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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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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我從小就是個十分喜歡幻想的孩子,可能因為家裡的人都太忙,沒有時間陪我的關係,我接觸書本的時間比一般同年的孩子都來得早。 永遠不會忘記我在幼稚園時用注音符號讀完的第一本兒童小說,它的名字叫:《流星三超人》。 實在有些遺憾,如果當初讀的是諾貝爾全集之類的,或許今天不會變成這副怪模樣,搞不好已成文豪;偏偏那時看的就是科學幻想小說,結果變成一個怪小孩,成天披著棉被在家裡呼嘯著飛來飛去,造就了今日不倫不類的沈亞。 嘿!你可別笑,這是真的! 我家裡的人一見我對書本如此“天賦異稟”還滿心歡喜,以為撿到大便宜,只要整日丟些紙頭給我啃,我便會乖乖聽話。嘿!結果小沈亞啃了許多怪裡怪氣的紙之後,變成一個怪裡怪氣的小孩兒。 讀了自然科學便努力將家裡的所有可以敲的碗收集起來,盛了水一個一個試敲;光是那個月敲破的碗就不知道有多少個;當我那可愛的老祖母氣白了臉要處罰之時,我還理直氣壯地埋怨家裡的碗質料不好,不能敲出書本上所說的音樂。 後來他們給我讀《福爾摩斯》及《俠盜羅賓漢》。 結果是他們每個人的荷包都少了許多錢,而我的小朋友們多了許多零食。 劫富濟貧嘛!我仍然十分理直氣壯地申辯,我將搜刮出來的錢救濟給沒有糖果吃的小孩,是多偉大的情操!小孩都很窮啊! 瞧!多可怕的小孩。 等到我上了小學,自己可以去找自己喜歡的書時,他們就更淒慘了;因為我小學二年級時,念的是《哈姆雷特》及《基度山恩仇記》。 當然,小孩是會長大的嘛!等到我六年級開始讀《紅樓夢》及《未央歌》時,我家的人還真普天同慶,多斯文、多有文學氣質的書啊!這下該修身養性了吧? 嘿!那他們可就錯了,因為從那時候開始,我家的電話鈴就沒有停過。 我不但成了一流的愛情顧問,更成了女同學心目中仰慕的賈寶玉及小童。 後來我家的人一致決議:女孩子念太多書是沒有用處的,這話雖有點偏激,不過看在他們數十年飽受我淩虐的份上,也不好太和他們計較些什麼。 其實當時看那麼多兒童名著到底有沒有用處,是值得懷疑的;至少我真的看懂的還是不太多;不過那些書提供了我許多幻想的空間,它對我的文學造詣沒什麼幫助,但對我那天馬行空的幻想力,卻助益良多。 平時編造故事騙同學的眼淚還不過癮,索性改行寫小說騙騙社會大眾的眼淚和笑容。 我十分承認自己是個不學無術的文字老千。 瞧!我都承認自己是文字老千了,那麼寫妖精、寫冒險愛情小說有什麼不對?多坦白! 那天很認真地對自己說:你要有專業尊嚴,話還沒說完,自己先笑倒在地上,許久爬不起來。 不!不!不!我要寫的東西不要太嚴肅,不論悲也好、喜也好,都不能是嚴肅的東西,因為沈亞還不夠格寫“嚴肅的文學作品”,我可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沈亞本來就只是個市井小民,自然對人生的體驗還不夠深刻,所以也只能寫寫自己有感而發或無感而幻的東西。 我努力在夢幻與現實之間尋求立足點,和許多人一樣。 《翩夢錄》正是這樣一本小說。 許多讀者來信說:“妖精系列並不荒唐,它是許多人心裡曾有過的幻想! 你們不知道我有多開心看到這樣的話! 真的!我很高興有那麼多的人和我一樣並未忘記兒時的幻想及夢。 在腦海中仍有許多小小的妖精喧嚷著要到人間來,非常希望他們都能和讀者們見面;但深恐流於窠臼中,所以只得暫且打住。 別失望,我仍在努力當中,只是希望造出別一個更美的夢獻給你們——在未來。 PS:關於寶貝請看《斑蝶》。 關於習小羽請看《妖精新娘》。 ——全書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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