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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天!她終於明白當時荻堯的眼神為何會那麼憤怒、那麼絕望了。因為他對她的愛始終如一,可她卻殘忍地踐踏他的感情!

  「我該死、我真的好該死……」懊悔的熱淚淌滿臉頰,她真想殺了自己。

  下一秒,她像是突然想起什麼似的,立即拔足奔回屋裡。

  穹蒼由淺藍、深藍,慢慢轉為墨黑色,夜幕低垂。

  鷹荻堯站在落地窗前,面色深沉地俯瞰腳下的車水馬龍。這間五星級飯店位於市中心的鬧區,可以飽覽最燦爛的夜景。

  只不過,繚繞一室的煙霧幾乎阻絕他的視線。在房裡發呆了一下午,他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煙,卻無法讓心情平靜下來。

  明天一早,他就要搭機離開南韓了。

  望著桌上的機票,他扯出一抹森寒的笑。那兩張機票好像在取笑他,笑他的天真、笑他被女人狠狠給甩了。

  離開的前夕,他不是沒想過要找她,在這個有她的城市,思念特別深、特別難熬。這個城市的每個角落似乎都存在著她的身影,回憶凝聚成一股最揪心的痛。

  兩人曾在對街的餐廳一起吃著「地獄泡菜」,他和她都被辣到哇哇叫,互相取笑對方的臉紅得像是關公;在東大門的鬧區,兩人像小孩子般賴在電玩店裡不肯出來,一起玩太鼓達人、玩空中曲棍球、玩投籃機……她的笑聲在他耳畔回蕩,她發亮的雙眸像是最閃耀的星辰。

  可,他也一併想起了在PUB裡的那一幕……

  霏君抱住崔東健,堅決地對他說——

  我們會以結婚為前提來交往,也許很快就會步人禮堂了。你知道的,女人畢竟很難忘記初戀情人,東健哥對我很重要,我十分依賴他……

  經過這麼多的風風雨雨後,我跟東健哥的感情更堅定,也更禁得起考驗了。也許你很快就會聽到我們的好消息……

  哈哈哈……風風雨雨?風風雨雨?一直到現在,這四個字還是會讓他仰天狂笑,笑到胸口發酸、發痛。

  他鷹荻堯存在的目的只是在催化她跟崔東健的感情嗎?他只是她人生中的一段小風雨?

  那麼,他們在一起的日子究竟算什麼?那些美好的記憶、那些笑語、那些繾綣又算什麼?他眷戀她掌心的溫度、眷戀她的笑容,可她竟告訴他,舊愛還是最美!她竟毫不猶豫地奔向另一個男人!

  他覺得自己好傻、好可悲。

  「Shit!」狠狠地一拳敲在茶几上。他可是最灑脫不羈的鷹荻堯啊!以前的他最看不起為情所苦的男人了,總覺得天涯何處無芳草,男兒志在四方,何必單戀一枝花?

  可如今……該死、該死!他終於明白,女人真是該死,愛情這種鬼東西更是該死!

  在外人眼底,他可謂天之驕子,是得天獨厚的金童。他不但出身名門,本身的條件也很優異,不論是學業或事業,都可以交出最耀眼的成績單。他從來不懂何謂「失落」,可因為她,他第一次嘗到了嫉妒的滋味!他發狂地嫉妒另一個男人,嫉妒那個男人可以擁有她的愛,可以理所當然地陪在她身邊,可以獨佔她的美好;她的笑,可以恣意擷取她芳美的唇!

  Shit!他恨不得殺了崔東健!

  煩躁地搖搖頭,也許他應該喝點酒,讓酒精把自己麻醉,那樣,他就可以一覺到天亮,就不會胡思亂想,就可以好好地管住自己蠢蠢欲動的雙腳……

  是的,他好怕自己沖出去找她!他好怕下一秒鐘就會奪門而出,沖去她家把她抓出來!

  但,自尊心不允許他再做出傻事。她已經選擇崔東健了,他再去找她就是自討沒趣,他不想再次在她面前丟臉。

  煩,他真的快悶死了!荻堯拿起電盾撥給:恒台,吩咐他們送點白酒和冰塊上來。然後,他走人浴室,打開水龍頭以冷水潑臉,試圖讓自己冷靜點兒。

  才剛洗完臉,他就聽到門鈴聲響起。服務生這麼快就到了?這家飯店還真是有效率。

  他抓起毛巾擦臉,懶洋洋地走向門口。

  拉開門後,他沒有看到服務生,也沒有看到餐車,只看到一頂特大號的大車帽。他的視線往下望,看到草帽的主人穿了一件白色的洋裝,腳上穿著一雙美麗的藍色涼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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