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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天空,寂寥無聲。

  只有燦亮如火的太陽,在一片青天白雲中,照得人刺眼,不得不避開了眼光去。

  等千夕這一番豪言壯語罵完,她呆呆地看著無人喝彩的西風館,知道了,什麼叫做「寂寞無人管」。

  「通微,我不看了。」她坐在地上,「你這裡一點也不好看。」

  通微問:「你不喜歡?」

  「不喜歡。只有我一個人,什麼也沒有。」她頹然,「我還給你,我要早一點做妖怪,我要陪你。」

  傻瓜!

  通微與她轉換了靈魂,重新掌控了自己的身體,就感覺到滿眼是淚,他還來不及擦掉眼淚,居然就滑落了滿面淚痕,讓他哭笑不得:「千夕,你還真是容易哭。」說出聲音來,才知道聲音也早就啞了,被她剛才一番話叫啞了。

  「對不起嘛。」千夕悶悶地道:「我剛才很生氣。」

  「我沒怪你。」通微舉袖在風中拭去眼淚,何嘗沒有恨過天?但是卻不曾有她的激憤和決心,不僅要掙命,還要笑給天看!「千夕,你乖乖地在我身上沉睡三個月,三個月後,我給你一個身體!一個你喜歡的身體!」他淡淡地,平靜地如是說。

  7.天變重生

  不能重生為人,就重生為妖,

  如果沒有身體,我給你創造一個身體!無論是人、是妖、是鬼,我都要把你留下來,陪我。陪我算這天地的玄機,算這天地的罪孽,算它欠人間的情,欠人間的交代!

  通微聚集了一地櫻花,千夕喜歡櫻花,就給她一個櫻花做成的身體。

  把櫻花堆成人形,他第一次握起了長劍,他從不用兵器,這柄長劍只為做法。

  棄去束髮的發帶,讓長髮披散。通微仗劍披髮,用劍尖在地上,圍繞著櫻花劃圈。

  他要效仿古法,斬木成兵,牽木石以作傀儡的方法,用櫻花給千夕做軀體。

  一圈劃畢,他橫劍劃過手腕鮮血湧出,自手腕而劍柄,自劍柄而劍身,最後自劍尖滴落了下來,點點殷紅,令人觸目驚心。灑血之後,通微抖腕再劃一圈,此時圈內點點滴滴,都是通微的血跡。

  天空陡然一聲霹靂!陰雲密布,閃電乍起!蒼天似乎不容這違天抗命而作妖孽的方法,刹那之間,有三五個雷,轟然打在西風館內,爆然聲響,幾處樹木起火,四下隱約可聽見周圍居民驚駭走避之聲。

  一時間,白天幾成黑夜,閃電霹靂不絕,閃閃打在通微周圍,卻似乎有所顧忌,沒有掃在他身上。

  通微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仗劍披髮,走步成圈,血跡點點,依然做他的法術。

  給千夕創造一個身體,就是在強求不可逆轉的東西轉向,在強求已經死去的東西重現,在苛求蒼天,給予不被允許給予的鬼,一個存在世間的憑藉!

  如何能夠不被天打雷劈?如何能祈求蒼天的原諒?沒錯!他就是在創造妖孽!在做妖!在逆天!在破壞規則!

  來吧!我不在乎!要麼,你把我們兩個都劈死,要麼,這本是你欠我們的,你虧待我們的,你還給我!通微臉色淡漠,沒什麼表情,手中劍劃地成符,一股淡紅煙霧升起,彌漫滿地,蒙住了地上那一堆櫻花。

  「轟隆——」

  乍然霹靂,一個最大的霹靂陡然炸在通微背後,要不是他身隨劍走,恰巧轉到了另一邊,這霹靂就正正劈到了他頭上!一團火光乍起,在他背後吞吐煙霧。那地,被雷打了一個大洞,地上的雜草花木燃燒起來,火焰吞吐不定。

  通微淡淡地,甚至有點譏諷地微笑。

  有本事,你燒死我,受詛咒的婆羅門花,難道不是被你規定了要不得好死的命遠嗎?如果還想枉自爭取幸福,還想要活過來,你不可容忍是不是?不可容忍,你就親自動手,不必藉口什麼命運、什麼禍福,你直接劈死我、燒死我;要麼,你就把這些叮咚作響的東西收回去,你嚇倒了別人知道嗎?那些,你心中的安分守己的好人!

  他一邊做法,一邊在心裡冷笑著蒼天,錚然劍刃回折,雪亮如舊!那些劍刃上的血跡,已經奇跡般的化為了粉紅色的煙霧,籠罩著那一團櫻花,越聚越濃。

  西風館的火焰越燒越大,狂風吹起,吞吐的火焰,光焰閃爍,幾乎要吞沒了通微的衣角,通微的衣角在風裡獵獵作響,雖然總是相差那麼微乎其微的一點,但仍安然無恙。

  狂風如哭,天地間傳來嗚嗚的亙古的呼喚,那是神鬼齊唱的裒歌……

  隱約可以聽見館外驚呼奔走之聲四起,天變!

  「通微!」

  有個困惑的聲音傳來,「你在幹什麼?」

  通微仗劍披髮,血披滿身,催動著粉紅色的煙霧流傳,「降靈?」

  是降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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