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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大尾聲兼番外 在一起

  週六,收到痞子的越洋電話。

  唯一能稱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兩家父親的生意來往,不得不牽牽絆絆,就算痞子高中未讀完時就被父親送去了澳洲,也偶爾打些無聊電話過來,向他倒苦水。

  這次,據他說,在讀了一年預科後,他終於聽懂了一半澳洲人說的鳥語。

  「真學起來,才發現腦子裡的存貨原來只有高一上補習班時被硬塞的一點東西。」電話那頭的聲音感歎,「喂,那個蠻有個性的老師你還記得嗎?只說你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學校,怎樣,有沒有碰到她?」

  「有,」於哲說,「我們現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應,電話靜了一下,然後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為太刺耳,於哲便乾脆地掛斷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點的表達方式說,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佈:「這是我男人/女人!」

  不過,這種話絕對不會從寧怡口中跳出。

  兩人偶爾在街上碰到她認識的人,她都是這麼介紹他:「以前補習班的學生。」

  對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別人霎時的訝然,都比說出「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們的重聚很簡單,碰到,他向她要電話,發現彼此的手機號碼都沒改,然後他約她,她出來,逛了幾回街,一起吃了幾次飯,便就恢復以前相處的樣子了。

  連確認的話都沒有說過,彼此心照不宣。

  這般簡單,難免會讓人生出不滿,覺得兩年的分隔簡直是莫名其妙。

  於哲卻知那兩年對他並無必要,對寧怡卻是必不可少。

  思慮太多的人,要花了時間去掙扎,去沉澱,然後重遇,發現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認命了。

  這就是寧怡給他的感覺:她已經認命了。

  至於考上她的學校這回事,唔,當寧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後,臉上有一瞬間現出了「難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學校,不,他們的學校論理工是數一數二,文科只是設著做樣子的。

  雖然中文系確是很適合他這種愛看閒書的人的專業。

  於哲無所謂,考上就好。他沒把寧怡那時的氣話當真,不過還是去考了,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感情並非一時衝動。

  那時的自己,確是讓人無法相信。

  兩年,沒有刻意去找她,可心裡知道總有一日會再相遇,等兩人都已做好了準備時。

  沒有來由的篤定,而老天也果然將她送回了自己身邊,不是嗎?

  也許是因為野獸的直覺往往很靈吧。

  寧怡留在這個城市找了份工作,環境不錯,勝任愉快。於哲並不為這點擔心,他知道這個女人總能隱藏弱點,遊刃有餘地適應這個世界。

  那棟房子兩年間曾轉租給了別人,後來空了,寧怡又把它租了下來,那個地方對他們兩人有特別的意義。不過於哲還是住校,因為寧怡死活不肯讓他搬去與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時准他過去。

  現在是週六,於哲掛掉痞子男的電話,等寧怡發信息來。她說早上要送課件去公司,回來時順道找他一起過去。

  近中午時短信來了,于哲下樓,如往常在超市書店門口看到那個小小的身影,兩人並肩走過操場,如同身邊一對對校園情侶。

  她現在同他走在一起時自在了許多,不像以前那樣總怕被認識的人看到。畢竟,他現在考上大學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兩人也沒了那層補習班師生的關係,學弟與學姐在一起,現今算很正常吧?

  雖然這個學姐大了學弟好幾屆。

  快到校門時有人叫住他,是系學生會負責體育的學長,迎新晚會時認識的。

  「於哲,你要去哪?我不是讓你們宿舍的通知你了嗎,下午系籃球隊訓練,你可別想逃!」

  於哲想想,似乎有這麼一回事,他笑笑,「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

  「什麼事?陪女朋友?」大大咧咧的學長瞄到他身邊的女孩,扯開嘴笑,「校籃球賽快舉行了,這時候要懂得舍私為公嘛!女朋友也會理解的,對吧,弟妹?」

  開玩笑似的稱謂,弄得寧怡一雙眼只敢往地上瞧,學長得寸進尺地一拍於哲的肩,「來來,跟我走吧!」這麼高的個子,運動神經又好,不打籃球太可惜了。

  「……」於哲有一刹那的沉默。

  隨即感到一隻小手悄悄攀上了他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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