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唐筠 > 終生妻約 | 上頁 下頁 |
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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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冤枉啊!他根本沒有掌控權,決定權都在林之筠身上。 但他又不能跟長輩們說,林之筠和他交往前就跟他約法三章,不早婚、不能有婚前性關係、不能過度約束她。 他們其實就只是共居關係,而非真正的同居關係。 “你們別急嘛!反正我們都還年輕,再讓我們沖幾年。”林之筠笑著回應。 “還年輕?都二十七歲了,可以了。”朱秀玲巴不得他們快點結婚,“我像你這種年紀時,亮臣都已經三歲了。” 天!今天不該來的,這根本不是野餐,而是逼婚! 林之筠突然瞄到遠處的身影,連忙將矛頭轉開,“你們不覺得他們很登對嗎?亮瑜好像很喜歡程凱文,也許可以先替他們辦喜事。” 抱歉了程凱文,只能推你下火坑了!她在心底不住道歉。“那不一樣,他們我們是樂觀其成,你們得趕點進度,反正你們都同居在一起了,就乾脆挑個日子把喜事辦了,這樣更名正言順。”朱秀玲再度把話題轉回,繼續逼婚。 知道長輩們無非就是想含飴弄孫,但若是真的懷孕生子,她怕很難好好沖剌事業。 而且她很享受現在被嚴亮臣寵愛的感覺,戀愛和結婚是不同的,她怕一旦踏入婚姻殿堂,就很難再保有這種戀愛的甜蜜了。 “我想和亮臣多談一段時間的戀愛,時間到了,自然會結婚的。” 嚴亮臣不舍她被自己母親逼婚,也跳出來說話,“沒錯,我們才剛談戀愛,很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想再繼續一段時間,您們就靜觀其變吧。” 林勝榮雖然也想看見女兒有個好歸宿,但看到兩個年輕人心意堅決,就打了圓場,“好了,兒孫自有兒孫福,就讓他們去過他們想過的生活,我們過我們想過的生活,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改天我就拜託朋友幫我們找地蓋房子,最好能留一塊田過過農夫的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應該很不錯。” 嚴長瑞說:“別找了,我南部就有現成的,退休我們全搬南部去。” “好喔,這主意不錯,這樣伯母也有人照顧。” 看兩家人感情那麼好,林之筠和嚴亮臣都覺得很開心,他們異口同聲說道:“我保證,以後不會有婆媳問題。” 默契看來是有了,結婚就只是時間的問題。 林之筠發現嚴亮臣越來越貼心,他細心到連她每個月好朋友來會肚子痛都察覺到了。 這天,她病懨懨的躺在沙發上,動都不想動一下,那種悶悶的不舒服讓她很難受。 而注意到她不適的嚴亮臣就端了一杯熱可可來到她的面前。 “喝下去會舒服一點。” “你怎麼知道……” “我又不是木頭,看你臉色那麼差,自然知道了。” 接過那杯熱可可,她真的挺感動的。 這種時候,她就會覺得自己很蠢,不知道在撐什麼,如果有個這麼體貼的老公也不是壞事,她為什麼就非得要堅持已見? 點個頭,讓所有人開心,自己也幸福,不也很好嗎? 她決定認真的想想,自己到底要不要結婚。 但才覺得幸福滿溢,電鈴卻在這時響起,樓下來了個不速之客,一個大肚子的混血美女,說要來找她肚子裡孩子的父親嚴亮臣。 這晴天霹靂的消息瞬間打碎林之筠甜蜜的美夢,甚至當場把她打入十八層地獄。 為何會這樣? 她想要答案,嚴亮臣也想知道答案。 他和混血美女珊曼莎是交往過沒錯,但已經分手好幾個月了,這會兒她挺著肚子說他是孩子的父親,誰敢信? “你別開玩笑了,那孩子絕對不可能是我的!” 珊曼莎一臉可憐兮兮的說著,“我不需要騙你,這孩子真的是你的,分手以後,我才發現我懷孕了。” “那為何一開始不說?” “因為我不想讓你覺得我是想拿孩子挽留你,你也知道我愛逞強,但是現在我覺得自己一個人可能養不活孩子,只好來找你。” 一個孩子,一個生命,照道理是該受歡迎的,但是嚴亮臣開心不起來,因為他沒想過會在這種情況下擁有一個孩子,更不希望孩子的媽是眼前這個女人。 他和珊曼莎短暫交往過三個月左右,這三個月內,他發現珊曼莎同時和多名男人保持曖昧關係,這讓自尊心很強的他受不了,就提了分手。 “我們已經分手了,請你不要來打擾我的生活!” “你連自己的孩子也不要了嗎?” “我說了,那不可能是我的孩子!”嚴亮臣再度強調。 珊曼莎把目光轉向一直不發一語的林之筠,突然冷笑,“你是為了和她在一起,才拋下我跑回臺灣的吧?現在還為了她,連自己的親骨肉都不認,嚴亮臣,你真的很沒責任感!” 嚴亮臣被激怒了,“你少牽扯旁人,當初是你劈腿我才會提分手,你若硬是要說孩子是我的,好啊,那就驗DNA,如果證明孩子是我的,我會承擔教養費!但如果孩子不是我的,我就會告你誹謗!” “嚴亮臣,你是在懷疑我的貞節嗎W我說孩子是你的就是你的,我不會驗DNA,但你一定得負責!” 看著他們吵,林之筠突然覺得好累。 她本來就因為經痛很不舒服,這會兒被吵得更不舒服了。“別吵了,你們要吵請到外頭去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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