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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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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手想要碰觸他,證明這一切並不是她的幻想,原來以為早不在人世的人,竟然再度出現在她的面前,剎那間她心頭酸楚有千頭萬緒理不清。 不是沒有想過希望有一天能再見到學長,她想像著當他們再度相見時,他會握緊她的手,輕輕跟她說聲「我回來了」,然後他們會一直這麼在一起,不再分開。 而每當她做起這樣的美夢時,理智就會告訴她這是不可能的事,他已經死了,死於那場大火,一個已經死掉的人,是不可能會回來的,與其把時間花在那些不可能實現的夢想,倒不如花在如何把他忘掉。 但不管她怎麼想,就是沒有想到他開口跟她說的第一句話,竟是—— 「你認錯人了。」 這幾個字就像把鋒利的匕首射入她的心,讓她在一瞬的不可置信後,感覺到疼痛迅速蔓延。 「學長,你忘記我了嗎?我是向晴啊。」向晴仍是不願放棄的抓著他的手,殷切望著他。 男人冷冷的看著她,收回自己的手,皺起眉頭道:「我不認識你。」 「怎麼可能?你怎麼可能會不認識我?」向晴急了,連忙向前一步,想要讓他看清楚她的模樣。 「咦,莫總,你怎麼又回來了?」警衛巡視回來,看到的就是這一幕,趕緊向他打聲招呼。 「莫總?」聽到警衛喊他,向晴這才知道自己等了一整天的人就是他。「你姓莫,叫莫懷山,對不對?我就知道我不會認錯人的。」 「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而我不是你所說的那個人。吳先生,麻煩你請這位小姐出去吧。」他轉頭交代警衛。 「學長、學長你聽我說啊……」莫懷山交代完警衛後便逕自離開,不理會被警衛拉住的向晴。 當—— 電梯門打開的聲音驚醒了莫懷山,這時他才發現自己竟一直想著剛剛的那名女子。 瞧她那個樣子,先是乍見他的不可置信和驚喜,而後轉為疑惑、失望,表情看起來是那麼真摯,一點也不像是在說謊。 可是,他怎麼也記不起來曾經認識她,甚至見都沒有見過。 那麼,到底是誰的記憶出了錯? 不過就算其中有人的記憶出了錯,那個人也絕對不會是他。 他雖然不是什麼過目不忘的天才,但是他對自己認人和記人的本領,還算有些信心,只要他見過的人,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他都不會忘記,火就曾經戲稱他像是台照相機,眼睛就是鏡頭,每個人經過他的眼底就留下檔案了。 而他想了又想,就是找不出有關她的記憶。 算了,只不過是個認錯人的女子,何必想那麼多?走到辦公室拿了他忘在桌上的檔案夾,轉身便要離去,突然計算機傳出聲響,那是訊息送達的警示聲,於是他停下欲離開的腳步,回到桌前。 林:山,怎麼樣?到臺灣還習慣吧? 鼠標一動,對話窗口就彈跳出來,傳訊的人是林。 山:還不就是那樣。 林:何必講得那麼無奈,好象是我逼你似的。 山:難道不是? 他還沒有忘記林是怎麼好說歹說,軟硬兼施迫他提早結束假期,幫他接下這堆爛攤子。 林:哈哈哈,我還以為你會樂在工作。 屏幕上閃爍著大大的笑臉顯得格外刺眼,讓人忍不住想揍他一拳。 山:我更樂於享受揍扁你的快感,你要不要試一試? 林:你真愛開玩笑。 山:你知道我從來不閩玩笑的。 畫面停頓一下,沒有再出現新的訊息,隔了一會兒,莫懷山再度送出字符串。 山:你沒事要說了?那我要走了。 林:等等—— 屏幕上傳來詢問他是否接受檔案的指令,按下「是」的按鍵後,便出現一個接收檔案的圖標畫面。 山:這是什麼? 林:好東西。 後面還跟著一個眨眼睛的臉。 山:別耍無聊了,如果你那麼有空的話,我不介意繼續我的假期。 林:你這個人真是一點幽默感都沒有。為了答謝你出手救我於水火之中,我這人一向是有恩報恩,所以幫你查了一下夜明珠的資料,怎樣,夠朋友吧。 山:調查結果是什麼? 林:聽說第三顆夜明珠十年前曾出現在一場拍賣會上,後來被一個臺灣的古董商收藏,至於現在還在那個古董商手上,還是已經易主,就不得而知了。 山: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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