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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太——太——不成理由了吧?你們沒有爭執、沒有摩擦?”

  “總之是沒有!喂!你在辦案是不是,這麼審問人,洪大律師?”

  “本來嘛!怎麼說也繞不出去。Sorry,原諒我這個敬業的律師吧!”洪培利這個人說人才,也是翩翩美男子一個,雖有三十多歲,可是仍是風采不減!偏偏呢,死心眼得很,對味了,自始至終,永生不悔。他什麼人不去中意,竟看上了曾元漢的合作關係人,而他這個敏感身分又是一大敗筆。

  “廢話少說,你想他們母子會去哪?”

  “她這個人很安定,她一定會先找個房子住下來,再找份差事做。不過,她現在身邊有個小孩,也不好出門找工作。”律師分析案情總先針對個人的個性、經濟環境去評判案主所走的路線。例如這種離家出走型的,無非是有外遇、或是家庭不溫暖,索性周遊列國去,而以上兩點,在月葵及元漢身上,是無法成立的,再其次,判斷她出走的動機,例如:生活太過一成不變、丈夫sex無力……等等,可是呢,他們根本一項也不符合,想來這件案子也真夠棘手。“她應該不會有外遇吧?若真的有,那男人也該是我才對,既然不是我,就不可能會是其他人。”

  “既然這一點也否決掉了,再下一點呢?”

  “再來的可能性……是你的sex能力無法滿足她?”

  “胡扯!我若不夠強,還有誰夠強?”廢話連篇也不是,他若不夠勇猛,也不能留溫雪莉在身邊十年了,他自認在這一點絕對不遜“色”的。

  “若這一點也推翻,那表示並不是你們之間的問題,一定有外來因素促使她出走!我這樣的提示,你的心裡有沒個底?”洪培利也不是非要拆散他們不可,一個是多年好友、一個是有那麼一點點意思的女人,他總不能見色賣友吧?做人道理可沒這一條。

  “經你這麼抽絲剝繭,我倒想起一件事。”

  “什麼事?”

  “雪莉來找過她。”他這才想起林月葵曾經提過,而他也警告過林月葵少和她來往。莫非這一回鬧出走與雪莉有關?

  “雪莉?她怎麼——”洪培利對這個可能性感到訝異。

  “心有不甘吧!”

  “可是她是私生活很忙碌的人,她何必再來招惹你們呢?”

  “不知道,搞不懂她到底存什麼心理。”曾元漢想,若真要在此時讓他重新做抉擇,他一定不會再讓自己的感情陷入迷惘中。美麗不會持久,永恆才是重要,他以為他們的生活乏味,其實她已悄悄植入他的心房,只是他一直未發現,現在她不見了,他才知道自己也將心丟在她的身上了。“反正不管她是什麼心理,我已不再是以前那個為她癡迷的曾元漢,現在最重要的是快快找回他們母子,一方面交我媽那一邊的差,另一方面則是為了我自己。”

  “你愛上她了?”

  “有一點。不過可以肯定的,我的生命再也不容許沒有他們母子存在的一天了。”

  這點他自認立場明確,如同當初他堅持己見地與溫雪莉來往相同。

  “算了,愛不愛,找回她再說給她聽。唯今之計是快布下天羅地網,緝拿她回來才是正確的。”

  “從哪下手?”

  “從她最熟悉的地方。”

  “安南區。”他們異口同聲,默契十足,交往一、二十年,頭一回感到這麼有默契,可惜卻是用在同一個女人身上。

  林月葵一出走曾家,又沒朋友、也沒家人,一隻手推車,陪她四處流浪,最終她還是想起在安南區的老房子。

  也許怕人取笑的成份也有,她也不敢回老家住,不過倒租賃在附近的平房。

  當年繼父的樂善好施也替她帶來不少好運。

  “哎呀!你不是阿仁的女兒月葵嗎?”地球是圓的,尤其在同一區內,更是三步遇見熟人、五步遇見親戚的,她才來兩天,立刻被曾受沈原仁恩惠的婦人認了出來。

  “伯母,你是……”她對這位知道自己的中年婦人陌生得很,不過對方既然喊得出繼父來,定也是熟人,她總不好意思說“歹勢,阮不認識你”吧?

  “我是七妹,你們小輩全不認識了啦!仁哥他好心腸,當年若不是他助我脫難關,我現在都不知在哪裡了。可惜他人死得早,對了,你不是嫁人了嗎?怎麼自己一個人帶了孩子回來住?”七妹這麼一問,令她不知該怎麼回答,七妹見她不答以為她有什麼難言之隱,也不多問。“月葵,你萬一有什麼困難,記得來找我,我住在這條巷子底,那一棟紅瓦祖厝。”七妹還好心報路標,深怕她會找不著似的。

  “好的,我若有困難會去找你的。”林月葵這時才感受到沈原仁這個爛好人也有被歌頌的一天,他真的沒白活了。

  她安安靜靜地過她的生活,而曾家卻是如火如荼地尋找他們母子。

  有時她也很慶倖沈原仁收留她們母女,使她不至於餓死,今天還能好好地活在世上。

  他這個人,個性很好,待人和氣,總是笑眯眯的。也許年輕時代武俠小說看大多,常想要模仿俠義之士行俠仗義、劫富濟貧吧!可惜要他劫富他又沒那個本事,只好努力賺錢救濟有困難之人了。

  “你回來了。”

  她在家看小孩,外面突然來了三、四個人,害她嚇了一大跳。

  “你們是——”

  “我是大胖他老婆啦!”一名胖胖的婦女向她自我介紹。

  “我是汽水川仔的牽手啦!”

  “我是老李他老婆。”

  她們所介紹的人,她只認識一個,也就是那個一萬五湊兩萬的那一位李伯伯。

  奇怪了,她一回來比做官的更受歡迎,一會張三來、一會李四訪,忙得很。不過他們的共同之處是受過繼父的恩惠。

  “月葵,來,這是三萬塊。你繼父他借我們疏困的,再加個利息,照郵局的利息算七厘好了,林林總總一加,就當三萬元好了。”

  林月葵一個字也說不出口,一會三姑婆還個六千元,一會兒大胖川伯母還二萬,她一下子竟成了沈原仁的賬戶了,這五千、那三千,今天一天下來竟收回了本利十八萬元,利息兩萬六千元。這原本她認為討不回的賬款,現在卻——原來爛好人並沒白做。

  當然,關於她回來的消息也立刻傳到這裡的裡長耳中,自然他們也不難找到她。

  “阿婆,林月葵這個名字你聽過嗎?你知道她住在哪嗎?”他們兩個大男人進了巷內便問第一個見到的路人。

  “什麼林月葵,誰是林月葵我不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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