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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後記

  民國六十四年(西元一九七五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希望我見他一面,聽一聽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寫成一篇小說」。說真的,這些年來,我收到這類的讀者來信實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絕了。因為,我越來越發現,真實的故事最難寫,它們永遠會陷於兩種情況;一、太平凡。平凡得根本沒有一寫的價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認為它「可歌可泣」,事實上可能已經被人寫爛了。二、太離奇。有些真實故事離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結婚了六次,次次驚心動魄。另一位朋友歷經摔飛機、撞車、翻船……而大難不死。這些故事完全不合於邏輯學,寫出來準被人罵為:「編故事都編不完整」!因而,我很怕聽真實故事,也很怕寫真實故事。但是,我的小說裏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實故事,像「彩雲飛」、「窗外」、「碧雲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個夢」……等等。當然,即使是真實故事,也經過了我的誇張或潤飾,該增的增,該減的減,與真正的原來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樣了。有時,我這些真實故事的主角,也會對我說一句:「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

  可見,我常常會把故事過分的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實性,我不知道,這算我的成功,還算我的失敗?

  話說回頭,當我收到那位讀者來信的時候,我並不想見他的,我發現他的信寫得非常好,文筆流暢而詞句動人。於是,我建議他「自己寫」。一周後,他寄來厚厚的一本由活頁紙訂成的冊子,和一封短簡:「……你以為我沒有嘗試過自己寫嗎?我寫了很久,只能寫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說。像拍電影,我跳拍了許多鏡頭,卻不知道怎樣『連戲』。所以,我才決心放棄,而把這個『故事』送給你。因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書迷,她堅持要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你……」

  我開始閱讀他所寫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個人閱讀,包括我的秘書小姐,我們曾經很費心的想把他這本厚厚的冊子(大約有二十萬字)組合起來,最後,我們兩個人都放棄了,因為,它確實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鏡頭」,很難連貫成一個整體。寫的人過份激動,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性。

  於是,我見了這位讀者──喬書培。

  於是,在我的書房中,我用了整個一下午的時間,聽喬書培細細的告訴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來見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學畢業,即將分發去受預備軍官訓練的前夕。他給我的印象是:年輕、漂亮、溫文儒雅,頗有書卷味,而又不失其男性的英爽和豪邁之氣。我聽了他的故事,而且我感動了。說來奇怪,整個故事中,最令我感動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後,兩人共飲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這段故事講給一個朋友聽,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胡說八道,怎麼會有人窮得買不起一杯甘蔗汁!」

  可是,這竟是「事實」。

  雖然我很被這故事感動,雖然我也答應喬書培,有朝一日,我會嘗試去寫它。但是,我卻讓這故事冷凍了三年之久。在這三年中,我寫了很多部小說,包括「我是一片雲」、「月朦朧,鳥朦朧」、「雁兒在林梢」、「一顆紅豆」等。卻遲遲沒有提筆去寫「彩霞滿天」,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想,或者在我的潛意識裏,我仍然期望喬書培能完成它。

  今年年初,我的寫作情緒忽然陷入了低潮,我不滿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見到稿紙就「頭痛」。我失去信心,失去鬥志。我有好多部小說的腹稿,都只開一個頭就被我拋棄了。我拚命閱讀別人的作品,拚命「自我檢討」……我覺得我無法再寫作了。因為,我每個「腹稿」都無法吸引我繼續寫下去。我常終日徘徊在書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寫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獨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進行」,去「完成」。在寫作的過程裏,痛苦實在比歡樂多。

  儘管我有時也很瀟灑的說:創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種挑戰。但是,人類的挑戰有多少不同的型態!天下就有些傻瓜選擇賽車的職業,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邊緣中,經常撞得頭破血流。天下也有些傻瓜選擇寫作為職業,每天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裏,而對著成疊空白的稿紙,硬要把自己腦海裏抽象的思想和感情,具體的搬到稿紙上去。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緒中「蕭索」了一段日子。自己心中也很明白,並沒有任何人強迫我「寫作」,假若「寫作」真的很痛苦,我大可不寫。像三毛(「哭泣的駱駝」的作者)來信所說:「如果我是你,我早就釣魚去了!」

  我想,我應該釣魚去。可是,我握著釣魚竿的時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筆,我在水面上寫字,把魚都寫跑了。於是,我很悲哀的發現一件事實,我逃不開寫作,就像賽車選手逃不開賽車似的,那是種誘惑,是種蠢動在血液裏的衝力。儘管它是痛苦,儘管它是折磨,儘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擺脫不開它。它也是「愛情」的一種;痛苦和狂歡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讓你對它又恨又愛又怕而又不忍逃開。

  於是,在那段「蕭索」的日子之後,我忽然想起喬書培的故事。想起他們的防風林、沙灘、落日、小閣樓、甘蔗汁……和他們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歷程,以及那深摯得令人墮淚的愛情。於是,忽然間,我的「低潮」過去了,我的「煩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書房裏,開始執筆寫「彩霞滿天」了。

  不可否認,寫作的過程仍然艱苦。我有個最壞的寫作習慣,一但文思潮湧,我就是把手指寫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書寫到最後幾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紗布,以保護我那又紅又腫又痛的手指。在這段時期,我會變成一隻刺蝟,渾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別來找我,否則,我總是給人釘子碰,碰得別人七葷八素。好在,至親好友,對我這種個性都已經瞭解了。

  「彩霞滿天」比我預計的進度慢,也比我預計的字數多。我寫得很用功,很專注。說來慚愧,好幾次我不得不停筆,只因為我竟被他們的愛情感動得熱淚盈眶。真實故事的優點就在這兒,它的畫面永遠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進去,去分擔他們的苦與樂。如今,我終於把這本書寫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長氣之後,我很坦白的說了一句話:「這是最近幾年來,我自己比較偏愛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論讀者們是否能接受它,喜歡它,我卻好「偏愛」它。當然,我也必須對喬書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細節,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邏輯」的地方變得「邏輯化」。再有故事最初的發生地是澎湖,因為我對該地相當陌生,只好含糊稱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響全書的真實性。總之,我已盡力寫出了這個故事,但願「它」能像感動我自己一樣的感動別人。

  假若讀者們能耐心的讀完這本小說,而又有興趣來讀這篇「後記」的話,我在最後,還有張小小的年表,來交代一些書中並未交代的事情。民國六十三年(西元一九七四年)夏天:

  喬書培與殷采芹完成婚禮,伴娘是蘇燕青,伴郎是陳樵。定居臺北市,並接來喬雲峰共用天倫之樂。

  民國六十四年(西元一九七五年)夏天:

  陳樵與何雯完成婚禮,伴娘仍是蘇燕青,伴郎姓名不詳。

  民國六十二年(西元一九七三年)夏天:殷振揚開始駕駛計程車謀生,他仍然經常打架生事,並曾因毆辱員警,不服取締而被捕數次,兩年後忽結識一位山地姑娘,從此被該女孩「管理」得服服貼貼。

  民國六十五年(西元一九七六年)秋天:

  蘇燕青出國進修,在美國加州大學改學教育。據說邂逅了某位華僑醫生,來往密切,結果不詳。

  民國六十二年(西元一九七三年)──直迄於今:

  關若飛仍在彈電子琴,如果你去喜鵲窩,必定可以見到他。喬書培夫婦曾為他多次作媒,並曾大力撮合他與蘇燕青,紛紛失敗。關若飛聲稱抱獨身主義。

  喬書培聽過他邊彈邊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髮如霜」後,曾對采芹說:「這傢伙永遠是我的威脅!」

  或者為了保持這份「威脅力」,關若飛始終未婚,甚至不交女友。

  一九七八年夏季,於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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