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千尋 > 不婚不散 | 上頁 下頁 |
三十六 |
|
前輩替小薇買到機票回台,而他留在日本接受治療,兩個月後回到臺灣,他才曉得小薇並沒有離開他們的家? 他聘請征信社,每個月調查小薇的生活,他要確定她安好,他才能心平,他讓父母親繼續為小薇寄食物,他則不斷在她的賬戶裡存錢,他在等,等她恢復過去的生活、重回家門。 「她那天說的話,你都聽見了。」大嫂沉聲道。 他不回答,默認。 「她關上眼耳鼻心,假裝你還在她身旁。」他依然不語。「她說要愛你很久、很久,不讓你吃虧太多。」他緊了緊濃眉,心痛不已。她怎麼可以傾盡所有心思,去愛一個不會回來的男人?她又不是笨蛋,怎會以為找人簽了名,他們就會變成正式夫妻?他已經「死」了啊! 大嫂走到床邊,拍拍看護的肩膀,讓她暫時離開一下,等看護出門,她蹲在阿尚腳邊,握住他的雙手。 「小薇為你做蛋捲,手臂上有許多燙傷的痕跡,果然是不會做家事的千金嬌嬌女:她種菜、養魚,皮膚沒有你形容的那樣白:她的眉頭皺出川字形,二十幾歲的女孩,看起來憔悴而蒼老。她說她每天重複你做過的事,好證明你沒有離開,她幻想你每天叫她起床、教她做菜,幻想你們在床上從天黑聊到天明。 「阿尚,我是女人,我看得很清楚,小薇真的很愛你,她不能沒有你。」 「我已經不值得她愛。」自卑浮上眼眸。她值得更好的男人來寵。 「值不值得,應該由她來做決定,對不?七年前,你因為自己的條件不夠,不敢出現在她面前,七年後,你為了一雙腿,不敢要她的愛情,你這麼做,對她不公平。」她明白小叔是個傲氣男子,但任由自卑氾濫、將愛情阻擋於門外,不是正確做法。七年前,小薇不知道殷佑尚是何許人,還無所謂,但七年後,小薇愛他比愛自己深,他再做出這樣的決定,連她都要為小薇抱屈。 「我寧願對她不公平,也不顧意她用美好的一輩子來照顧我這個廢人。」她反對。「如果這情況發生在你大哥和我身上,我情願把美好的一輩子浪費在他身上,也不願意他離開我身旁。」 「大嫂……」他想說話卻讓大嫂搶了話。 「她比那天更瘦了。」她把宅急送送過來的照片抽出,放到他腿上。阿尚一張張拿起來看,越看臉色越慘白。 難怪這次的資料來得這麼慢,因為小薇不出門了,連院子都不出一步,所有的照片都是征信社潛進屋子裡偷拍的,每張照片都只有一個場景一他三樓的主臥房床上,而小薇只維持同一個動作,把臉貼在他的衣服上。 「照片裡或許還傳達不出什麼訊息,那麼你應該看看這張報告書。從這裡回去之後,她斷絕和所有人的聯繫,左右鄰居和她的家人都以為她不在,而我們宅配過去的食物沒有人簽收,退回來了。你認為,她在想什麼?」 「她被大嫂點醒了,她確定我已經不在人世,需要時間消化這個消息。」 「你還真的以為她瘋了?她沒有,她很淸楚,你早在那場災難中死去,她只是必須幻想你還在,幻想她不是一個人,她用幻想讓自己好過一點。 「她沒有發瘋,她只是太愛你,愛到不願意就此放手。那天,我在大門口對她說,你已經死掉,殘忍地消去了她的幻想,你看到的,她像消了氣的球,連站都站不穩。 「我不知道猜得對不對,但她這個樣子……沒有你、失去幻想出來的阿尚,活下去的基本動力全數陣亡,她在慢性自殺啊!」看著照片,大嫂滿目哀憐。「就算沒死,照這樣下去,她或許很快就會發瘋了吧。」他害怕了,從不害怕面對危險狀況的他,被大嫂的話嚇到了。 不可以發瘋、不可以生病、不可以失去生活的動力,她只是失去一個阿尚,在她生命中前二十六年,她沒有他也一樣活得很好。 他當機立斷,必須有人阻止她繼續這樣下去。 「大嫂,求求你幫我走一趟臺北。」 「你以為我有本事把她救出來?」他太看好她了,甭說她們只有一面之緣,就算是小薇的親人,她都不認為他們可以阻止她稍沉。 「不,請你去找她的大哥,讓她大哥把她帶離那裡。」能夠用點滴延續她多久的生命?」 「不會的,親情會讓她想開。」他不要朝那個方向想,他必須樂觀,必須想像小薇會過得比他好。 「如果她把親情看得比你更重,怎會用謊言來誆騙家人?怎會笨到把結婚證書拿來求我們幫忙簽名,好向她的家人證明她和你之間的關係?」 「小薇的大哥很疼她,小薇的大嫂也挺她,除了他們外,還有小薇的父親、王叔、王嬸。」即使是她的母親,知道女兒這樣傷心,也不忍再苛責她了吧。 「如果愛情可以被親情取代,她不會把自己關在幻想裡面,整、整、十、個、月?」她把事實「刻」進他耳裡,不允許他自我欺騙,沒有人可以蒙著過日子。 可是除了向小薇的親人求救,他已經沒有別的辦法。「大嫂,請你幫幫我、幫幫小薇。」還是那麼固執嗎?不管她怎麼說,他都不願意「死而復生」,重回小薇身邊?無奈,她輕壓小叔的肩膀。 「我可以幫你跑一趟臺北,但我不認為這對小薇會有幫助。」他頹然垂下頭。 「不然,我還能怎麼做?我已經失去一雙腿了呀。」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