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唐筠 > 買個老公 | 上頁 下頁


  「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面對父親難得的怒氣,高敏鈞有點嚇到,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跟長輩解釋,只好裝迷糊。

  「公開徵婚你這孩子怎會做出這麼荒唐的事情?」高大為惱怒的質問。

  高家是科技業龍頭老大,女兒怎麼看也是個漂亮有頭腦的小姐,哪用得著公開徵婚?她這行徑已經落人笑柄,害得他們一整天電話應接不暇。

  「別那麼生氣,我想敏鈞會那樣做,自有她的道理,你就聽她好好說啊。」林蘭芝怕父女倆吵起來,在一旁努力打圓場。

  好,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逃避解決不了事情,既然如此……高敏鈞挺直背脊,做了個深呼吸,坦然面對質問,「也沒有那麼荒唐,我是深思熟慮後才下的決定。」

  「深思熟慮後下的決定?你還敢說公開徵婚來的會是些什麼角色,你會不知道?說不定三教九流都來應徵了。」高大為氣呼呼地說。

  「是三教九流都來了沒錯,但您不相信女兒的眼光嗎?」

  「人總會有看錯的時候,如果對方有意隱瞞,你又怎麼可能看得透徹?你馬上給我結束那荒謬的行徑,你的結婚對象,我和你媽自然會幫你留意。」

  「您就讓我自己做決定吧。而且,我已經挑好了。」

  「什麼?」高大為大驚。

  「挑好了?怎樣的人?有帶回來嗎?」林蘭芝訝異的問。

  「什麼樣的人都不行。荒唐、太荒唐了!婚姻又不是兒戲,怎麼可以用那種方式來決定結婚對象?」高大為怒氣衝衝。

  「那爸覺得結婚對象應該要用什麼方式決定才正確?找一個富二代?像李大同的兒子那種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也沒關係嗎?」

  「老公,敏鈞這樣說也沒錯。」

  「難道就隨便讓她嫁給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嗎?」

  「爸,您就再相信我一次吧,就像您相信我不會把您的事業搞垮那樣,再相信我這一回嘛。」大聲沒用,撒嬌肯定有效。爸很疼愛她,雖然是收養的,但早已疼進心坎裡,況且她這個女兒從來沒教他失望過。

  高大為明顯有些動搖。但女兒的終身大事豈能當兒戲?「先讓我見見那個人,其他等以後再說。」

  「爸……」

  「這是我的底線。」木已成舟,他只好硬起來,說啥都不肯再讓步,「沒信心了嗎?如果對那個人那麼沒信心,現在就給我打住。」

  「沒那回事,我當然有信心。」她看人從沒看走眼過。

  隔天一早,高敏鈞帶著一份文件去找石祈赫。

  「把這個看一下。」

  她事先做好了合約,決定把婚姻當事業經營,設了停損點,期限一年,一年內要生出下一代。但如果她在一年的期限中,覺得他不適合當她丈夫,婚姻隨時可終止。

  沒錯,她要的是下一代,她有義務要替高家留後,這是為了報答兩老的養育之恩。至於其他的,她還得觀望。

  「這是什麼?」石祈赫把那張密密麻麻的A4紙拿在手中,還沒看先問問題。

  「契約。」

  「契約?你要聘請我?」

  「婚姻契約。」

  「什麼?」這下好玩了,他以為她大膽公開徵婚,是單純要替自己找個老公,沒想到竟然只是個幌子,看來她另有所圖。「婚姻契約?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你看不懂中文?」也對,他是有一半臺灣血統沒錯,但長年住在國外,會講中文不一定看得懂。

  她伸手要把那張紙拿回來念給他聽,石祈赫卻縮回手,看著紙張,並且開始念了起來——

  第一條,契約期限一年。

  第二條,結婚後,男方得無條件聽從女方的指示。

  第三條,男方若不得女方意,女方得中途解除契約。

  第四條,半年內若無下一代,得再另行簽訂契約。

  第五條,女方于簽訂契約時支付男方五百萬,于契約結束時另外給付兩千萬,前提是兩人必須要有下一代。

  第六條……

  總算看完這不平等契約後,石祈赫有股想大笑的衝動。

  目光從A4紙轉回到她臉上,他一臉似笑非笑的看著她問:「這……感覺像買賣契約,你把我當成種馬了嗎?」

  「不可以嗎?還是覺得我提的條件太差?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但我醜話先說在前頭,我不喜歡太貪心的男人。」

  「我應徵不是為了你的錢。」眼前的她,和他記憶中的不太一樣,那個好心腸的女孩哪裡去了?他非常好奇,想一探究竟。

  「那是為了什麼?」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