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沈璽 > 親親大瘟神 | 上頁 下頁 |
| 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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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先前一樣,吐完之後,腸子一陣痛,小狗顫抖半蹲,夾著尾巴,不安地瞄他,因強自忍耐著而發出嗚咽。 "沒關係,沒關係。"唐初明輕聲安撫它,"拉出來沒關係……別怕,你看,舒服多了吧?" "那我呢?"魏璃瑚蹲回原位,煞是委屈地期盼他的安慰。他可以對潘潘那麼好,為什麼不能對她客氣一點? "你也瀉肚子嗎?"她無聊,幹嘛用楚楚可憐的表情看他?拍下她手中的報紙,他先清理掉地上的髒東西,接著準備跟她拿抹布擦地板時,她送上的卻不是抹布。 "用濕紙巾擦比較乾淨、比較香……"她解釋。 "住口!"她美麗的容顏、銀鈴般清脆的嗓音,令他莫名怒火中燒。他的狗兒子去了半條命、他會在這浪費時間,都是這個腦袋瓜子只拿來裝飾用的女人害的! "你小聲一點。你看,狗狗本來想睡覺,被你這麼一吵,又睜開眼睛害怕地看你……"小狗的確心驚膽跳地瞄他,他不得不收斂想揍人的兇惡表情。 "你……"他壓低聲音。 "嗯。"她自動將耳朵湊近他的嘴。 "滾出我的視線。" 嗯,好香的咖啡。 唐初明醒來,身上被著一件薄被,發覺魏璃瑚的身影已不在沙發上。 "對不起,讓你坐在地板上睡。"魏璃瑚從廚房走出來,將熱咖啡擱在茶几上,到沙發後方接過他手上的被子。 "沒關係,野蠻人適合睡地上。"意外地覺得神清氣爽,所以他輕鬆自嘲,輕撫前腳趴在他腿上跟他道早安的小狗。 "潘潘好像好多了。我剛倒了點水給它喝,沒關係吧?"他怎麼知道她心裡面對他的稱呼? "應該沒關係,不過待會我還是得帶它去看一下醫生。"他由著小狗輕舔他的手。 "我也想去,可是,待會我的助理會來接我……"她抱著被子,一臉無奈。成為歌手是她的夢想,所以工作優先;但第一次,她不想按時去工作……是……為了狗狗吧…… 他站起,正視她一眼。 小狗仰頭望兩人,甩了兩下尾巴後,走到一旁喝水。 "今天我帶它回我那,下次你放假時,它再交給你照顧。" "真的?"她以為他會再也不讓她見小狗。"你不可以反悔喔,因為大丈夫一言既……" "但是,"他加注一個條件:"你絕對不可以再亂……" "耶!"她搶他的話,壓根沒在聽他說話。"潘潘!你以後可以常來媽咪這邊住!" 她根本沒有從昨天的經驗中學到教訓!唐初明突然覺得自己的決定非常莽撞。唉,狗兒子,自己自求多福了。 "你一個人住?"他原以為她是千金小姐,凡事有傭人隨侍在側。 "這裡是唱片公司幫我安排的住所。住在這裡,方便依照他們安排的行程工作,也比較不會打擾到家人。"隨手將被子放在沙發上,她端起咖啡,一杯給他。 "不會太危險嗎?"他喝一口咖啡。老天!甜得他無法咽入喉。 "你又不會對我怎麼樣,而且我有電擊棒防身啊。不過,最近歌迷寫來的信,有幾封很怪……怎麼樣?咖啡還可以吧?" "呃……嗯,還不錯。"他趕忙再灌一大口,味覺宣告麻痹。"自己小心門戶,發現可疑的人,馬上通知我。" "好,以後我回到家,第一個打電話跟你報平安!"她開心地說。 唐初明別開眼,不敢直視她的笑臉。他怎麼會說那樣的話? 魏璃瑚則微愣。她幹嘛跟他報平安啊? 氣氛和諧得連小狗都覺得不適應,端坐在兩人面前,不解地側頭。 "你看,潘潘的樣子好可愛,我去拿相機。"她起身,狗狗立刻跟著起身。 "吉利。"不可以隨便跟著進人家的房間。他招小狗過來,逗著它玩,等魏璃瑚拿著相機回到客廳,他拍它的屁股,"過去吧。" 小狗卻仍興致高昂地黏著他,跳起來欲咬他的手。 "沒關係,這樣拍就好。"魏璃瑚說。 她對準小狗,確定鏡頭是對準小狗的,但出來的照片卻是以唐初明為主,至於小狗,相片邊邊一個白白小小的東西,大概是它的耳朵吧。 "怎麼了?"他又擋到小狗了?他走過去。 "沒什麼,"她把照片放在茶几上,背面朝上,"再一張。" 沒想到第二張更誇張,拍出來的竟是他的特寫。她覺得不好意思,照片背面朝上疊在方才那一張上頭,不敢讓他看。 "對不起,再一張,再一張就好。"她紅著臉請求。 "沒關係,你慢慢來。"唐初明沒有發覺她的不對勁,因為他覺得自己更不對勁。正常的他,應該會覺得她很煩才對啊。 她俯望轉過頭來跟她搖尾巴的小狗,小狗的樣子很可愛、很可愛……但,她眨眨眼,在眼前放大的又變成唐初明的臉,她的手完全不聽使喚!按下快門,等照片顯影後,趕緊連同剛才的兩張照片一起收進皮包。 "我幫你和它拍一張吧。"唐初明提議。 "好啊,麻煩你。"把相機遞給他,她抱起小狗,對著鏡頭笑得可人。 "不錯吧。"唐初明看成果,非常滿意,自覺很有攝影天分。 "嗯,很不錯,你好棒!"奇怪?她應該說若不是被拍的人和狗不錯,照片才不會這麼好看才對啊。 兩人站在一起,拿著同一張照片,緩緩抬頭,看見對方的雙眼後,觸電般地急忙拉開距離。 "吉……吉利沒事,真的太好了。"魏璃瑚說。其實,他人還不錯,徹夜照顧被她害得生病的狗狗。以前是她太任性了。 "呃……叫它潘潘好了,這名字挺好,很可愛。"狗兒子不是名種狗,她卻中意它,可見她很善良。 "不然,叫它吉利潘潘好了。"她不該說他是野蠻人的。 "不不,叫潘潘吉利好。"她沒有他想像中的大小姐脾氣嘛。 "不行,是你先買它的,你取的名字要放前面。" "是你先幫它取名字的,叫潘潘吉利吧。" 兩人望著對方,笑著閒扯,不理在他們腳邊打轉的小狗。 "嗚哦……"他們眼裡根本沒有它了,別再拿它當話題。 還有,不要以為狗不會起雞皮疙瘩,好嗎? 電影首映會結束後,有一場小型的慶祝宴。 應若士繞了一圈,和在場認識、不認識的重量級來賓全寒暄過後,發現元菲如還跟在孟傑後面跑。 他無聲地走到兩人身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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