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一個月男友 | 上頁 下頁 |
十四 |
|
「弄弄快下車,我們以後就住在這裡。」 閱閱像發現新大陸似的,叫笑著跳下小卡,沖到大門邊,門只用簡單的鐵栓拉上,隨手弄幾下不就打開了。 「住這邊?」 弄弄懷疑地把手伸到閱閱額頭中央,她知道瘋子體溫不會飆高啦,不過,除了發瘋……她想不出其他可能。 「你是不是受刺激太重?」如果閱閱要服用抗憂鬱藥物,她要順道去兒福中心,免得她被家暴還沒人知道。 「住在這裡的阿公、阿嬤前幾年過世了,你記不記得?」 「不記得。」弄弄記憶裡沒有這兩號人物。 閱閱看著滿頭霧水的弄弄,笑著拍拍自己額頭。笨!那個時候弄弄又還沒到育幼院。 「哎呀,你當然不知道,阿公、阿嬤是我的好朋友,我認識他們十幾年了。」 「然後?」 光是認識就可以登堂入室,如果這樣的話,她認識的人還少了?這裡的警察局長還是她麻吉咧! 「他們的兒子是大學教授,媳婦是國中老師,聽說孫子後來變成大老闆。」閱閱興致勃勃地說。 「再然後?」大學教授、國中老師就不會告別人非法入侵? 「你想,那麼有錢的人,怎麼會搬到鄉下,笨!」 「所以……」 「我們就可以住下來了呀。」閱閱說得理所當然。 看著美麗的大屋子,這是她夢想中的豪宅耶,住到這裡就像灰姑娘搬進白雪公主的家。 更好的是,這裡離育幼院很近,她可以三不五時回去幫桑樹澆澆水,運氣好的話,到明年育幼院的土地沒賣出去,她還可以多做一年生意。 「不必通知屋主嗎?」 「怎麼通知,你知道阿公阿嬤的兒子、孫子住在哪裡?」 「不知道。」 「所以嘍。」 「我們這樣合法嗎?」 「如果被人發現我們住在這裡,才需要去考慮合不合法的問題,如果一直沒有人發現這裡被竊居,誰會去告我們?」 小偷是失物所有人發現自己東西丟失的情況下,才會出現的人物。沒人發現東西丟掉,哪裡來的小偷啊。 「你確定?我們可繳不起房租。」 「我們住的期間,把這裡打掃乾淨,就拿清潔費抵房租。」 弄弄歪歪頭,認真想了想後點頭。「說得有道理。」 「這不就對了嗎?」閱閱推開大門,順口說了聲:「歡迎光臨!」 她握住弄弄的手大步走,只走了三步,她就倒抽氣,握住弄弄的手掌縮得緊緊的。 「弄弄……你有沒有看見……」 「錢!」 「錢!」弄弄、閱閱第三千度異口同聲,在這方面,她們有相當程度的默契。 閱閱快步跑到池塘邊,滿滿的含苞蓮花、滿滿的蓮葉,她伸手拉過一枝半開的花苞。「有蓮花就有蓮子。」 「有蓮子就有蓮藕。」弄弄接話,她看見白花花的鈔票從空而降,那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你看,還有玫瑰,長得那麼好,等到情人節,我們一定可以賺翻。」閱閱尖叫。 「你看、你看,芒果!」弄弄伸長手臂,指向樹梢。 閱閱流口水了,不是因為酸酸的芒果青,而是看見滿樹正在迎風招搖的新臺幣。「我要去跟阿牛伯借農藥機。」 「還要借梯子。」 「還要塑膠簍子。」反正阿牛伯不種水果了,所有的農具都用不著。 「星期假日我和你一起去公路邊賣芒果。」半眯眼,弄弄享受銅板在便當盒裡撞得哐啷哐啷的幸福感。 「好,那要先做一塊招牌。」 「我去跟汪老師借電腦。」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