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沈曼奴 > 戀你的心 | 上頁 下頁 |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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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緩緩轉過身, 平視到一寬闊豐厚的肩膀, 逐步入眼的是堅毅的下巴、 緊抿的雙辱、高挺的鼻峰, 及復古墨鏡…… 我看不到他的眼,卻感受到強烈的怒氣 ——足夠單手擰斷我脖子的怒氣…… 我二十三歲,無業遊民。 二十三歲,也算是有一把年紀了吧!光瞧現在電視上出現的一些新面孔,所報出的出生年次莫不在我五、六年後,我就知道自己老了。 再想到姊姊、哥哥的小孩朝我歐巴桑、歐巴桑的喚,我開始考慮改以「實歲」的方式計算我的年齡!我二十二歲,剛滿。 沒忘了邁人二字頭歲數時的那種悸動。不僅鎮日在心裡高唱「十九歲的最後一天」,且認真的在十五張白紙上填滿我的人生計畫——一份不失務實、兼有少女懷春夢想的理想規劃——然而,當日子還是一天二十四小時,當母親皺著眉頭說我都二十歲的人了,還在做十二歲小孩才會做的事,當我發覺我還是那個對凡事毫無影響力的辛盼語……我才肯承認那是一堆不值一提狗屁計畫。 一定是不值一提的,否則我怎會忘了我當時到底寫些什麼。當然,生涯規劃嘛!大概就是短期間想成為怎麼樣的人,三、四年後又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五年後銀行存款會有多少,十年後又能成就什麼樣的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真能遵照自己的規劃行事,我只清楚我曾經浪費了很多時間在擬計畫。 不過其實沒什麼關係,反正我什麼都不多,時間最多。 我的人生沒有目的,我十分明瞭。但沒什麼大礙吧?!我都這麼大的人了,如果我只想一天之中有二分之一的時間睡覺,六分之一的時間用餐盥洗,其餘時間發呆度日、無所事事,應該也礙不著其它活得積極、有幹勁的人才是。 或許我多少該覺得對我的父母有所虧欠。若不是他們的包容,我沒能活得這麼悠游自在。也許有一天我會突然厭倦這樣像只蛆蟲的生活,然後真的將母親給的補習費交到補習班去,真的有定下心來聽講背書,考個公職或再考個學校什麼的,成全爸媽老想再栽培我的心願。但是現在沒有,沒有一絲想改變我現今生活的念頭。 雖覺虧欠,卻不認為是羞愧或不孝;畢竟不論當我在一所連自己都不記得名字的專校畢業後,是否獨立工作,爸媽仍會在經濟上支助我。算算,在我的要求下,他們從一個月供我一萬二生活費減至四千元,而我一個月下來,連房租加三餐支出絕不超過兩千九百元,再加上某些日常用品的花費,收支相抵後,我發現每個月至 少還有五百元左右的餘款,如此一來,我又何需去淌複雜社會裡的渾水? 老實說,一開始我也不相信我辦得到,但我真的就這麼活下來了。 專三時搬出學校宿舍,找到的新宿舍約離學校有二十分鐘左右路程——一棟老舊的四樓透天厝,裡頭經屋主木板隔間後,分租出去;當時月租一千五,我嫌貴;房東遂帶我到以石綿瓦加蓋的頂樓;他表示若想找便宜的住處,就得在那種地方熬得下去。 水泥地的房間長四公尺、寬三公尺;天花板長滿青苔、霉菌,鐵架全生了鏽,一看就覺得禁不起風吹雨打;看得出房東旨在告知我現今租房界的行情,且相信我不會真的想住進該處。他卻沒想到我竟還開口問房租,愣了一會後,他隨口說了個價金:月租八百;經殺價後,若一次付清一年房租,就以年租八千元計。 我不否認當時有著偏偏要逆道而行的叛逆,才租下那問房。 一個禮拜後,我搬進該處,發覺好心的房東將天花板換過,且用木條鞏固了鐵架,心中多了不少安全感。 更沒想到,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一住就住了五年。 怎麼瞞過爸媽的?這就該感謝曾住在三樓的易燕,她單獨租下樓裡最好的雙人 房,當爸媽南下看望我時,便讓我假裝與她同房。易燕坦率而豪爽,很難令人懷疑她所說的話,爸媽總要我多和她學學。畢業後她考上了一所夜大,搬出該處。 和她相識,但未交心,別後二年來未曾聯絡過。 在住的方面沒問題後,另一項大事就屬吃了——我的一天三餐以七十元打發——一條白吐司二十元可以當一個禮拜早餐,中餐在自助餐食一碗大碗的白飯及一樣青菜,晚上則改白飯加一塊醃肉,基本花費不會超過四十元,有時視健康情況加菜;這麼下來兩天至少有多餘的一、二十元可以買便宜的水果補充維他命c;再加上回家一次,又能帶一大堆高級品回宿舍——我的健康無虞。 也就是說,只要不出意外,我確定自己可以吃得好、睡得好。 意外——我想不出來會有什麼樣的意外改變我這混吃等死的生活。 所以我很理所當然的成了一個無業遊民。 無業遊民似乎不太好聽,但不可否認,我相信我已經把自己照顧得很好,且過著我想要過的日子。 我不是沒有工作過。念書時期,我曾經在補習班打過工。工作是打電話招生,沒什麼好與不好;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我似乎就是在那個打工的暑假過後,潛意識裡就不願按常規找個朝九晚五的工作度日…… 不管怎麼樣,現在的我不受制於任何人、任何規定,有幾萬元的存款,有花費 不盡的時間—— 雖然有時日子真的無聊至極,想從宿舍頂樓直接往下跳……但還好,真的還 好,比起無家可歸、或把靈魂賣給金錢名利的人,這樣的日子,真的還好。 可以睡到身體都要發爛的時候再起床;可以坐在窗前一連發呆數天;也可以在 圖書館、文化中心或各大書局流連,假想那些書皆是自己的資產;也可以不停的在大街上行走,直到累了、倦了,再回到自己的床上倒頭就睡…… 說真的,有一陣子我覺得我可能有病! 可能是精神方面的病,病症是對人草畏懼、不敢踏人社會、不敢與其它人接觸。 但是,我卻又有標準的人來瘋……在家人面前或在熟人面前,我總能嘻嘻哈哈與其笑鬧,有時還活潑過度令人難以消受…… 應該沒什麼問題吧!在自我懷疑數日後,我這麼告訴自己;而日子一久,我堅 信自己是個很正常的人。 *** 看完了一篇報導,我合上雜誌放回架上,走出書局。 該篇報導討論現代女子前半生三階段的愛情觀。 第一階段,為二十歲之前,即求學時期,少女受了電視劇及文藝小說的影響,對愛情有太多的憧憬及浪漫幻想,而這一切全是不實際的。 第二階段,為二十一歲至二十八歲之問,這時的年輕女子認清了現實且有太過現實的傾向;大多表明不屑於戀愛這回事,將目標定於自我實現。 第三階段,為二十九歲至三十五歲之問,此時的女子回歸母性的自覺,開始追求平穩的婚姻。 的確,在此之前,我也曾有段沉溺於旖旎夢想的少女時光。 而如今,於第二階段的我,對於異性——不論老少美醜,倒也真的是心如止水,談不上討厭或喜歡。可以說比較看透了愛情……雖然根本沒談過戀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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