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禦心先生 | 上頁 下頁 |
二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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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說屁話,但不說就得轉頭回到駕駛座,所以……繼續屁吧! 「聽起來不壞。」白聿鑫笑笑,隨她的話語打轉。 「那、那我……回臺北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臺北三個字,不知道為什麼戳了他的心一下,讓他感到一陣疼痛。 「放心,我絕不會找個像我這種惡女來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會做菜,而且有一點潔癖。」像她這樣。 「瞭解,她得天天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擰抹布的那種良家婦女。」她一彈指,知道。 「她可以愛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歡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們在說著無聊廢話,但不說,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證,她連Party都沒聽過,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麼,以為酒只能用來做菜,而且相信鋼管舞是一種奧運的表演賽。」 「有這種女人嗎?」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給我茶葉一千斤?」 「獅子大開口!」他笑了,在她額上賞一個爆栗。 「拜託,這種女人已經頻臨絕種,我替你找到,連一千斤茶葉都捨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協。 「那……那……」在屁過那麼久之後,還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話題,笑笑說:「開車小心。」 「嗯,時速絕對不超過一百五。」 他又笑開懷。「想要我的茶葉,就努力讓自己活久一點。」 向秧秧咬著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鄭重說:「白聿鑫,你真的是個很好、很好的男人,我們……是朋友了,對不對?」 「對。」 「很好的朋友,對不對?」 「對。」 「好到可以穿同一條褲子的朋友,對不對?」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來討人情。 他皺皺眉頭,說:「和男人同穿一條褲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車,但在車子發動後,在後照鏡失去他的身影之後,笑容垮臺,漂亮的眉頭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著她的車子,直到它轉出森林,再也看不見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來到這裡十九天,改變他的生活習慣、改變他不多話的孤僻感、改變他的味蕾,連帶地,改變他對孤獨的享受。 以前,他享受一個人的生活,每年總盼著春茶、冬茶採收,從繁忙的大臺北南下,到這裡過著隱居生活……現在她走了,他突然覺得三十幾坪的屋子很空曠,空曠到連呼吸都帶著淡淡的憂鬱。 有人說,養成一個習慣需要三個月的時間,而她這個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變了他的習慣。 走進屋裡,他覺得空蕩蕩的感覺很討厭。 打開窗戶,對著屋後的森林小徑,初發的新葉在枝頭透著綠意,於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兩雙高跟鞋,來這裡的第一天就壞掉一雙,拿到行李後,她換上自己的套裝和另一雙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間,她就用鍥而不捨的態度追著他,討論把茶葉交給GOHO購物台的若干好處。 但他不聽,轉進森林深處,他喜歡森林裡的下午,風起,山嵐環繞,虛無縹緲間,讓他想起高中時期熱愛的武俠小說。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為什麼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電視呢?那是因為……」 她說她的,他走他的,沒把身後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兩步,而森林小徑光是穿運動鞋走就夠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聽見背後有重物墜地的聲音時,回頭,看見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壞一隻,他忍不住發笑,笑她的狼狽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這裡來對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為那一點點同情,他走到她身邊,伸手給她。「我們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賴在泥地上,大聲耍賴,「你這個人怎麼那麼沒同情心?我為你弄壞兩雙鞋,一輛車子失蹤不見,你居然連五百斤茶葉都不肯給!」 這是兩碼子事,好不? 他沒解釋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問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應我的要求。」她被兩雙跟隨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氣躁,忘記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賴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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