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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才是重點,那些女人真是有夠勢利眼,目標鎖定未來總經理,而放著大帥哥不要,主要因素是這個大帥哥沒有萬貫家財。

  “開玩笑!我又不是你們的玩偶,休想讓我照著你們的計劃去走。”

  目前,她只缺錢,愛情則是,寧缺勿濫!

  電話聲活像叫魂似的響了一整夜,第一通是汪仲耕打的,第二通這是他打的,接到第三通,她不耐煩了,索性直接用答錄機和他玩。

  結果,他還真的給她玩了一整晚,他打電話的唯一留言,“馬上把你的西施犬給我帶到我說的地址來。”

  誰理他啊!

  三更半夜呢,又不是神經病,還帶著狗到處跑,他體力旺盛,可不代表她願意讓黑眼圈跑到她的下眼袋,所以當然是沒得談。

  但,他還真是不死心哪!

  “你到底想怎樣啦?!”終於抓狂,她抓起話筒,氣急敗壞的對著話筒大叫。

  “小美一整天不吃不喝,你最好把你家那只色狗給我帶過來!”

  “你不會去找你所謂的純種米格魯給她喔。”

  “你不知道嗎?”

  “我又要知道什麼啊?”她只知道現在是淩晨,不睡覺明天上班起不了床,“汪先生,算我怕了你,求求你放過我,明天你開個-價,我賠錢就是了嘛!”

  “誰跟你要錢了,我只要你把狗帶過來,母狗在發情期會自己挑選交配對象,現在她選中了你家的英雄,,這是沒辦法的事情,雖然我不願意接受,可是為了讓小美有個美好的第一次發情期,我只好接受事實。”

  “真偉大,可是也不必選在這種時間吧?半夜三點?我已經快要掛了,求你饒過我吧。”

  她不像他那樣對寵物愛到瘋狂的地步,一開始只是文文的租金和保母費用太誘惑人,接著是感覺狗給了她好運,所以她勉為其難接受英雄成了一家人的事實。

  “不然我去接你家的英雄,告訴我住址。”

  不知道是他的聲音太有權威性,抑或是她睡胡塗了,竟然照他的要求把住址給念了出來。

  十分鐘不到,他竟然跑來按門鈴了。

  “不會吧?你飛車來的嗎?”揉著惺忪睡眼,她滿腦子因為他的迅速抵達而吃驚不已,所以也忘記了阻止他進入門庭。

  “如果我說我正巧住在這附近,你信不信?”

  發現兩人其實住得很近,根本連車都不用開,他是直接走路過來的,當然對於這個發現,他也相當意外。

  不過這倒是省事了許多,因為母狗發情期大約要九天左右的時間,近距離真的讓他省去了許多奔波的時間。“你家的狗我帶走了。”

  “喔。”

  文巧黎滿腦子只想著要睡覺,對於他無理的要求並未提出任何抗議,一臉沒睡醒的任他帶走英雄,還送他到門口準備關門?

  “你啊!”

  “還有什麼事?”

  “半夜別亂給男人開門。”沒看過神經這麼大條的女人,現在是半夜三點多,她那一臉沒睡醒的樣子可會讓男人想人非非的。

  “你不是男人?”

  “我是例外的。”

  “是你硬要英雄對小美負責任,否則我也不想開門。”推了他一把,她有氣無力的說:“拜託你快點走吧,我真的很困啦!”

  汪仲耕叮嚀道:“把門鎖好,知道嗎?”

  “知道、知道,別囉嗦的像我媽。”

  “我們要不是同事,我才懶得管你,被吃了是你自己活該。”

  “是、是、是,萬分感謝前輩的關注,英雄交給你了,用完麻煩你送回來。”

  他沒好氣的說:“又不是我要用的,說那什麼話?”

  “我是說小美使用完畢請將我家英雄送回來,謝謝。”

  汪仲耕自己關了門,為了確定門確實上了鎖,他還再三試了幾回,確定門無法從外頭打開,才放心的離開。

  第三章

  不是只有人會見色忘友的,現在文巧黎終於見識到動物的見色忘主有多麼厲害。

  自從英雄和小美在公園相遇,就促成了這對狗情侶,它們粘膩的程度真的是不亞於熱戀中的男女,再說,英雄是小美第一次交配的公狗,對英雄簡直就是到了沒它會死的地步。

  只要英雄不在,小美就會吵鬧不休,當然這是汪仲耕轉述的。

  不過,她倒看出英雄迷戀小美的程度有多深,在英雄的眼中,小美大概是狗西施,所以英雄難過美人關哪!

  “我跟你說的沒錯吧?它們真的是情投意合呢!”汪仲耕蹲到也身旁,加入觀察狗狗你儂我儂的行列。

  “可是發情期不是過了嗎?”她記得他說發情期大約只有九天。

  “也許它們前世是一對戀人呢。”

  “少來了,我才不信前世今生那一套咧。”

  “我問你喔。”

  文巧黎馬上有了警覺,“問什麼?我先說明,不許亂問喔。”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要和你談談關於收養英雄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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