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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為了打贏一場官司,三天三夜沒好好睡,我怕我會累得睡著了。”他解釋道。

  “你這代價未免太大了。”不但為她大費周章,還費神陪她聽音樂。

  “但我很開心,如果能夠天天看著你,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是值得的。”他深情地看著她。

  “那……”為什麼不把約會延後一兩天?她還想說,卻被他示意噤聲,因為樂團開始演奏了。

  雨眠立刻聚精會神,聆聽嚮往已久的演出。

  原本打算靜下心好好欣賞的,但她的心卻跳得亂了節奏,只因他在她耳邊問道:“你為什麼這麼香?”

  “呃?”她轉頭,見凝視著她,神情好溫柔,那好看得要命又剛毅的五官,害她霎時意亂情迷。

  他笑了,“你真的好好聞。”

  雨眠說不出話,他的下顎不經意地觸碰她臉頰,令她好緊張,又覺得好熱,根本無法專心聆聽音樂。

  不久,烈言握住她的手睡著了。

  樂團演奏精彩絕倫,雨眠一個人報以熱烈掌聲,因為身邊的他睡得很沉。唉!她看了他一眼,他連睡著的模樣都那麼好看,意志力薄弱一點的女人,一定會因此而愛上他。

  她正想叫醒他,他早一步睜開雙眼,“演完了?”“有這麼美妙的音樂伴你入睡,真是奢侈的享受。”她笑他。

  他感到難為情,訕訕的說:“別諷刺我了。”

  “你根本不懂欣賞音樂。”

  “沒法子,小時候父母想培養一個有藝術氣質的兒子,請來老師教我拉小提琴,偏偏我天生音感不好,拉了一整年,還是殺豬似的聲音,老師氣得不肯教,我爸媽到現在還嫌我的氣質跟工地工人沒兩樣。”他倒是很坦然承認。

  “你說你爸媽嫌你的氣質不好?”她不認同。他不只五官長得好,還氣宇非凡,他的父母未免太苛求了吧!

  烈言有些遺憾道:“我爸是大學教授,我媽是教美術的,開口閉口都是人文藝術,偏偏我沒有一丁點藝術細胞。”

  雨眠頓時心軟,不懂音樂也不是什麼過錯,畢竟他是為了她才做這些傻事的,而女人最高興的,莫過於男人只為她一人傻氣。

  “你不是很忙?這樣陪我不值得。”其實,他大可回家舒舒服服的補眠,何必這麼辛苦。想到這她心頭一怔,感動不已。

  “值得,怎會不值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再辛苦都值得。”他說的心甘情願。

  她整個人呆住,她曉得他英俊、年輕有為,但是不知道他浪漫到這種地步,害得她心猿意馬,忽地起了一個念頭──她必須抓緊機會,她的名字一定要在他的身分證配偶欄上出現,哪怕她才認識他不到幾天。

  耳邊又聽見他說:“時間還早,我們去喝點東西。”

  雨眠回過神看向他,與他目光相交,連忙側過臉。他的雙眼雖半眯著,但還是可以感覺他目光如炬。

  她已完全不曉得應該如何推辭,只好聳聳肩答應,“好吧!就喝一杯。”

  烈言接著帶她到一家Lounge Bar,兩人找了張檯子坐下叫了飲料。雨眠去洗手間,出來時碰巧看見有個女人搭著烈言的肩,低低的笑著,精緻的五官像個瓷娃娃,且笑容好嫵媚。

  雨眠走近他們,聽見烈言說道:“對不起,寶貝,我是同性戀。”

  那女人睜大眼睛,非常懊惱地走開,表情帶著無限惋惜,雨眠則詫愕地瞪著他,不知道該如何反應。

  真糟,她不是故意偷聽的,且沒想到會發現他的秘密。

  他早已發現她回來,轉頭看著她,笑道:“坐啊!愣著幹麼?你不會相信剛才的話吧!”

  “那你幹麼說自己是同性戀?”

  “因為我怕兩個女人為我爭風吃醋。”他把自己說的極受歡迎。

  “哈!你臭美。”沒救!這男人真是自大慣了。她才不會為了男人爭風吃醋。

  隔天星期六,雨眠回家陪父母。星期日約了林書揚去俱樂部打網球。才打了兩局,天空飄起紛飛細雨,兩人只好回室內避雨。

  “雨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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