳到入土為安為止。

  想到她的人生,竟是被這麼卑劣的傢伙耽擱,李嘉兒不免悲從中來,益發不能忍受,拳頭握得更緊。

  「李小姐……」導演不知道她為什麼突然握緊拳頭,但覺得她女中豪傑的模樣很有魅力。

  「我、我想……」一開始就想跟她交朋友的導演鼓起勇氣提出要求。「我是說……既然他不是你男朋友,那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隨後「砰」地一聲。

  導演生澀的告白,慘遭不明外力打斷,硬是將他轟隆踹下泳池,濺起一陣巨大的水花。

  「不小心踢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韓炎無賴的笑容,不知何時來到他們的身邊,陰風陣陣地對著落水的導演狂掃。

  「沒、沒關係……咕嚕嚕嚕……」導演稍一不慎,又嗆到水,頭伸出水面後猛咳。

  「咳咳!」好厲害的無影腳,恍若黃飛鴻再世,咕嚕嚕……

  每個人都以為韓炎是因為玩過頭才不小心踢到導演,只有李嘉兒清楚內情。

  ……又在惡作劇了。

  看著如浮筒在水面載浮載沈的導演,她心中只有這個念頭。

  「嘉兒,你要去哪裡?」韓炎在背後喊她。

  「回房間!」她惡狠狠瞪他。

  第三章

  熱斃。

  匆匆拿出墨鏡戴上,李嘉兒對南臺灣的太陽簡直沒轍。

  「總監,我們先出發了!」

  一票工作人員從她的身邊呼嘯而過,跳上停在飯店門口的廂型車,每個人都生龍活虎,唯獨她要死不活。

  好熱……誰能幫她把後羿綁架到現代來射太陽?她快不行了。

  李嘉兒原本就很怕熱,偏偏早上的新聞報導又告訴她,今天氣溫會再上升幾度,尤其是屏東地區,更是炎熱異常,並警告要到此地遊玩的旅客,最好做好防曬措施。

  她當場流下感慨的淚水,他們所在地區剛好就是屏東尾;臺灣的最南端,而且更慘的是,她忘了防曬,身上唯一能夠用來抵擋太陽的工具,只有她鼻子上的墨鏡。

  「不好意思,總監。車子坐下下,你可能要自己搭計程車過去。」最後一個跳上車的工作人員,當著她的面關上車門,將她丟棄在飯店的門口,她甚至還沒能出口抗議,車子就開走了。

  哇咧——

  李嘉兒發誓下次絕不再採用新進人員,簡直太沒禮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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