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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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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無可救藥的自大狂!丹瑜翻了翻白眼,「最啦是啦……」 雖然這樣,她還是喜歡這個自大狂,喜歡在他臉上描繪著絕豔。 一切塵埃落定後,他們攜手到法院公證,只請了小李和林姐來當證人。 「恭喜你。」林姐成了虔誠的基督徒,洗盡鉛華,甘於平凡的生活,「我會時時為你祈禱。」 小李激動多了,「我真是太高興了……」鳴嗚的哭起來,「不過法官嚇壞了,還以為兩個女人來結婚……哎唷!子宜你居然打我……」 回到平凡的生活,不再有硝煙火藥的味道,半夜也不再驚跳。不過丹瑜有了新嗜好,每天她熱衷用BB槍打靶,每次踩到被打死的蟑螂,子宜都會忍耐的為它們默禱。 「欸,」又開始畫子宜的丹瑜說,「萬一你老了怎麼辦啊?模特兒淘汰率很高欽,你今年都二十八歲了……到時候粉底遮不住皺紋,或者粉底會龜裂的時候,你總不會還想走臺步吧?」 「喔,」子宜舒服的歪在沙發上,「放心,我會足足美到四十歲……不過,三十歲就該退休開書店了。要不然老占著第一名模的名號,叫女人的面子往哪擺?」 丹瑜扁了扁眼睛,不答腔。他這個自戀兼自大,大約一輩子不會好了。「女人自己的頭上啊。」 子宜微微的一笑。扇形的長睫毛在雪白的臉頰上落著誘人的陰影,豐潤的唇像是飽含水分,揚起眼睛,和她第一次看到那雙冰雪寶石的震撼,絲毫沒有什麼不同。他也定定的看了一會兒丹瑜,「過來。」聲音嘶啞,卻充滿魅惑。 她安靜的坐到他身邊,輕輕的吻著子宜溫潤的唇,「你好好吃……」 「嗯?是嗎?」他把丹瑜壓在身下,貪婪的吻她的脖子,「我若開書店去了,丹瑜,你想做什麼?繼續當化妝師?我不許你替別人化妝。」 「你……你很霸道……」丹瑜有點喘不過氣,「我……我要繼續畫畫……」 「畫什麼?畫漫畫?」那本「魔忒兒」只印了一千本,還是丹瑜自己拿錢出來印的。幾乎書一上平臺就搶光了,潘亦凱一天三通電話懇求她再刷繼續書,丹瑜卻興趣缺缺。 「不……畫你。」這次她沒阻止子宜解開扣子。 「我總會老。」他不願意承認,但是生老病死,自然循環。 「那更好。停滯的美沒什麼畫的,只有不斷改變……」丹瑜的臉紅撲撲地,緊緊抱住他,「你是我眼中,最美的人,你的自大……自戀……你的靈魂和肉體……都是。我不會改變任何素材……只畫你,只想畫你。」 他們在沙發糾纏纏綿,將微寒的初冬變成春天。忘托拉窗簾,冰清的月亮和星星凝視著,不明白這些生物生命只有一瞬間,凝固的愛意卻可以超越永遠。 星與月都凝視著。 有場只辦了三天的畫與攝影聯展,默默的在臺北縣文化中心展出。 記者意外的發現這個令人驚豔的展出,要報導時,只來得及採訪攝影師。 攝影師微笑著送給記者一張照片,至於畫,只有DM印刷粒子粗糙的複製圖。 照片只有兩個人,全身裹在漆黑的潛水衣裡頭,露出絕豔和清秀的兩張臉孔。像是海魔意外的降臨絕美的海灘,千言萬語都在互相凝視中,吟唱著無聲動人心魄的戀歌。 「請問,這兩個人是誰?」記者問攝影師,「看得出美豔的這位應該是畫的主題,那另一位呢?是畫家嗎?他們的身分是?」 攝影師凝視著這兩個人,他沒有回答。 他只在照片上寫了三個字:「魔忒兒」。 §後記 有人問,「魔忒兒」是什麼意思。事實上,應該是「模特兒」的另一種寫法。或許是更貼切的寫法。 魔性的、非常、特別的男兒或女兒。我想他們面對鏡頭或觀眾時,沒有那一點魔性,是無法吸引眼前的每一個人。 這大概是繼「大衣」以後,我又繼續挑戰黑道題材的作品。(至於「大衣」是哪部作品,容我賣個關子) (作者實在滿喜歡賣關子的……不過,給你個小小的提示,試試搜尋引擎,真相只有一個。) 雖然看起來挑戰還是失敗了,畢竟我的黑道經驗接近零,現實收集到的資料又沒什麼浪漫成份。不過重點在「魔忒兒」,到底不是黑道浪漫情懷。真要看黑道的部分,或許在下一部關於裡見深雪(木村直維)的作品,可以寫個痛快,這裡,淺嘗就夠了。 這部作品卻讓我花了很多心思,比《我的愛情不含鉛》還難寫多了。中間放棄了五千字的殘稿時,我差點痛哭失聲。 一個人靜靜的坐在樓梯間,幾乎抽掉半包煙。二十九號就在重新修稿裡渡過,很心急,當時只寫了三萬八左右,而這部幾乎要七萬才能完工。而當天我修完稿,寫不到三千字。 那時我覺得一切都毀了。情節紛亂的在大腦裡糾結,而我預定的大鋼有重大錯誤,在截稿前兩天徹底改變結構,簡直是自找死路。 幸好那半包煙沒有白抽,我終於發展出比較能看的流程,不至於讓人物性格扭曲太甚,也不至於讓伏筆一點交代也沒有。 終於給這部我深愛的作品有個明白的結束。寫完以後,我深深的吐了一口氣。這樣痛苦的創作經驗,宛如漫長的難產。所幸在最後還能有個完美的句點,我很高興。 為了這部作品,我遠赴台中趕稿。若是這部作品能夠讓讀者喜愛,我想,台中美麗的陽光和親切的友人,居功厥偉。 這次的趕稿,給我很多的初體驗。 真的要趕稿,還是得在沒有網絡沒有旁騖的情形之下比較快。我帶了筆記型計算機,這選擇沒錯誤,只是筆記型計算機的觸控板令人非常煩,我老是碰到觸控板,這大大的降低了趕稿的速度。所以,下次我應該還是會帶著筆記型計算機外出趕稿,只是會額外再帶一個鍵盤就是了。 這次進度能夠完成,應該要感謝網咖的鍵盤和椅子,最後四章是在網咖趕的,昨天到台中的集賢飯店睡了一覺,泡了很熱的熱水澡(要不然,我真的拚不下去了),晚上九點開始,就泡在這裡連趕八小時,回去睡一個上午,從十二點趕到三點。 我對台中有很深的好感。起碼這幾天,心情再沮喪,看到亮麗的陽光,覺得人生多少還有點希望。 對了,下次要記得帶耳機來。這邊實在吵得很。幸好我寫到發癡的時候,幾乎聽不見任何聲音。 晚上就回去了,咬,陰沉潮濕的臺北,我就要回去了。 不想回臺北的染香群(蝴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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