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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怎麼了?」雅之向前關心地問道。

  「沒事。」不可能的,老爸就算有通天的本領,也不可能找到她啊!一定是她想太多了。「我只是覺得很對不起他們,但是……我真的不願意接受他們的安排,尤其,在我認識你以後……」

  彩潔淚眼婆娑地說著,現在她更不想回去了。

  雅之將她擁入自己寬大溫暖的懷抱,輕輕拍著她的背。

  「乖,我們今天好好出去玩玩,然後,明天我和你一起回臺北,和你父親好好談談。」

  彩潔抬起頭,深情地望著他。「真的?」

  「我保證,我絕不會丟下你不管。我以童子軍的名譽發誓!」雅之對她行了一個童子軍禮。

  彩潔被他這舉動逗得笑出來。

  「好了,我們走吧!」雅之催促她趕緊換衣服出門。

  「嗯。」她跳下床,換上昨天那件衣服。

  「ㄟ……」雅之見她拿起那件粉紅色的小可愛,覺得有點痛苦。「你可不可以不要穿這套衣服?」

  「為什麼?」對了,他到現在都還沒說清楚,他到底為什麼不喜歡她穿那件衣服?

  「我不喜歡讓別的男人看到你穿那樣,可以嗎?小姐!」他現在可以大大方方承認他的醋意了。

  「可以,這個理由我接受。可是……我沒有別的衣服了。」她看看自己身上的浴袍,總不能叫她穿這個出去吧?

  「先穿你原本那套嘛,然後我再帶你去買衣服,這樣好不好?」真搞不明白,高貴的襯衫和裙子,穿在她身上很搭嘛,幹麼沒事想換造型?

  彩潔想了想,咬著唇,一臉無辜狀。「可是……那套衣服被我丟在麥當勞的洗手間了。」

  MY GOD!雅之無奈地聳聳肩。「好吧,那你就先穿這樣出門,我們再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好了。」

  「嗯。你對我真好!」彩潔開心得像只小鳥,在他臉上輕啄。

  他笑了笑,一種被人全心信賴的感覺溫暖了他的心。他今天要帶她去看海、賞花、呼吸新鮮空氣。

  雅之心中已有所決定,也許他們之間的感情還沒有成熟到可以互許什麼承諾,但無論她有什麼難題,他一定會幫她解決。

  因為,她是這世界上,最依賴他、最信任他、最需要他疼愛的──小流浪貓。

  原本雅之打算帶彩潔到飯店附近的百貨公司買衣服,不過,沿路的地攤似乎更吸引她的目光。

  「哇!你看~~」彩潔來到一個販賣手機吊飾的攤位前,看著琳琅滿目的吊飾,立刻蹲了下去。「有大頭狗、烤焦餅乾,還有小賤兔耶~~」

  雅之兩手插在西裝褲裡,有些尷尬地站在她身後。

  「你看,像不像我啊?」她拿起白色的小賤免放在臉旁邊,另一手將自己的眼角往上拉,裝出小賤兔的表情。

  「別玩了。」雅之實在想大笑,可是顧慮到旁人的眼光,又只好憋著。

  之後,彩潔拿起一個又一個可愛的手機吊飾,在手中把玩著,一副好像從來沒逛過地攤、夜市的樣子。

  「咦?你看!是大提琴耶!」她像發現寶藏一樣,拎起一個大提琴形狀的木制吊飾,回頭對雅之大喊著:「居然有大提琴的手機吊飾耶!這簡直是為你訂做的嘛!」

  「這是小提琴,不是大提琴。」雅之面帶慘綠地糾正她,跟一堆小女生站在路邊挑手機吊飾實在是頗尷尬的。

  「哎喲,反正差不多嘛!我們買下來好不好?」她又閃著明亮的大眼睛,對雅之發射高輻射電波。

  雅之二話不說,立刻付了錢,把她和小提琴吊飾一起「拎」走。

  「這個,送給你!」彩潔喜孜孜地把手機吊飾放到他眼前,晃來晃去的。

  有沒搞錯啊?!這是用他的錢買的東西,她居然還大言不慚地說要「送」給他?

  「我不要,那是女人的東西,你掛在自己的手機上吧!」他搖搖頭,一心只想快速通過這倏地攤街,儘快到達目的地──百貨公司,好換下她這身「清涼」的裝扮。

  這女人大概完全沒發現,路上許多男人正盯著她雪白的肌膚在流口水呢!

  「我又沒有帶手機出來,不管,這是我要送給你的嘛!」她一心想把他的手機搶過來。「快啦!手機給我,我幫你掛上去。」

  雅之的臉一陣青一陣紅,勉為其難的任由她「擺佈」。算了,她大小姐高興就好,過兩天,等她不注意的時候再把它拿掉就好了。

  「好了,快走吧!」他拿回自己的手機,放進口袋裡,然後快步往前走,只想儘快離開這個令他窒息的地方。

  「哇……等」下嘛,我再看一下這個嘛……」居然有這麼大的霜淇淋?她從來沒看過耶!

  雅之完全沒注意到她又被別的攤子吸引過去了,加上人聲嘈雜,更沒聽到她說的話,只是自顧自地繼續往前走。

  「什麼?這麼大的霜淇淋一支才二十元?!」她讚歎著,台南真是個物美價廉的好地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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