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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對詹若惟而言,很不幸地,她和文浩同班.而且還坐在他的隔壁!

  其實,她真的真的很想轉班,也向老師說過,可惜老師認為在沒有正常合理的理由下,她實在沒有轉班的必要。

  文浩一沖進教室,立刻拉住她的雙手。

  「中午有草萄蛋糕,你不准全部吃完,要分一半給我,知不知道?」他自覺十分慷慨地留了一半給她。

  「誰理你呀!各人吃各人的,你別想吃我的,』」若惟才不怕他哩!

  「當當當!」上課鈴響。

  「你敢全部吃完,咱們就走著瞧!」文浩咬牙切齒地發出警告後才坐回椅子上。

  捱了四十分鐘,終於等到下課鐘響,令人期待的午餐時刻來臨了!

  當兩人見到心愛的草莓蛋糕端正地擺在盤子上時,不約而同地都露出了快樂的笑容。但又像仇人般的互瞪了一眼,強調自己剛剛所言不假。

  午餐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文浩匆匆解決掉自己的,見若惟還有三分之二的午餐沒吃完,他心想,先去上個廁所回來還來得及。

  至於為什麼他現在不搶呢?原因很簡單,從四歲起,他就認定她咬過的東西特別好吃,他當然得等到她咬過草莓蛋糕後再出手囉!

  「不准先吃草莓蛋糕,知道嗎?」文浩離開前特別又交代了一次。

  一見他快跑出去,若惟立刻端著盤子溜到教室後棟的空地上,繼續享用她的美味午餐。這回,她絕對不要再被搶走蛋糕了!她在心中暗暗發誓。

  終於,她要吃那塊草莓蛋糕了!她先左右瞧瞧,確定沒看到那個討厭的貪吃鬼後,她幸福地吃了一口,她臉上立刻流露出比太陽還要耀眼的笑容。

  她一口一口地細細品嘗,眼見就快要完成她剛剛發下的「宏願」時,卻瞧見文浩怒氣衝衝地跑了過來。她低頭瞧了蛋糕一眼,下意識的立刻全送進嘴裡。

  文浩沖到她面前,簡直快氣瘋了。「我說了,你要是敢吃完,我不會放過你的!」他握著拳頭生氣地叫道。

  「哦……嗚……不……」滿嘴蛋糕的若惟口齒不清的辯駁著。

  想都不想的,他又堵上她的嘴,正如他們四歲時所做的一模一樣!不過,這回若惟當然不會乖乖就範,她努力地反抗,甚至用力捶打著他。

  一般來說,小學女生發育得比男生快,偏偏她卻長得比較嬌小,而文浩由於酷愛打球,幾年的訓練下來,他的肌肉練得比她的結實有力。

  較勁下來,若惟明顯地居於劣勢,雙手還被他緊緊抓住。

  按照慣例,他掏空了她嘴裡的蛋糕後,不僅牙齒,這回他連舌頭都沒放過,就只為了確認上面不再有草莓的味道。

  終於,他放開她了!眼中卻多了一份異樣的神采,他伸手抹了抹自己的嘴唇還不滿足,用手扣住她的下巴,仔細地舔去她嘴角的奶油漬後,才笑著離開。

  若惟挫敗地癱坐在原地,不僅因為他又搶了她的蛋糕,還因為她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事,他們剛才糾纏在一起做的那件事,有個專有名詞——接吻!

  一般人會口對口,除了人工呼吸外,其他全都叫做接吻。雖然她還只是個小學生,但漫畫她可是看多了,當男主角喜歡女主角時;他們通常會做這件事,以表示他們的愛意。

  當然她不會以為文浩愛上她了,那傢伙純粹只是想搶她的蛋糕罷了!

  她討厭他!被搶走蛋糕也就算了,居然連她的初吻,呃……第二吻、第三吻……也全都被他搶走了!真是可惡!

  那年,他們小學四年級,十歲。

  複華女中,校門口。

  自三個月前學校開學起,複華女中就多了個觀光景點,每當放學時分,校門日會出現一名康綸高中的高一大帥哥,日日上演著絢麗的站崗行動,增添了複華許多的課餘話題。

  他那仿佛經過特別訂制的五官,完美地鑲嵌在他那張迷死人不償命的臉龐上,濃眉大眼。高挺的鼻樑、永遠上揚的嘴角,讓他像陽光般耀眼。

  而這個愛笑的大帥哥一點也不在乎往來人群注視的目光,還大方地跟每個對他拋媚眼的女同學打招呼

  「又來等惟惟呀?」同學甲笑著和他打招呼。

  「她今天是值日生,會比較晚一點。」同學乙好心的提供最新情報。

  幾個女同學逮著機會和他哈拉了好一會兒,他保持著迷人的笑容,引得她們臉紅心跳。

  若惟背著書包倚在校門邊,這傢伙真的是來護送她回家的嗎?藉口吧?他分明是來把馬子的。

  轉頭看見她,文浩眼中再也容不下別人,嘴角噙著笑意走向她。

  這丫頭打國二後就沒再長高了,一百五十八公分的身高實在不算高,而且只有四十二公斤,實在太瘦了!不過,她三十四C的做人本錢,常教他忍不住想噴鼻血。

  她不算頂漂亮的,至少不像湯彥衡的馬子蘇意文那麼美,但卻有她獨特的魁力。她總是。冶然自得、臨危不亂的面對一切事物,她那信心滿滿的神態,讓她不自覺的散發獨一無二的個人魅力,令他深深地為她著迷。

  不過,比起一般女孩,若惟算是漂亮的,尤其是她那雙明亮又有神的大眼睛,如果惹她生氣,她清澈如深潭的明眸會瞬間點燃怒火,瞪向惹怒她的罪魁禍首,呃……那個人通常是他啦!哦!她簡直是量身為他訂做的寶貝。

  「當值日生?」在她眼前站定,文浩笑得十足十的痞子樣。

  「嗯!」若惟自動忽略他,漫步回家。也不曉得是哪個精神有問題的傢伙,居然提議每天步行回家!七站耶!走路將近要一個鐘頭。

  「這樣很健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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