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裘琍 > 十見鍾情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張芳笛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奶奶問她要什麼禮物,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離家出走。

  她想要去臺北找媽媽。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離婚,現在是個頗有名氣的廣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準時打開收音機,然後聽著媽媽優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為什麼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那麼現在這個個媽媽算什麼?她是混蛋、是白癡羅,養你、愛你、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癡了?

  芳笛的爸爸離婚後,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子結婚,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還替芳笛添了個小弟弟,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一個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說話了。

  「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像你媽那種都市人,我們養不起……」

  芳笛實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種人,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受不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地方。

  她當下做了決定,如果她是媽媽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既然他們這麼區分,她決定要展翅高飛。

  臺北的媽媽,就像高掛天空的一顆閃亮星星,她想飛到媽媽的懷抱。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才有年輕人的夢想。

  其實,她想離開這裡並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親協議離婚時,芳笛就有一點認同感,她不會為媽媽感到傷心,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感到高興。她慶倖媽媽終於可以離開這裡,不會再被關在鴿子籠裡。事實也證明,離開後的媽媽,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同時擁有現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她認為能做自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認為媽媽不必為了爸爸或她而剪斷自已高飛的翅膀。

  因為如此,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回來看過自己。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媽媽尋到了夢想,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熱諷,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異樣的眼光。她是正確的,若換作自己,也絕不會再回到這種小地方!

  五歲的少女也許不懂人間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敵意-對芳笛或媽媽都一樣,他們認為她們心中存有某種邪惡分子,總有一天會棄他們離去。

  現在芳笛終於也要離開了。

  至於離開後她想做什麼,她一點都不知道,暫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就是想走,無論如何現在一定要離開。

  也許我到了媽媽,她就會告訴她怎麼做、怎麼活,她會找到一條最適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過完十四歲的生日,連交通工具都也準備妥當了,她就離開這個家了。

  彷拂計劃已久的事情終於付出行動,芳笛顯得異常冷靜。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書包,跟父親、繼母、奶奶說聲再見,然後騎上新買的腳踏車,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條路。

  她當然沒有到學校,直接上書店買了一份地圖,繞到加油站的廁所裡換掉身上制服,然後穿上準備好的黃色長袖T恤,一條黑色牛仔褲,還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雙白色球鞋,就這樣開始她二十八小時長程之旅。

  此時已到人秋季節,早晚溫差大,尤其白天,溫度夾著夏季餘威,暖烘烘纏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著腳踏車,不管頭頂熱度曬得多烈,不論汗水如何浸濕皮膚,芳笛絲毫沒有歇腳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儘快脫離這個鬼地方。

  當腳踏車遠遠拋開熟悉環境,逐漸踏人另一種風景時,芳笛才真實體會出自由的輕鬆味道。

  她盡情呼吸曠野的空氣,大力踩著前進的腳板,就算天邊再遙遠,但她也絕不會忘記第一次嘗試飛翔的樂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經感覺到背後人緊緊跟著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從後視鏡裡她看到一個男生,她認識他。

  一前一後,他們默默騎著,直到令芳笛相當不耐煩。

  她認識這個男生,他叫賴書文,他們兩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條街的距離。

  賴書文有一道又粗又長的眉毛,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性格,鼻子也夠高,嘴巴很寬也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種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只是身體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傢伙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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