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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依我看,光是噓寒問暖還不夠,不如……將她把到手,我想憑你的條件,那女人肯定會被你迷得神魂顛倒。」

  「是,這點我絕對承認,但是……殺雞需要用到牛刀嗎?」

  「如果能殺得快,殺得俐落,用牛刀又有何妨?」韓邁迪咯咯笑。「東西趕緊弄到手才要緊,速戰速決,就不怕夜長夢多。」

  韓邁迪這鬼靈精,想不到,腦袋瓜裡頭還是有些有用的東西。

  「你說得沒錯,戰爭一拖久,對戰事一點幫助也沒有,耗下去總不是辦法。」

  「聰明,英雄所見略同,像這種肉腳對手,一個星期,我都還嫌太久。」

  孔泰熙信心滿滿。「照我看,你現在就可以開始籌劃展覽會的內容,到時,一定能將真品在世人面前展示。」

  「不得了,到時候,我看你會比林志玲還要紅,天天都是你的頭版。」

  他勝券在握,套句西方諺語,那真是「Piece of cake」

  只是韓邁迪發覺,孔泰熙這次似乎把這件事拖得太不像話,以他的個性,要拿到一個頭腦簡單女人脖子上的項煉,那可說是易如反掌,何必還在那邊搞那麼多套劇本?他究竟在拖什麼?

  突然韓邁迪心中衍生一種不好的念頭,他怕孔泰熙會陷入這女人的桃色情網,雖說這可能性不大,可是……

  還是會讓他提心吊膽,擔憂不已啊!

  只是那些自信滿滿的話言猶在耳,孔泰熙便遭受到人生最大的一次挫敗。

  幾天下來,他都表現出強烈的善意,但只要靠近她,她就退縮,就像在跳恰恰,他進一步,她就退一步,始終與他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他納悶,他不解,他一表人才,家財萬貫,多少女人死命就是想要巴住他,最好有幸得到他的青睞,有機會就想辦法爬上他的床,懷他的種,享受豪門少奶奶的富貴。

  可這一星期來,他吃閉門羹,他碰軟釘子,他灰頭土臉,他自作多情,對方對他的殷勤,完全無動於衷,就像是木頭碰到高壓電,他放他的強力電波,她當她的呆愣木頭,一點被麻到的觸感都沒有。

  就好比第三天早上,他特地找人去買連林志玲都喜歡的白鳳桃,在小強剛坐上校車去上課後,還親自拿到她面前。

  「你一定沒吃過白鳳桃,這種品種比拉拉山水蜜桃還要……」

  話還沒說完,就看到她離得遠遠地,表情還相當懼怕。

  「拿……拿遠一點,不要靠近我。」

  「發生了什麼事?」他一臉愕然。

  「算命的跟我說,在日常生活中,我要儘量避免接觸跟「桃」有關的東西,否則,我就會招來爛桃花。」柴虹說得很認真,當說到「爛桃花」三個字時,還斜斜瞄看孔泰熙,要他好自為之,不要誤觸地雷。

  所以,她不能看「桃色蛋白質」。

  也不能聽「桃色新聞」。

  她最怕看到的藝人就是陶晶瑩,只要一聽到有人叫桃子姊,她馬上頭皮發麻。

  就是因為他這麼白目,好死不死犯了她的大忌,她對他一開始就很感冒。她會刻意跟這種人避開,她多少猜得出他的動機,想追她,門都沒有,她跟有錢人不來電,跟他點點頭,微微笑,君子之交淡如水即可。

  可孔泰熙不懂,因為只要是女人,很少不喜歡有錢人的,只可惜,她就屬於另類族群那一掛,越有錢,她越排斥,就像孕婦害喜,隨時都有想吐的念頭。

  三天后,孔泰熙捲土重來,後來,他想到了,只要是女人,花及巧克力至少會喜歡一種吧!

  這回,她開心地笑了!

  「好棒喔,這花真是漂亮。」她還拿起來聞了一下,孔泰熙發覺她還挺幽默的,也許是為了彌補之前她的不周之處。

  誰曉得,第二天卻看到她把金莎巧克力花束,插在花瓶裡,裡頭還放了水,完全就是把它當成植物來對待。

  「你不知道那是巧克力嗎?」

  柴虹睜大眼。「那是巧克力?不會吧!」

  看到她的表情,他徹底被打敗,原來昨天她聞花不是表現幽默,而是她認為那個真的是花,一束閃著金光,亮晶晶的花。

  更扯的是,她竟然不曉得有種巧克力叫金莎,長期以來,她一直認為是個姓金名莎的女孩,在替巧克力代言,幫他們拍廣告。

  而她從沒看過這位金莎小姐,還以為是廣告商搞噱頭,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

  兩個人沒默契到這種程度,照道理,孔泰熙該死心了,雞同鴨講,他想什麼,她完全意會不到;而她想什麼,他一輩子也想不透。要不是看在她脖子上那條亮晃晃的天使的眼淚,他不會降低自己的格調,繼續跟她在那邊博感情。

  與其跟個無頭蒼蠅在那猜測她的喜好,他認為,溝通有其必要,跟她吃頓飯,藉由談話,應該可以知道她的個性、她的興趣,這樣才能投其所好,把她給吃得死死的,讓她感動萬分,乖乖把項煉交給他。

  週末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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