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說好十天后分手 | 上頁 下頁 |
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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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某個沒長眼的美女,用魅惑眼神、性感聲音對你說:『Hi man!How are you?』我不必在心裡生悶氣,可以直接對她說:『Fuck!Thank you』」 「Fuck!Thank you。」很好,他喜歡,喜歡不必在她提到某個男人很贊的時候,還得當個哥兒們,假裝樂於和她討論。 「如果我們一拍即合,如果我們很能配合對方,如果我們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我們就在一起,不要婚姻、不要小孩、不要那些瑣碎的事情,就只是單純的在一起,你說好不好?」 這回,夏雨的沉默時間更長久,好幾次,她試圖想再多找點話來說服他,但是她詞窮了。 他的沉默鼓噪了她心底的不安,扭著雙手,她把指節弄得啪啪響。 夏雨終於抬頭,一雙大手包裹住她。她側過臉,遇見一張燦爛笑顏,猶如雨後終於開出大晴天。 他說:「好吧,我們來談一場戀愛。」 她綻放笑靨,從地上直接彈起身,「耶,我終於要談戀愛了!我終於要談戀愛了!」 她又叫又笑,繞著他不斷跳舞,跳著非洲土人的熱情舞蹈。 是啊是啊,她就是要把自己的熱情全部都讓他知道…… 他是這樣想的,他想把所有弄弄想要的東西都捧到她面前,回饋她給予的溫暖。他一直以來都希望笑容不要從她的臉上褪除,他要為她完成所有夢想。如果愛情是她的夢想,他有什麼理由拒絕? 她抱住他的腰說:「我們來討論,愛情的第一個步驟是什麼?我們需不需要一些東西來證明我們戀愛的開始……」 從這天起,弄弄愛上散步。 因為散步讓她發現兩件事情,而且後來經過證明,這兩件事是成立的。 第一件是她愛夏雨,在海齊拆穿了她的謊言、讓她不得不面對自己的真心時,她發現了,對他,不只是崇拜,不只是一些些喜歡,還有很多、很多的愛。 第二件是,只要有足夠的說服力,夏雨也可以試著愛上自己。 「孬孬,我和Hero談戀愛了!」 回到家,她就沖到狗屋邊,跪在草地上,用力摟著正在曬太陽的孬孬,在它耳邊大聲說話。 孬孬懶懶地打開一隻眼睛,瞄弄弄一眼(那是貨真價實的「一眼」)。弄弄看見它瞠開眼皮,連忙把目己的無名指伸向它。 「瞧咩瞧咩!我的定情戒……」 這是他們愛情的第一步驟——用某些東西證明愛情正在上演中。 「孬孬,快點問啊?問:Hero,你願不願意讓弄弄當你的女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艱辛困苦,都和弄弄手牽手一起走過?」她捧起孬孬的臉,硬要它面對夏雨。 孬孬很合作地吠了一聲,弄弄頓時眉開眼笑,看向夏雨。 他比孬孬更合作,說:「我願意。」 「孬孬說:弄弄,你願不願意讓Hero當你的男朋友?不管晴天下雨、不管艱辛困苦,都和Hero手牽手一起走過?」 這回孬孬不想叫了,閉著眼睛,盡情享受陽光。 弄弄不許它發懶,抱起孬孬的頭,兩隻手拉扯著它臉上松垮的臉皮扭圈圈。 「快說、快說,你不說就不讓你睡。」 夏雨覺得好笑,可弄弄那麼認真、又不好阻止。 小小從屋裡出來,看見弄弄在欺負可憐的老孬孬,很英雄地走到她面前,大聲斥責她的錯。 「弄弄,我要告訴我們老師,你虐待小動物。」 他正值「老師最偉大的時期」,家裡有什麼看不下去的事隋,告狀的對象已經不再是父母親。 「去告啊、去告啊,誰怕誰!」弄弄朝他吐舌頭,繼續荼毒老孬孬。 孬孬受不了,勉強吠個小短句。 弄弄連忙回應先前的問句,「我願意。」 很好,「步驟第二」完成,在定情物之後有了見證人……呃,不,是見證狗。 「弄弄,你願意什麼?」小小不解的問。 「願意當Hero的女朋友啊。」弄弄驕傲得意的咧。 本來是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話,小小卻像被雷劈到似的,顫巍巍地走到夏雨身邊,拉住他的手指頭,搖晃之餘伴隨著哭腔,「Hero你不要、你不要當弄弄的男朋友啦,弄弄很凶,她會把你打死。」 那表情、那態度,像極了夏雨的前任女友。 弄弄瞠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瞪住在眼前譭謗自己的「小人」。 「弄弄又不漂亮,你不要喜歡她啦!我們老師比較好,你當我們老師的男朋友好不好?」 這是什麼話?崇拜老師也不必崇拜成這樣吧! 弄弄抓起小小的衣領將他往後一提,「死小孩,你說什麼話!」 她沒想過,第一個從夏雨身邊趕走的不是狐狸精,而是他們家的笨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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