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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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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太極主動吻孟乾坤,算是感謝他抬愛,想要跟他同居的女人一定不少。 「這沒什麼。」話雖如此,他還是多少覺得有點不是滋味,第一次提出要求就鎩羽而歸,感覺挺差的。 兩人又甜甜蜜蜜的互相擁吻,吻著吻著,又吻到床上去,一直戰到次日的清晨,兩人才沉沉睡去,中午一起搭機返回臺北。 當他們回到焦太極的住處,她再度高聲尖叫,因為她又遭小偷,整個家裡被翻得亂七八糟! 孟乾坤目睹這一切;心知肚明這不是普通的竊盜案件,可能跟她辦公室遭竊有關。 他將這個想法告訴焦太極,她也同意,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地點連續被搜刮兩次,這只有在驚悚小說才會出現。 「看樣子,你再繼續住在這裡不安全,還是搬到我家來吧!」孟乾坤好心提出建議,多少有點得意老天爺幫忙,她不想同居都不行。 「這……」她茫然地看著亂成一團的屋子,心想她再居住下去可能真的會有危險,但她又不想跟他同居,怎麼辦呢? 「機會只有一次,yes or no?」他顯然不習慣被女性拒絕,她也不習慣被男性強迫,但是現在看起來他們都沒有選擇。 「那就麻煩你了。」也許同居生活,沒有想像中糟,她不該太排斥。 「沒問題。」孟乾坤得意地微笑,未曾發現自己滿心期待,當然也不可能發現自己的笑容有多滿足。 第六章 同居生活還沒開始,焦太極就先被孟乾坤的住處嚇到,原因無他,他居然在黃金地段的高級大樓,擁有一棟占地半層樓面的房子,這使得焦太極的嘴巴張得老大,半天合不了嘴。 「你的職業很賺錢嗎?」就她所知,警察薪水沒那麼高,就算是高階警官,也買不起這樣的房子,她也買不起。 「薪水和年終獎金加起來,不到你的一半。」她才是真正的富婆,光分紅就很嚇人,更別提每個月七、八萬的薪水。 「那你怎麼住得起這麼好的房子?」就像他說的,她的收入比他好都只能委身在三十坪的小公寓,他住的地方卻足足有她家三倍大,是棟不折不拙的豪宅! 「運氣好嘍!」孟乾坤聳聳肩,不肯透露他的經濟來源,焦太極只希望他不是從事非法活動,其它的事也管不著。 畢竟是在外商公司王作,尊重他人隱私,是她學到的第一件事,許多事不宜過問。 就這樣,他們開始演出「新同居時代」,真正住在一起以後,他們兩人同時發現,同居生活其實挺適合他們的,總能截長補短。 比如說;她只喜歡做菜,不喜歡善後工作,但他就很喜歡整理東、整理西,所以房子一直都維持得很乾淨。 又比如;她對種植花草沒有耐心,但他每天早晨起床笫一件事就是去替盆栽澆澆水,或是翻翻土,讓春意遍佈陽臺,等待花開了,再邀她一起到陽臺賞花,詩情畫意的很。 他們藉由同居發掘對方的優點,更加確定他們不止是身體合得來,各方面也挺、搭的,兩人甚至還一起去逛大賣場。 焦太極只開得起日系國產小車,孟乾坤開的卻是貨真價實的歐洲進口高級休旅車,這讓他的經濟狀況顯得更加撲朔迷離,光是要養那輛車子就得花不少錢,這還不算日常生活的開銷哩! 這天,孟乾坤開著他那輛黑色高級進口休旅車,載焦太極到大賣場補充生活日品,因為是假日,兩人差點找不到停車位。 假日出門就是這麼麻煩,到處都是人,大賣場尤其人多,幾乎快擠爆了。 他們推了一輛購物車,準備待會兒大開殺戒,把欠缺的日用品統統搬回家,反正孟乾坤的住處空間大,想買幾車都有地方放,就怕沒有錢。 兩個人一邊推車,一邊聊天走進大賣場。才到達入口處,就聽見有人大喊;「名牌內褲限時大搶購,一件五十,要買要快,一件五十!」熟悉的說詞好像在哪裡聽過,使焦太極又開始想念起擺攤的生活,她好久沒去擺地攤了。 「你怎麼不跟過去看看?」孟乾坤消遣焦太極,都不知道她有多懷念擺攤的生活,她一定要找機會去擺地攤。 「我才沒有那麼無聊呢!」跟人玩什麼限時大搶購。 「但是是名牌耶!」他看著大大的廣告廣告牌。「好像是你習慣穿的牌子,你真的不去跟人家搶嗎?」只有十分鐘的特賣時間,十分鐘一到,立刻恢復原價,頂多打九折。 「你不懂,夜市的地攤貨也經常強調名牌,但有哪一個名牌是真的?隨便喊喊而已。」看是要Burberry或是Channel統統都有,LV尤其被仿得厲害。 「聽你這麼說,倒是很有道理了。」就說現在他身上穿的T恤,也是她硬塞給他穿的仿冒品,雖然沒有真的打上廠商的LOGO,但顏色、樣式都很像某某名牌,害他穿得有些心虛。 「聽我的准沒錯。」話雖如此,她仍是拉長脖子一探究竟,試圖用她那雙專業的利眼,分辨出名牌的真假。 「只剩下最後三分鐘,要買要快!名牌內褲限時大搶購,一件五十,一件五十!」銷售人員最後一次廣播,婆婆媽媽們搶成一團,每個人都來買內褲。 「啊!真的是那個牌子,差點看走眼,我也要去買!」X光眼掃描的結果,判定是真名牌沒有錯。焦太極隨手將購物車鑰匙丟給孟乾坤,便勇往直前擠進人群,和所有婦女朋友一起搶購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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