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台客型男 | 上頁 下頁
二十七


  「燒仙草是給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門外,端了一碗稀飯遞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著紅紅綠綠、看起來營養豐富的稀飯,很有他的飲食風格。如果告訴她,他在裡面加了磨成粉的維他命,她會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話,我會親自下廚。」比起做菜,他更擅長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飯吃下,味道不錯。

  「看來你對我的工作績效還算滿意。」所以還沒毒死她的計劃。

  「就算對員工的工作績效不滿意,我也不會做菜給他們吃,我會用另一種方式懲罰。」

  「哪一種?」

  「逼他們出道當歌手。」

  幸好稀飯吞進去了,要不然她會噴飯,噴得非常沒有形象。「沒錯,這是個好方法,歌手不是人當的。」

  「你也認為歌手不是人當的?」

  「當然,看你趕通告、跑簽唱會、練歌練舞……我越來越認同維他命是個好東西。」沒有那些顆粒,正常人都會癱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麼?」

  「知不知道拍片結束後,我要做什麼事?」

  「什麼事?」

  「開演唱會,二十七場,除了臺灣兩場、香港一場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陸。公司已經開始做企劃,我告訴他們,演唱會上面要安排小提琴雙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臺,假使反應不錯,我打算簽你成為下一個重點栽培的新人。」

  事實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廣告,是他擋著,不准別人越雷池。

  「你以為我還敢跟你簽約?」她橫他一眼,並沒有把他的話當真。

  進入這行一段時間了,她明白演藝圈沒有外人想的那麼好混,除了才華、勤勉之外,還得天時地利配上人和,十人當中能紅的不超過一個,而那一個會紅個半年或五年還很難確定。

  「你在記恨五千萬?」

  「誰不會為五千萬而記恨?」

  「有錢人。」

  「那就對嘍,我剛好不是那一類。」她嗤一聲,低頭吃稀飯。

  他看著她吃,發現她連吃飯都很好看。

  「晚晚,身體感覺比較好了嗎?」趁著她吃飯,他從浴室裡擰來毛巾給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過手,毛巾是溫熱舒服不燙手的,顯出他的細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個地方?」

  「你能去哪裡呢?走到哪邊都會引起注目,帶你出去可是比帶一隻紅毛猩猩還醒目。」這是當紅歌手的悲哀,有了錢和名聲卻失去自由,被媒體追過的她,對緊迫盯人的記者誠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訂一張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樣當他說廢話。

  「我發誓絕對不會被人發現!」他高舉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會讓秦秘書剝一層皮。」她搖頭,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書不敢動你。第二,我有絕對信心,不被發現。拜託,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溫、他的眼神都在說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裡?」

  「去陽明山,現在雖然沒有海芋,但是我們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來的話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約定,她以為時光逝去,記憶早該隱去,但他沒忘,一直沒忘記那年夏天的約定。

  罪惡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卻還要和她共同完成約定?

  「對不起。」她說。

  他知道她的意思,點點頭。「沒關係,那麼現在……我們去?」拉起她的手,他再問一次,用那種方英雄特有的溫柔鴨霸法。

  於是,她點頭。

  在臺北住了那麼久,向晚晚沒到過陽明山,這不稀奇,她也沒到過小巨蛋、故宮博物院、動物園、101或國家音樂廳,她是典型的臺北鄉下人。

  車子開得飛快,他們在黃昏時分來到陽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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