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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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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什麼謬論! 明明是她自己沒本事留住自己的男人,還怪罪無辜的小男孩,簡直就是女人中的敗類! 沙雪差點忍不住開罵,可是麥斯卻繼續說道:“從那次開始,我不再介入他們之間的事,每天幾乎都是留在自己的房間裡。但是,這件事卻變成一種習慣,只要他們吵架,那個女人就一定會來打我出氣,而那個男人要是發現我被打,就氣得又打他的女人一頓,然後再教訓我,因為,我居然被女人打,簡直沒用!” 沙雪再度倒抽口氣。 天哪!他碰到的那算是什麼領養人? “那時候,每天傷痕累累,舊傷未愈、新傷又來,我忍受了兩年,直到我開始學會閃躲,我發現自己的動作,居然比任何人都要快! 就算一個大男人站在我面前,比我高上兩倍,伸手就能輕易揍扁一個像我這樣的小孩,但是,我就是躲開了,甚至可以在他還沒有反應過來前,就繞到他身後,將他打昏。”那是他發現自己與別人不同的開始,也是他反抗的開始。 “後來呢?” “後來,我不再乖乖挨打,我也會反擊。有一天,那個男人喝醉酒,氣得失去理智,想一槍殺了我的時候,我比他更快一步,搶到他的槍,一槍……殺了他。” 沙雪咬住下唇,怕一開口,自己就要哭了。 “那個女人看到了一切,她怕得不敢再打我,卻在某一天煮的飯裡下藥,想毒死我,但,我發現了,所以,我也殺了她。” 說到這裡,他終於望向她,沒有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只是陳述著一個事實。“那一刻,我心裡沒有半點難過、沒有半點後悔,只有痛快。” 很單純的心態。因為他受了整整兩年被屈打的日子,有時甚至傷得必須到醫院接受接骨、去處理早已化了膿的傷口。 身體上的疼痛,讓他學會了不去哭泣,因為哭,只會換來更多的傷害。 沒有人可以幫他。也沒有人敢管那個高大魁梧、性格好鬥的男人的閒事,他只能忍受。 無情也罷、冷血也罷、殘忍也罷,殺了他們,他從來不後悔。 “這些傷,就是那時時候留下來的?”她緩緩撫著他身上的疤痕,一個又一個,看著這些傷,她好難過…… “有些是,有些則不是。”他抬手,拂去她滑出眼角的淚珠。“不要哭。” 她望著他,一雙美麗的眼眸含著濃濃的水霧。 是因為這樣,他才格外痛恨不負責任的父母嗎?而比起他,她何其幸運,父母雖然不夠關心她,但他們從沒有虐待她,也全力供給她所需要的一切花費,讓她的生活完全無虞。 而他是棄嬰,連入學年齡都不到,便已被逼得學會殺人來自保。 “後……後來呢?”她深吸口氣,問道。 “我不相信任何人會對我好,我也不想回到任何社工單位,讓別人來安排我未來的命運。那之後,我開始流浪,用我天賦的能力去偷、去搶、去想辦法賺錢。剛開始手腳不夠俐落,難免會被當場發現,不過我真要逃跑,也沒有人追得上我,所以,從來沒有任何人能逮住我,直到我無意中捲入兩個幫派的爭鬥。我答應替其中一幫,殺掉另一幫的頭目,代價是一萬美金,那一年,我九歲。”也是他成為賞金殺手的開始。 殺手,是一種血腥的工作,不論好壞、不問恩仇,只有金錢,無情得讓人聞之色變,卻是最適合他的生存方式。 “九歲……就當殺手?”會不會太早了? “還想聽下去嗎?”他望著她純淨的臉龐。他會不會給她太多黑暗了? “嗯。”她點點頭。只要是關於他的,她都想知道。 “後來,殺人就成為我生存方式。”他繼續道:“我沒有身分、沒有名字,一個人到處流浪,身上的錢花完了,就接工作,一個再一個,直到兩年後,我被捉為止。” “被……捉?”她心一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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