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宋雨桐 > 野蠻前夫 | 上頁 下頁 |
| 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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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跟我求婚嗎?」她冷冷的睨著他。 在床上很契合?這種話他也說得出來?!可惡! 他看了她良久,不太情願的點頭。「對,請你再嫁我一次。」 駱向晚笑了,皮笑肉不笑的那種笑。「我如果答應你有什麼好處?」 他一愣,仿佛沒想到她會提出這樣的問題來,俊臉驀地一沉—— 「你想要什麼?」 「聶氏財團所有的財產。」她對他微笑的眨眨眼。 明知這是這個男人給不起的天價,條件當然是開給這個男人氣的。他給不起,她拍拍屁股走人,也不算對不起他剛剛看似很認真的求婚了。 多麼渴望他是因為深愛著她,捨不得她,依然眷戀著她,所以才跟她求婚的;可結果偏不是,他為的是他兒子不是她。 不過,不管他是為了愛她而想要再娶她一次,還是為了兒子,她的答案都一樣:不可能。 因為很愛,所以會很痛,因為已經狠狠痛過一次,所以沒法子再承受一次……這道理,沒受過傷的人怎麼能懂? 半晌,她聽見聶焰極為淡漠的回應—— 「我可以給你該屬於我的那一份聶氏財團的財產,不可能再多了。」聶家有三兄弟,財產自然得分三份,他能給的也只有屬於他的那一份。 她看著他,為他的大方而有些動容。 聶焰本來就不是一個小氣的男人,事實上他很疼她,只要她喜歡的東西他一定二話不說的買給她,但她真的沒想到他可以這麼大方的把那三分之一的聶氏財產送給她,這絕對不是一般男人可以做到的事,可,她還是消受不起呵。 「那就免談。」 「你耍我?」 「對啊。」一雙漂亮的眼睛直勾勾的望著他笑。 他氣結,為自己一再受挫感到不耐與煩悶。他氣得很想把她掐昏,卻無法將目光從她那笑得明豔動人的臉移開。 他發現自己對女人的定力明顯變差了,以前的他總可以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現在的他卻非常容易對美色動性起意……這絕對該死的不是個好現象! 「你真的要我用強的?你該知道,要一個孩子對聶氏而言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你一點勝算都沒有。」 她眯起眼,對他的話予以反駁。「我獨自撫養我兒子整整四年多的時間,連他在我肚子裡的時間算在內有五年,我的經濟能力好到可以讓他吃好穿好生活無虞,法官沒有理由不把央央判給我。」 「可惜你卻無法保護他的安全。」 「你——」她胸口一窒,覺得好疼。眼神幽怨的瞅著他,難過得快要無法呼吸。 是啊,因為她的疏忽,差一點就讓她失去了央央!這一回要不是聶家出手幫忙,她的央央可能找不回來。 可歸咎到底,還不是聶家樹大招風,才會替央央惹來這麼大的禍事?但,縱使如此,央央是聶家孫子的這件事是怎麼也抹滅不了的。 「我已經知道他的存在,就不可能讓他流落在外,更不能不盡到當父親的責任,這一點希望你可以明白。所以,如果你堅持不要再跟我結一次婚,不想為兒子的幸福而努力,那麼我保證,我一定會讓你失去他。」話落,聶焰打開門,擺明著送客。 她氣得差點連路都走不穩,幾乎是奪門而出的瞬間,一滴滾燙的淚也同時跟著滑下了臉頰…… 沖回了房,把門給鎖上,她背對著門無助的滑坐到地上,無聲的哭泣著。 她撫著不住顫抖的唇,把指尖送進唇齒之間緊咬著,免得讓自己不小心哭出聲來。 她很害怕,很生氣,很委屈,卻一點都不想讓那個男人知道。 雖然嘴巴裡說著法官沒理由不把孩子給她,雖然她可以沖著聶焰說出一百個她可以擁有孩子的理由,但私心裡她卻明白得很,如他所言,她的勝算很低很低,唯一的勝算……就是央央選擇跟著她。 可要一個四歲的孩子到法庭上選邊站,告訴一個外人他要選爸爸還是媽媽,這樣的事實在過於殘忍,這恐怕也是聶焰之所以肯開口跟她求婚的最大理由吧? 當年他可以這麼堅決的要離婚,現在卻願意再對她開口求婚,不都是因為兒子? 所以,她應該欣然接受? 所以,她就應該把未來的幸福,再次交到這個可以輕易捨棄她的男人身上? 不! 她做不到。 無論如何都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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