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桑筠 > 我不愛乖乖 | 上頁 下頁 |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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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她皺眉大叫。她不要!她已經習慣住在山明水秀的花蓮了,那麼繁華的地方她可不愛。 「你不喜歡?」他很驚訝,他以為她會喜歡的,畢竟現在的孩子都喜歡往都市跑,他以為她也不例外。看來他似乎評估錯誤了。 「你住臺北?」她睨了他一眼。 「對。」 「你一定要住在臺北?」雙眉皺得幾乎快絞在一起。 「是的。」他的家和公司都在臺北,不住臺北,他住哪兒? 「那你自己去住,我一個人留在花蓮。」她很有個性的說。以前她爺爺也常常搞失蹤,好幾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所以,就算只有她一個人,她也能過得很好。 「恐怕不行。」向正揚狀似惋惜的道。 「為什麼?」她氣呼呼地問。 「要不你問馬律師。」料定了她不會相信他說的話,他索性將發言權交給馬律師。 歆歆立刻轉向馬律師,用力地瞪著他,仿佛瞪得越狠,他就會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贊同她的話。 「歆歆小姐,你還未成年,不能獨自一人生活,必須跟監護人一起住。」馬律師清清喉嚨說道。 「不公平!那為什麼不是他跟著我一起住花蓮?」這條法令分明是藐視未成年人的自由居住權及自主權嘛。 向正揚歎氣。「歆歆,告訴我,你為什麼那麼排斥去臺北?」 「那你能告訴我,為什麼你那麼愛住在臺北嗎?」她的反應比誰都快,還不猶豫就反問回去。 「因為我必須在那裡工作、賺錢、生活。那你的理由呢?」他很有肚量的先回答。 「臺北沒有海。」 「誰說的,臺灣唯一不靠海的只有南投縣,你的地理沒讀好喔!」 「臺北的海看不到海豚和鯨魚。」那可是她的最愛,也因此,她一直很慶倖自己生活在這裡。 「那每年暑假我可以帶你回來看海豚和鯨魚。」這問題很容易解決。 「可是……」她垂下頭。 「可是什麼?」 她迅速地抬頭看了他一眼。「以後我如果心情不好,就沒有地方可以去了。」 「你不會心情不好的。」這個他可是很有自信。 「你怎麼知道?」她白了他一眼。他又不是她! 「因為我不會讓你心情不好,你每天都會很快樂。」 她的唇逸出一絲絲笑容。「你確定?」 「嗯。」 「你保證?」她要再次確定。 「我保證。」沒有一絲猶豫。 「如果你食言呢?」她還是無法完全相信他。 「隨你處決。」 「好,那就罰你娶不到老婆。律師叔叔,你要幫我作證喔!」 「沒問題!」馬律師很阿莎力地拍胸脯保證。 十三歲的賈歆歆,三十歲的向正揚,從此展開同居生活。 「向正揚!我回來了。」一個清脆的嗓音喊著。 向正揚輕敲歆歆的頭一記。「沒禮貌,跟你說過好幾次了,要叫叔叔。」這小傢伙就是不認小。 「我才不要!你不要老是擺出一副長輩的樣子好不好?」歆歆將書包丟在沙發上,雙手交叉於胸前,一臉不服。 「可我的確是啊!」他整整大了她十七歲,當她的長輩的確是綽綽有餘。 「喲!那您真是客氣了,若真要論輩分的話,你是我爺爺的好朋友,照理說,我喊你叔公也不為過。」她耍起嘴皮子來,沒有人比得過她。 「我沒那麼老吧!」向正揚苦笑。 「叔公和向正揚選一個,要不要隨便你。」她架子擺得很高,反正叫的人是她,他也阻止不了。 「你……至少喊我一聲大哥吧!」又是他讓步。 「好啊!向大哥。」這次她很乾脆,畢竟她比人家小是事實嘛!看在他對她還不錯的份上,就偶爾聽聽他的話吧! 「這麼好商量?」她這麼乾脆,倒是讓向正揚嚇了一跳,他以為她又會說一番大道理來鞏固她的「平等」地位。 「噯,其實我是很好說話的哩!」她眨眨雙眼以表無辜。 向正揚沒好氣地哼了哼。如果她這種刁鑽的脾性叫好說話,恐怕惡魔都變天使了。 「轉學第一天,學校還適應嗎?」他話題一轉。 歆歆雙眼發亮。「適應。我跟你說,我們班上有兩個漂亮得不得了的女生喔!」 「就能讓你高興成這樣?」小孩子就是小孩子,這麼容易就為了一件小事高興。 「先生,照子放亮點,她們可是學校的兩大校花哩!」 她故作不屑地對他嗤道。 「你這話是從哪裡學來的?難聽死了!」他不贊同地睨著她。 「我同學教我的,她說這樣比較不會被人欺負。」 「她騙你的,這樣只會被打得更慘。」現在的小孩子是怎麼回事?說話還得擺出三七步,兩條腿抖呀抖的,說有多難看就有多難看。 「你騙人!」她睜著一雙不信任的眼。 「你不信?自己去探聽看看,通常這種人都打得最慘。」向正揚一副「信不信由你」的模樣。 「可是,人家莊醒思大家都很怕她耶!」 「你如果和不良少女交朋友學壞了,你爺爺會很傷心哩!我也會很難過的。」他煞有其事地拭拭眼角。 「我才不會學壞,而且也沒有和不良少女交朋友,她是個好人。」莊醒思是她在新學校交到的第一個朋友,她才不相信她是什麼不良少女。而且,班上最漂亮的兩個女生和她也是好朋友,她應該不會是壞孩子才對。 「我知道,我是開玩笑的。為了恭喜你交到新朋友,我們明天去吃大餐慶祝吧!」他揉揉她的短髮,寵愛地道。 「為什麼?」她瞪大眼睛,很不能理解地看著他,像是受了極大的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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