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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阿禮,新宅子蓋好後,我想養幾隻兔子。”

  蕭易禮直覺回道:“你喜歡吃兔肉嗎?不必養,我馬上去林子給你獵去!”

  噗哧一聲,葉雪捧腹大笑。

  一樣,果真是一模一樣!人類的直覺騙不了人,那時候他的反應也是這樣。

  兩人在香港的時候,因為套房太小,沒辦法養貓狗,她只好買了一隻迷你兔給他解悶。

  他總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時看電視,會看呆的,所以他們一起出門、一起逛寵物店,那時候,她當他是自己的寵物,並且很民主的也給自己的寵物買一隻寵物。

  他看著籠子裡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問她:“你知道嗎?老闆說,這兔子養不大。”

  “對啊,迷你兔嘛,個頭不會太大。”

  “這樣的話……剝剝洗洗,剩不了幾兩肉,咱們要不要回去跟老闆換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後合,把他嚇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間怎麼會有這麼可愛的男人?這種寵物,就算花錢、就算養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問:“我餓著你了嗎?”

  “沒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飽。”他實話實說。

  她又問:“既然如此,為什麼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來吃,用來做什麼?”

  “做朋友啊。”

  當時不理解他為什麼滿臉古怪,現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麼會想和畜牲當朋友?在他的潛意識,兔子歸類在食物欄。

  “你笑什麼?”蕭易禮見她笑,也跟著笑,雖然他不是很明白她為什麼突然大笑。

  “我在笑,養兔子是用來當朋友的,不是用來吃的。”

  葉雪此話一出,突然間,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射進他的腦袋,他愣住,傻傻地看著她,一語不發。

  “怎麼啦?”她回視著他困惑的目光,問道。

  “阿雪,這句話好熟悉,以前你對我說過嗎?”

  葉雪神秘一笑,她開啟他的記憶了嗎?終有一天,她的身影會在他的腦海裡清晰嗎?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圍繞著她,她開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夠再次回到身邊。

  §第十一章 情敵相見分外眼紅

  蕭易禮確實很忙,經常忙到見不著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會在夜裡走到葉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們談家人、聊事業,他沒有估計錯,她確實是與眾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別人,她獨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險,她不需要男人為自己領路,她更願意與男人並肩齊行。

  在淩大哥的“指導”下,他偶爾會帶點小東西回去送給她。

  東西不能大,因為他現在是無父無母的窮阿禮,不是蕭家三公少爺,所以,小東西要怎麼送進她的心坎裡,就困難了。

  她不喜歡胭脂花粉,不喜珠環玉珮,女人喜歡的東西,她都不愛。

  所以辦完事義兄們交代的事情後,他在大街上來來回回三、五遍,還是沒有找到可以送給她的東西。

  有點沮喪,到最後他逛著逛著,逛到康二哥開的鋪子。

  最近謠言四起,說衛昀康從良了,他聽從新婚妻子的話,決定好好營商。

  明明是計劃中的事,明明從良是進朝堂的步驟一,康二哥卻弄得好像自己的每個決定,都是照著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擺弄得服服貼貼,把淩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來,既克妻又紈褲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賞重用。

  看著康二哥的心計,他無法不對他萬分崇拜,如果是殺人不見血珠子的二哥來對付葉霓,她肯定會很慘吧!

  走進鋪子,裡面稀奇古怪的東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權貴圈裡紅到不行的風鈴,滿滿的掛了一屋子。

  這個東西……葉雪會喜歡吧?好吧,不管怎樣,這些東西勝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個時辰後,蕭易禮抱著毛巾、拖鞋和一串風鈴往葉府走去。

  回到葉府,已經過了晚膳時分,蕭易直接奔到葉雪屋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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