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瓊瑤 > 匆匆,太匆匆 | 上頁 下頁


  「你是個很有點古怪的男孩子,」她笑著說:「我想,我不會後悔來這一趟了。」接下來,談話就像一群往水裡游的魚,那麼流流暢暢的開始了。那個晚上,他們談了好多好多話,好像兩個早該認識而沒有認識的朋友,都急於彌補這之間的空隙似的。他告訴了她,他是個來自屏東萬巒鄉的鄉下孩子。她告訴他,她出自名門,祖父是個大將軍,父親也才從軍中退休,開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軍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揚著眉毛,笑語如珠的說:「我家的家教嚴肅,從小好像就在受軍事訓練,家裡連談天說笑都不能隨便,可是,就出了我這樣一個任性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兒。」

  他盯著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刻意安排的環境下邂逅?

  「告訴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說:「那個女孩怎樣了?」

  「什麼女孩?」他怔著。

  「你心裡想著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睜大眼睛「她呀!」

  「她怎麼呢?」她追問。愛追根究柢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麼。」他搖搖頭。

  「真有她嗎?」她懷疑的。

  「真有她。」他點點頭,很認真:「還不止一個,有好多個!」

  「哇塞!真鮮!」她舐舐舌頭。「嘖嘖,有那麼多女朋友,你的感覺如何?」

  「亂煩的!」她笑了,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為她的笑而笑了。然後,時間是如飛般消逝,整個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吳天威、徐業平每次從他們身邊滑過,都會對他眨眼睛做鬼臉。他的心喜悅著,從來沒有這樣喜悅過。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麼了,真的不算什麼了!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像踩在雲霧裡,那種新鮮感,那種從內心深處綻放出的渴望,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

  雖然,面前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見!那晚,他們還談過些什麼,他都不記得了。連方克梅是什麼時候切生日蛋糕的,他也不記得了。徐業平唱了好多歌,又彈吉他,反正,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最後,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張犁,距離她家還有一條巷子,她就不許他再送了。她說:「如果讓我媽看到這麼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準把我罵到明天天亮。」

  「哦,」他一怔。「大學二年級了,還不准交男朋友嗎?」

  「准。但是,要由他們先挑選。不過,」她瞅著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

  他點點頭。「給我時間。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過,沒關係,我也會給你時間。」

  「哦!」她驚愕的揚著眉。「你這人真——真夠狂的!夠怪的!再見!」她想跑。「等一等!」他喊:「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

  她猶豫了片刻。「好!」她眼裡閃著一絲狡黠:「我告訴你,可是,我只說一次,不說第二次。如果說了你記不住,我就不再說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會說一次。「聽好了!」她說,然後,她飛快的報了一個數字,速度快得像連發機關槍,而且越報越低,最後一個數字已輕得像耳語。她說:「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說完,她不等他再問,就像閃電一般,轉入巷子,飛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燈下,像傻子似的背誦著那數目字,一面背誦,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在手臂的皮膚上寫下那個號碼。寫完了,他轉身往回走,自信沒有記錯任何一個字。他吹著口哨,心情輕快。明早第一件事,打個電話向她問好,也顯示顯示自己的記憶力。他走著走著,口哨吹著吹著,忽然,他覺得有點怪異,越想就越怪異,停在另一盞路燈下,他捲起衣袖去看那號碼:「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

  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數一數,整整八個號碼。再數一遍,還是八個號碼。老天!全台北市的電話,都是七個數目字,何來八位數!他大嘆一聲,靠在電桿木上。那個聰明的、調皮的、狡黠的、靈慧的女孩子啊!他還是被她捉弄了。

  ▼第二章

  韓青住在水源路,是一棟三層樓獨棟的房子,房東全家住了一二樓,再把三樓的兩間房間分租給兩個外地來的大學生,韓青住一間,另一間是東吳法律系的學生,彈一手讓人羨慕得要死的好吉他,這年代,差不多的大學生都會彈吉他唱民歌,而且會作曲兼編譜。乖乖,這時代的年輕人都有無師自通的音樂細胞,本來嘛,非洲小黑人在最原始的森林裡就懂得擊鼓作樂,唱出他們的喜怒哀樂,而他們,沒有一個人學過小蝌蚪——爬樓梯。

  韓青和隔壁的大學生並不很熟,他姓王,韓青就叫他吉他王。有一陣,韓青也想學學彈吉他,吉他王教過他,徐業平也教過他,只是他沒有太大耐心,學了一陣就拋開了。水源路的房子怪怪的,像公寓,樓梯在屋子外面,卻矮矮的只有三層。韓青就喜歡它的獨立性,有自己的房門鑰匙,不必經過別人的客廳和房間就可直達自己的。而且有自用的洗手間。

  但是,要打電話就不同了,低額的房租,不會再讓你擁有電話。所以,打電話總要從房東太太那兒借,借多了就怪不好意思的。而外面打進來電話就更難了,房東太太要在陽台上喊話,去接聽的時候又要顧及自己是否衣冠整齊。當然,也可以到外面去打公用電話,最近的一個電話亭,要走十五分鐘。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晨,九點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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