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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後記

  唉!再度陷入趕稿的噩夢,對編輯姚姚真是不好意思。

  這本《喜上加喜》是上一本《喜上眉梢》的姐妹作,所以,某些場景在時間上是交集的,這是陶陶第一次寫女大男小的故事。

  前一陣子姐弟戀似乎是個討論焦點,不過,這倒不是陶陶寫這本書的動機,之前就曾經想過要寫這樣的題材,不過,男女主角年齡的差距實在是個難題,若是差太多,覺得挺怪,可若是差個一、兩歲,好像又似有若無,所以最後定了四歲,不過想想,這樣的差距,好像也是無關痛癢。

  而且,後來發現這本書的焦點反而不在年齡上,而是在男主角的個性上,說到這兒,陶陶就不禁要歎口氣,每次寫到一半,劇情及人物的走向都不是陶陶所能控制的,有時總會和自己事先想的落差很大,因為到最後,反而都是自己讓主角的個性拖著走,而不是自己在控制主角。

  原是要讓男女主角在“年齡”上有所爭執,可最後發現根本沒辦法深入探討,因為,隋曜琰是個感情強烈又我行我素的人,他根本不會在意所謂年齡的差距;而喜福起初雖是在意,可自她接受隋曜琰的感情後,這好像也不重要了,唉~~他們全都背離我當初的設定。

  這本書裡,前三章是隋曜琰八至十三歲的故事,後七章則是十六到十八歲的故事,算是很年輕的男主角,希望讀者看了不會覺得不適應。

  宋代的法定婚齡沿襲唐制(嚴格來說是承襲唐玄宗以後的制度),男十五,女十三以上,不過,司馬光在《書儀》中,把男女婚齡各提高一歲,朱熹也采《書儀》之說,男十六至三十,女十四至二十歲。

  所以,雖然男主角以現代角度來看是小了些,不過在古代,他已屆娶妻之齡,大家看書的時候,希望能以古代的角度來看,這樣或許就不會覺得太奇怪了。

  對了!這次套書的主題是“那華”,所以,也應該來說一下才是,當初陶陶聽到要寫套書時,表情是一陣茫然,我還同編輯麗秋說:

  “可是,我現在寫的這本書是喜樂的系列作,怎麼跟那華搭?而且,那華又是什麼?”

  “什麼都可以啊!有形的、無形的,是人不是人都沒關係,只要能促進男女主角的感情,不管是拉線人、媒人都可以。”

  這解釋讓陶陶的腦袋呈現一片空白,天啊!聽起來好像很容易,可寫起來可是難呀!

  朋友聽了,還在一旁出餿主意說:“這簡單,不然這樣好了,每一場你都讓男主角或女主角說一句:『那』我叫小『華』來。”

  “啊?什麼?”陶陶大叫一聲。“什麼小華?”

  “哎喲!隨便嘛!看是要丫環叫小華還是長工叫小華都行,人名嘛!”

  拜託!什麼“那”我叫小“華”來?又不是白癡造句法,聽了差點沒暈!

  為了這個“那華”,陶陶真是絞盡腦汁,因為喜福的故事早已想好,要在原架構中插一個“那華”還真是為難啊!

  不過,最後總算是寫出來了,希望讀者不會覺得不恰當才好。

  呵~~好累喔!陶陶該去睡了,下次聊,拜拜!

  對了,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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