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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我也很遺憾。幹嘛不是每天看到我的美少年男友,卻是個流裡流氣的痞子?連中文都不會。」「你、你……你個衰女……」他又開始罵廣東話,反正我又聽不懂,順手在稿子上打著十種男人的惡形惡狀。

  當中之一就是「罵人都沒創意」。

  無奈歸無奈,每天都會見到,甚至比我男朋友見得還多。我男友在竹科工作,十天八天見不到面是很正常的,不像這痞子天天看得到。

  說看得到,也很玄,他明明在香港。但是這兩個咖啡廳不曉得怎麼搞的,偏偏就是空間重疊。既然兩個人都沒有意思改變自己的生活作息,自然就這樣僵持下去。

  好吧,我承認。日子一久,有時哪天沒見到他,會覺得有點奇怪。雖然常常互相叫駡,有時能夠傾吐心聲的,也只有這個坐飛機要兩個鐘頭的痞子靜靜的聽我說話。

  當然,我也聽了他滿腹苦水(簡直要從耳朵滿出來),不過這種事情是互相的,只能說報應。

  遠距離戀愛果然是不行的。

  我那交往五年的漂亮男朋友,還是跑了。或許是心理準備做得夠,所以,我的作息一點影響都沒有。

  我還是固定的吃飯、固定的打開電腦、固定的在三點半看到痞子出現在我面前。

  他正在罵一個糾纏他的前女友,罵著罵著,我只是嗯嗯嗯的回應。

  「你到底有沒有在聽?!」他又上火了。

  「我當然……」突然咧住了,望著他,怎麼都忍不住滿眶的淚水。不,說什麼也不能在陌生人面前哭。

  我霍地跳起來,丟了張千元大鈔給老闆娘,沖出咖啡廳,用不要命的速度把機車騎得像是飛機低飛。

  一路騎,我這才放聲哭出來,實在搞不懂自己。

  哭什麼呢?我不早就知道會有這一天?他根本就不打算和我有未來。之所以跟我在一起,不過是因為他的身邊沒有別人。

  結果,我還是回家抱著枕頭哭得像豬頭一樣。

  等哭到睡著又醒來,才發現自己的電腦被拋棄在咖啡廳裡。這下可完蛋了,裡頭還有幾乎完稿的書呢!更讓我吃驚的是,我幾乎睡掉了二十個鐘頭,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胡亂的洗臉刷牙,我又沖到咖啡廳,「對不起,我的電腦……」

  老闆娘冷冷的看我一眼,把我的錢給我,「在你位置上。」

  謝天謝地。

  剛剛落座,痞子居然滿臉怒容的望著我。

  我看了看手錶,下午兩點,他不該在這裡呀。

  「你是豬啊?!」他劈頭就罵,「電腦一丟就跑啦!害我昨天沒得上班!一直待到打烊,你不怕電腦丟掉啊?!今天餐廳一開門我就來等著了,你搞什麼失心瘋……」又是一大串廣東話。

  「我……」開口想爭辯,不知道為什麼又想哭了。拜託!我已經八百年沒哭了,搞什麼飛機?!

  「你幹嘛哭得跟豬頭一樣?!」他的聲音放柔,「本來就醜了,現在更醜得那個什麼璿睹……」

  「慘不忍睹啦!笨香港人!」我乾脆哭了起來。

  「好啦好啦,我笨啦我笨啦……」

  他掏出手帕,遞給我。

  「新手帕?」我還在抽噎。

  「不是啦,我洗好燙過的。」言下不是不驕傲。

  展開燙到有棱有角的手帕,忍不住破涕而笑。「你燙不燙鈔票?」

  「咦?你怎麼知道?!」

  這種情形下,你叫我怎麼悲傷的起來?

  「我失戀了。」坦白著,「所以有點失控,對不起。」

  這麼有禮貌,他反而受驚嚇,「你……你別想不開……那個留得山在,不怕買木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我實在受不了他的欄中文程度啦。

  凶他反而讓他安下心來,「對嘛,男人跑了,再找一個就是了。」

  「你以為逛超市呀?!」憤怒的用他的手帕狠狠地損鼻涕。「我懶得從牽手開始啦!」

  他第一次從對面坐到我旁邊,堅定的牽起我的手,「那就從現在開始好了。」

  張大了嘴,我可不覺得好笑。「不要胡鬧了!」我忙著找手帕浸濕的地方,「你不是說我又老又醜又胖嗎?!這種玩笑很冷欽!」

  「我也很哀怨啊!我一點都不想喜歡你,一點點都不想啊。」他生氣起來,「我喜歡窈窕俏佳人,看你這個樣子,十年前也不像是美女。」

  「要你管!」我把他的手一甩,「我才不喜歡你這種流裡流氣的痞子!」一看到人全身上下都穿著炫耀用的名牌,我就全身不自在。

  「那我也沒辦法。昨天看你跑掉了,你知不知道有多慌張呀?!我坐在這裡一直很焦急,但是我也覺得自己很不正常呀。」他倒是說得一點都不臉紅,「我這才明白,若是再也見不到你,每天怎麼開始呀?!反正看慣了,再醜也順眼了……」

  「那還真是委屈你喔!」我氣得開始收電腦,「再見!我不會再來了!」

  「喂!我們還沒談出個結果,你想逃跑呀?!」他把我的筆記型電腦一拍,險些夾到我的手。

  「我討厭滿身名牌的痞子!」我吼他。

  「我也討厭你穿得跟阿嬤一樣!」他又吼回來。

  氣得兩手發抖,「我還有大宅門似的唐裝沒穿,下回我就穿來氣死你!」

  「哼,我也有!GIORGIO ARMANI、DOLCE&GABBANA、KENZO、PRADA、FENDI、MOSCHINO、MONDI還沒穿出來,下次穿來嘔死你!」他跳了起來。

  快手快腳的把電腦收回家,我決定再也不去那家店了。

  第一天,還好。只是服務生老是跑來問我還需要什麼。

  第二天,也還好。只是抽煙區居然有人要我別抽煙。

  第三天,也還過得去。只是餐點分量太多,我覺得會肥。

  第四天……等我意識過來,我已經坐在那家咖啡廳裡頭點好餐點,時間剛好三點半。

  該死的是,那傢伙又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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