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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三天時間,她居然真的趕出這樣複雜的繡品,尤其白荷之「白」,菊霜之「霜」,梅雪之「雪」雖然顏色類同,但是卻又有清晰的不同,表現在繡品上,居然也能一眼看出其中的分明之處。

  霍千重幾乎有些啞然了,因為他完全沒有想到,她居然真的能繡完這四幅繡圖。

  「如何?」祝宜寧見他半晌不做聲,於是問了一句。

  霍千重背對著她,依舊看著那四幅繡品,即便臉上再努力表現出「也不過如此」的表情,可是心下卻忍不住歎了一聲——

  原來,她竟如此精於女紅。

  他終於轉過身去,竭力表現出輕鬆的樣子,「馬馬虎虎而已。」

  祝宜寧垂眸淺淺笑了一笑。

  「你笑什麼?」霍千重頓時渾身不舒服起來。

  「沒什麼。」她走過去收起絲線繡針,「既然你說了馬馬虎虎,也就是說,你那些怪異的懲罰都派不上用場了吧?」

  「什麼怪異的懲罰?」霍千重一時怔住,反應過來以後一甩袖子,臉色又變得不怎麼好看起來,氣哼哼地背過身去,「晚上我會帶朋友回來!」

  他在說什麼?

  祝宜寧愣了一下,「嗯?」

  霍千重驀地回身看了她一眼,突然轉身就走。

  祝宜寧見他這樣毫無預兆說走就走,立即喊住了他:「……喂!」

  「幹什麼?」他回過頭了,沒好氣地看著她。

  「這個給你!」她揚手甩過去一個東西,隨即又對他伸出了手,「我的東西你也該給我了吧?」

  「還你什麼東西?」霍千重下意識接住了她拋來的東西,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她扔來的,居然是……一隻做工異常精美細緻的錢袋?

  「我的錢袋,上次在法來寺被那個小乞兒偷走的那個。」祝宜寧看著他,依舊伸著手。

  「你的錢袋……我怎麼知道在哪裡?」霍千重狼狽不已,「被別人偷走了,肯定是隨手就扔了,怎麼可能在我這裡?哈,哈哈!」他乾笑兩聲,轉頭就走,想想不對,回頭又丟下一句話,不忘配合凶凶的表情,「記得晚上的事!」

  晚上的事?

  是說他會帶朋友回家嗎?

  祝宜寧若有所思,他這麼說的意思,難道是……

  正所謂三日入廚下,洗手做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

  只是她雖然嫁入霍家,但是這裡卻並不是她真正的「婆家」,而且霍千重又是獨子,所以她不用「先遣小姑嘗」。

  再說霍家有的是廚子,也用不著她洗手做羹湯。

  不過如今霍千重已經明說暗說要帶朋友回來,她若不給他捧場,他不又要生氣?

  就像玳瑁說的,他總是黑著一張臉。

  不過她並不覺得可怕,之前因為誤會,讓她跟他結了梁子,如今她既然已為霍家媳,再跟他爭執下去,未免也太可笑了。

  其實,她從來沒有想過,在這個世上,會遇到一個她真正願意交付身心的人。

  雖然這個時代的男子,三妻四妾本屬正常,但她卻因為母親的緣故,而一直無法介懷這一點。

  所以在答應霍家的提親之前,她要老夫人做出那樣的承諾。

  在她還是霍夫人的時候,霍千重不能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如果真的要在一起,就要休了她。

  她不能接受另外一個女人跟自己分享同一個男人。

  她不清楚霍千重到底有多風流,但是事實上,他們第一次見面,確實是在花船上無疑,因此她從老夫人那裡要來的承諾,對他來說,也許是一種制約。

  只是即便霍千重要因此而惱她,她還是需要這種制約。

  當然,她能夠以同樣程度的代價還給他的,就是她的忠誠以及她作為「妻子」能夠付出的一切。

  她一直都覺得,霍千重……不是她的良人。

  他的壞脾氣,她早領略過,而她需要的,卻是一個能夠懂她理解她並且忠於她的男子。

  只是要找到一個這樣的人,何其困難?

  而且無論如何,霍千重此刻已經是她的夫君,沒有辦法再改變。

  所以,她能夠做的,就是儘量做一個「好」妻子,滿足他的一切合理的要求,至於夫妻之間彼此的瞭解——

  也許不需要吧?

  想來霍千重,大概也不認為她有什麼值得他瞭解的……

  「少夫人,你這道菜,做得可真漂亮,有什麼名堂沒?」

  天外驟然飛來一句,頓時讓祝宜寧回過了神來,她看了一眼跟她說話的燒火丫頭,笑了笑,「這道叫做『踏雪尋梅』,做的時候要用上好的鱸魚分開首尾,放鍋裡清蒸,身子片成片兒,先入鍋滑溜,然後再將蛋白打泡起糊,籠上清蒸,出鍋雪白一片,最後放上梅花,寫上字兒,所以叫做踏雪尋梅。」

  「真好看,」燒火的丫頭看得入神,「做得也講究。」

  「我們家小姐能做得出來的東西當然講究,」玳瑁頗為自得,「雖然平常都是我在做,可是小姐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必然會一鳴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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