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深深 > 愛上檢察官 | 上頁 下頁
五十五


  「喔。」

  「菁玉,你說我先去藥局買個驗孕棒回來給晨曦驗驗看,你覺得怎麼樣?」准外公已經等不及了。

  「是啊、是啊。」准曾祖父和准爺爺當然也是。

  「我沒意見。」

  方菁玉話才說完,顧彥鈞已沒了蹤影。

  二十分鐘後,結果揭曉,是兩條杠。

  三個爺字輩的大樂,相互道著恭喜,再圍著一起研究著辦喜事的事宜。

  這會兒,方菁玉想要不巫婆笑也難了,瞧,連外孫都站在她這邊呢,雷鎮凜,你等著再寫一萬遍尊敬吧,這就是你欺負丈母娘的代價,哈哈哈……

  大家都知道了,只有准爸爸不知道,這怎麼公平?顧晨曦用手機拍下驗孕結果,再寫下一則「媽要你明天帶我去醫院檢查」的訊息,傳給雷鎮凜。

  不知過了多久,顧晨曦終於收到雷鎮凜的回復,是一個大大的Yes。

  §後記:寫作時的謎團

  聊這本書之前,且讓深深先更正一件事,在《他倆孽緣深》的後記裡,深深提到深深在新月的官網上看到一則支持深深的留言,很抱歉,不是新月的官網,是新月的FB才對,特此更正。

  現在來聊這本書,這是一個有鬼的故事,對,您沒看錯,這本書裡有一隻鬼,女鬼,只有一個人看得見她,就是有陰陽眼的女主角顧晨曦。

  剛開始寫的時候,連深深自己都覺得這一人一鬼的互動超有趣,但沒多久,當這一人一鬼的劇情加入第三個角色時……就覺得好像有哪兒怪怪的,開始想寫到鬼和寫到人的方式是一樣的嗎?比如說她說話時要加上下引號嗎之類的。

  深深沒寫過鬼,這下可怎麼辦才好?深深仔細想了下,印象中好像大家都是把鬼當人來寫,也就繼續下去。

  可寫著寫著,問題又來了,女鬼附身在女主角身上時……借問一下,寫的時候是要用女鬼的名字還是用女主角的名字?

  這個深深就沒印象大家是怎麼寫的了,決定不管啦,先把這本稿子完成再說吧。

  完稿之後,深深和編編通電話時,立刻問了這個問題,編編想了會兒,最後給了深深一個答案——如果編輯認為你用的不好,編輯會改。

  很好,深深得等到出書時,才能知道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幸好老天爺有保佑,深深過稿了,不然這個問題就要成為深深的世紀之謎了。

  這本書還有另外一個謎團——法醫解剖屍體的地方叫什麼名字?

  法醫室?解剖室?深深很努力的Google了一下,但還是好茫然,為免發生謬誤,深深決定把這個部分改掉。

  好像都沒說到這本書的男主角雷鎮凜,我們就來說說他吧,他是一個檢察官,富有滿滿的正義感與奉獻的精神,這是顧晨曦會一眼就愛上他的原因,因為她本身也是把大愛排第一。

  說穿了,顧晨曦就是在尋找另一個自己來成為自己今生的伴侶,雷鎮凜亦然,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只要他們找到對方、牽住對方的手,他們便可攜手到白頭。

  最後,希望大家會喜歡這本書,拜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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