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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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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走別走,你要真走了,『駭客樂團』真的要罷演了!」他不由分說的拉她進去,把她安置在原來的座位上,「坐好,別動喔!十分鐘後你若想走我絕不攔你,但是你一定要給我十分鐘!」 他到底想做什麼?哪有人這樣強迫客人的?而且說完話人就不見了,夢希搞不懂他葫蘆裡賣什麼藥。 一分鐘後,舞臺上燈光大亮,「駭客樂團」正式登場。 台下所有人大聲歡呼,氣氛馬上熱烈了起來。夢希訝異的發現,剛剛向她搭訕的男子,正站在臺上接受英雄式的歡呼。 「耶!齊磊、齊磊、齊磊~~~」 太意外了,他是「駭客」的主唱?! 夢希訝異地看著他,發現他不著痕跡地對她眨了下眼睛,然後喊「Ready?Let's go!」 「駭客樂團」的演出讓夢希整整在台下坐了一小時。 中場休息時,齊磊離開舞臺,向酒保要了兩杯酒,一杯給夢希,一杯給自己。 「還喜歡我們的表演嗎?」他滿頭熱汗,豪邁地用T恤下擺擦去。 「很棒,不管是你唱的歌或是吉他。」夢希由衷的說。 齊磊嘖嘖搖頭,「顯然還不夠棒,不然你應該跟所有人一樣對我露出『你是搖滾之神』的表情。」 夢希笑了,「可惜我不聽搖滾樂,否則我會知道你是不是『搖滾之神』。」 「抱歉,借看一下你的手。」他執起夢希的柔荑,然後懊惱地叫,「我就知道!你是學音樂的吧?彈琴的?你只聽貝多芬或蕭邦吧?我告訴你,你不要只聽那種死人骨頭,要聽搖滾!搖滾才是王道!」 齊磊花了一小時給她上搖滾史,他跟她談Carlos Santana、披頭四、傑佛遜飛船,還翻過吧枱拿出他珍藏的CD給她。 「喏,這些借你回去聽!這些CD超吊,比我的命還重要——」 比他的命還重要?夢希一聽,連忙婉拒。「不用了……」 「不行!這些超經典,你不聽就不算知道搖滾樂!」還不講理的硬塞給她。 「喂,阿磊,我們下半場還沒表演完,你到底還要聊到幾時?」鼓手擺臭臉來叫人。 「我正忙著給這美眉洗腦,要她從此中了搖滾的毒……」 「厚~~要把妹等唱完再把!走,先把歌唱完再說!」貝斯手拎住齊磊的後領,把他往臺上拖。 「那……我也該回去了。」夢希看了眼手機上的電子鐘,發現已經是淩晨時分,而且……天啊!還有好幾通唐劭倫的末接電話。 齊磊雖然死命掙扎還是不敵隊友的蠻力,被架走的同時還對夢希大喊,「美眉,聊了那麼久,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 夢希遲疑了下,但還是告訴他,「夢希,杜夢希。」 「好,杜夢希,你明天再來,我們明天也在這裡演唱。要來喔!我等你~~」說完最後一個宇,齊磊剛好被拉進後臺,門一關,聲音戛然而止。 被眾人崇拜的齊磊竟然做出那種舉動,讓不少人對夢希投以注目禮。夢希尷尬,拎了包包就走出呐喊。 站在酒吧門口,她打了通電話給司機老陳。 「喂?陳叔,抱歉吵醒你,我……我現在在忠孝東路三段的呐喊酒吧前面,你可不可以來接我?還有……你出來的時候,儘量不要讓爸爸或少爺知道……嗯,好,待會兒見!」 掛了電話,夢希掏出小鏡子整理自己的儀容。 放縱了一天,她剛燙好的頭髮亂了,出門前上的唇膏早就不知道掉了多久,但她眼睛有了生氣,不再死氣沉沉。 三十分鐘後,夢希看見自家的賓士轎車朝她駛近,夢希忙揮手。「陳叔,這邊!」 停下車,老陳馬上為夢希打開後座車門。 「謝謝!」夢希一上車,輕快的表情不見了。 唐劭倫就坐在後座,他慢慢轉過那張連上帝看了也要為之讚歎的俊美容顏,一雙如剔透琉璃的琥珀色眼瞳正正的望住她。 不知道為什麼,夢希覺得酒吧裡脫軌的一晚正慢慢離她遠去,沒有搖滾,沒有歡呼聲,現在在她耳邊演奏的,是舒伯特的「魔王」。 車於平穩地駛在臺北街頭,淩晨時分,這個大都市的人車漸漸少了,十字路口的霓虹燈孤單地閃爍著,喧囂靜止了,夢希卻覺得自己的心跳聲一次北一次跳得更響。 明明車子裡有三個人啊!可是唐劭倫的存在感卻蓋過一切,她覺得自己正在急遽地縮小縮小縮小……只怕自己縮得不夠小,不能躲開他的怒氣。 唐劭倫生氣嗎?他當然生氣。但是他拒絕被這無意義的情緒支配,他一向能完美而有效率的控制他的脾氣,除了一個死穴——杜夢希。 「今天玩得開心嗎?」他伸手捉起她一繒髮絲,在指間纏卷,「你去燙了頭髮,還染髮了?」 「嗯……只是想轉換心情。」 「看樣子,換髮型真的有用呢!」唐劭倫的大手插進她豐厚的髮絲中,親昵撫弄,像愛撫一隻小寵物,「你看起來心情似乎好很多,下次如果我也遇到煩心事,乾脆也去換個髮型好了。」 他的撫摸輕柔得像是戀人間的親昵舉動,他低沉徐緩的嗓音聽起來也十分溫柔,不知為何,夢希卻覺得像是惡魔的顫音,她全身繃緊了,甚至覺得頸後的寒毛都豎了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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